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饭店承包合同范本4篇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饭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通用饭店承包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通用饭店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杭州余杭美凯大饭店有限公司将美凯大饭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达成以下约定。
第二条 甲方将美凯大饭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 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及与营业证照相关文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第二章 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x年04月1日起至20x年03月31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 为了照顾乙方的实际经营情况。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数为80万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数的20%递增计96万元;第三年按20%递增计115.2万元;第四年按20%递增计138.24万元;第五年按20%递增计165.888万元;连续递增4年;
第八条 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执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万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须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条 双方约定乙方支付承包资产押金为100万元。合同期满时如数退还或作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虑到乙方初次营业需要调整,投入较多的费用进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x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给乙方经营。
二、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五、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美凯大饭店现有经营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营业手续。将美凯大饭店移交给乙方经营。饭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营业物品提供给乙方使用。交接时提供《财产移交清单》
二、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诸如与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特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证照的年检及审查工作。
三、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要求,必须要对美凯大饭店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饭店自身的给排水系统或房屋的修缮等与房屋本身结构有关的维修,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缴纳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时,即为经营权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及饭店财产的移交。当日的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美凯大饭店的再投入装修及的资产(必须经甲方确认),在店内投入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提出赔偿。
三、乙方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承包期内必须按规定做好营业台账、按时交纳营业税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其它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财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有财产短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及时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资,如3天后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按承包金1%一天计算。
第十六章 在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饭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而导致饭店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影响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七章 饭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与饭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业务以公司营运部的名义开展工作。确实因业务需要盖具与饭店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第二十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营运费用较高,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x年6月 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连续两期不能按时支付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合同。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请杭州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冲突之处,则以国家新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饭店承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甲方将宾馆的客房部(四至六层,共三层)的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宾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监督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甲方所属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经营楼层面积。
第六条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楼的四楼至六楼的商务房间(一楼大厅,乙方只享有出入权利)。
第七条上述一楼大厅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经营使用,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索取赔偿。
第三章承包经营期限
第八条甲方承包经营盛发商务宾馆的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缴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第五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盛发商务宾馆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年检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盛发商务宾馆的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宾馆的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
1、为使宾馆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权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宾馆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4、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饭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若以盛发商务宾馆的无形或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宾馆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经营宾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给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9、宾馆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0、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视频、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第十七条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饭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方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
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通用饭店承包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饭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饭店内所有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咨询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饭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安排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分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提供旅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提供,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x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饭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饭店各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绝和打击饭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饭店内部所有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伸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伸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饭店推广和经营饭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给予乙方提供全年优惠价格;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品牌咨询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明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继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
三、合作方式:
黄山市内散客拼团线路游、饭店小包价旅游、会议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业务利润的(对客报价-成本)对半合作分成方式;
四、其他
1、合作期间内,不得变更协议或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续约合同;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并于20x 年7月1日签署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饭店承包合同4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 约 地 点: 签 约 日 期:
饭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饭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本着共同发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好运中心温泉大饭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权利能力声明
1.1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有完全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发包标的在约定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1.2乙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承包标的内依法开展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 承包标的名称、位臵、经营范围、及设施。
2.1 莆田市好运中心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路 号,建筑面积总计: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2.2 该饭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2.3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指派专人对移交给乙方的好运中心温泉大饭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2.4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及饭店改造装修免租期
3.1该饭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饭店改造装修免租期:甲乙双方约定自 年 月 日起3个月内完成饭店改造装修,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体施工方负责。
第四条 承包金、承包期相关费用、税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饭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 佰 拾万元整(¥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交纳承包金上递增 %。
4.1.1 计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饭店改造装修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4.1.2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的1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交纳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4.2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排污费
等费用,乙方向相关部门缴纳,在此过程中,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4.3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务条款的规定缴纳饭店经营的各项税金。
4.4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
4.4.1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饭店改造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将 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 万元退还给乙方;剩余 万元转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满双方有关费用结清、财产、设备、物品等移交完毕后10日内,甲方将押金无息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 饭店改造装修及二次装修
5.1乙方承诺一次性投资约 万元人民币,在签订本合同之后饭店移交之日起,开始对该饭店按照星级综合标准进行整体改造装修。
5.1.1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3日内,乙方应将饭店改造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装修审批备案,相关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承包期五年届满,乙方应根据市场行情,对该饭店进行二次装修,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次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审核同意。
5.3 饭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
6.1.1 甲方负责保管饭店的产权证明和营业执照、公章、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证章时,需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6.1.3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6.1.4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好运中心温泉大饭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6.1.5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2 甲方义务
6.2.1 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饭店各种年检手续。
6.2.2 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该饭店设
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饭店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6.3 乙方权利
6.3.1 为了使饭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该饭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6.3.2 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饭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6.3.3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制定饭店各种规章制度,经营目标和方案等。
6.4 乙方义务
6.4.1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饭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饭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内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或举债等。
6.4.4 在承包经营期间,饭店的各种办证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建议:应当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承担费用,如果乙方办理可能导致乙方的经营项目甲方不知情,况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饭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6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6.4.7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饭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相关保养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8 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4.9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身份证、相关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6.4.10 承包经营饭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经营管理
7.1 乙方应制定饭店经营管理目标、经营方案、建立饭店各项管理制度、运作流程与服务标准,完善饭店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和岗位职责等,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 乙方自行招聘饭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7.2.1 饭店现有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直接接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经乙方考核,合格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转为乙
方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2.2 在承包期间,饭店所有的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均应乙方负责,因劳动用工或劳务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饭店的转让与转租
8.1 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饭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饭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包、转借饭店。
8.3 甲方出售该饭店,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保险
9.1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将其在饭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单上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险种:(1)财产险;(2)公众责任险;(3)劳工保险;
(4)团体意外险;(5)其他按饭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9.2 饭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第十条 合同的延续、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0.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饭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期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
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没有按照约定移交饭店超过15日以上(含);
10.3.2 经乙方函告,仍不协助乙方办理年检等手续;
10.4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饭店: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该饭店;
10.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变动饭店结构;
10.4.3 损坏承包的饭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10.4.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饭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饭店进行非法活动;
10.4.6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超过15天。 10.4.7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10.4.8承包期间,乙方逾期20天未缴纳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举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饭店收回的验收
11.1 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30天,将承包饭店及附属设备、设施、物品等清点后如数交还给甲方。
11.2 乙方交还甲方的饭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保证交还后的饭店能够正常经营。
11.3 乙方装修改造投入的设备、设施、物品等全部无偿移交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赔偿损失计算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70%×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20x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条款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饭店所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逾期交纳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纳承包金的0.1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押金。
12.5合同期满,乙方未按约定交还饭店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交付支付占用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饭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的签约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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