建筑工地食堂承包合同优秀范本(2)
乙方职责: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饭菜卫生要保证,如发现中毒整改,经医院检验是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保证经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并有地方区域的品味搭配,按季节更换菜式;
3、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类,若发现有腐烂变质并经证实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使用的液化汽必须在有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的服务点购买;
5、保证按时开膳,做到色、香、味俱全,分配平均及就餐全过程服务;
6、乙方应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服务、环境卫生、水电节省等;
7、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等卫生包干范围内环境卫生全面清理整洁,经常清理食堂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灶台及炊事用具油渍污垢经常清洗,消除蚊、蝇、鼠害;
8、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10、 厨房重地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11、 要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排,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工作服、戴帽、戴口套、穿围裙;
12、 不得随意带亲友进入工地,不准进行电气作业,严格遵守工地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及物品出入须配合接受门卫检查。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协商或同订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地食堂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地食堂及小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 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锦地繁花骏园一期
2、工程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樟浦(石化大道西)
3、承包内容:工人食堂及小卖部
二、 合同内容
1、承包时间:自一期工程开工至一期工程竣工,施工人员撤离为止;
2、承包经营范围:工人食堂饭菜及生活用品供应;
3、押金:合同签定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拾万元(¥100000元)。如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此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日不计息归还。
三、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食堂及小店的经营场所;
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但水、电单独接表,每月向乙方计取费用;
3、组织对乙方的经营验收工作;
4、对食堂经营状况、卫生、物价有监督管理职责;
四、 乙方责任
1、务必接受甲方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切服务于甲方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需要。
2、食堂的所有设备、燃气及材火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需上墙明示;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上岗。认真学习和熟悉食堂管理制度和各类卫生制度,并贯彻执行。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食品卫生业工作人员守则》,食堂内应整齐清洁,食物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餐具要严格消毒。食堂加工现场的洗涤池应做到疏菜、荤菜和餐具的分开清洗,防止食品污染。
5、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改善职工伙食,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
6、食堂内做好防“四害”工作,达到卫生标准。食堂废水应有合理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7、负责食堂食品和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饮食的安全工作,若发生中毒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诚信经营,服务民工,保证民工的饭菜质量和价格水平;
9、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和经营工作及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10、负责用火、用电的安全。食堂的所有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在食堂随意乱接电线,更不得在活动板房中动用明火。
11、食堂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销售的饭菜价格合理,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工作中不得与就餐人员争吵、谩骂、打架。
五、其他
1、食堂及小店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10日与项目部结算,电费水费按相关部门规定价格收取,并按用电量比例承担线损电量,用量均以表计为准。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生活区垃圾)。
2、食堂及周边区域为乙方卫生包干区域,乙方必须保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甲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次,若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除按卫生检查部门处理意见承担全部责任外,另罚乙方2000元/次;
3、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卫生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每次警告后未按要求和限期进行整改将酌情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罚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电路受损、火灾等情况,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4、乙方对所经营的食品、餐具的卫生负全部责任,若发生食物变质、食品中毒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发现变质、变味食品销售,每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若出现食物中毒,每次罚款5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5、乙方可在食堂开设小卖部,开设小卖部所需手续由乙方办理,如与行政部门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小卖部必须保证货源正规,如发现假货、过期物品等,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
6、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罚款,乙方受到不法伤害,甲方给予保护。
7、乙方不得在本工地销售国家及地区明令禁止出售的任何物件,否则罚款2000元/次。
8、乙方不得在生活区任何地方开设老虎机、苹果机等赌博工具,一经发现机具全部没收,并罚款2000元/台/次。
六、合同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食品卫生、价格、餐饮标准等方面受到施工班组人员投诉三次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不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得将食堂及小店转包他人,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元安全、质量、卫生保证押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联系电话:
看过建筑工地食堂承包合同的人还看了:
3.承包工地食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