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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鸿鑫分享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年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好!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盘锦,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祝福和新春的问候。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每到此时,人们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营造喜庆氛围。然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很明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火灾、伤人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有害气体使空气环境恶化,严重损害市民身心健康;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碎屑垃圾,给环卫工人增添了沉重负担。目前我国已有近700个城市限放禁放烟花爆竹,苏州市区从2017年1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节日,我们倡议:

  一、自觉自愿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庆佳节。

  二、积极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或对他人游说的方法,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依法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单位,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医院、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单位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四、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广大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小手携大手,文明过春节”,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推动移风易俗、创建美好家园、打造精致城市需要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位市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践行倡议,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爱护环境,倡扬新风,为常熟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关于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三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创建文明县城,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新春佳节,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三、广泛宣传教育。县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职能部门履职。公安、安监、商务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及时劝阻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和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灵芝故乡,秀美旌德,休闲天堂,养生福地,需要每一个旌德人去呵护。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旌德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坚持生态立县,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秀美旌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四

  市民朋友们:

  春节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为此,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津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倡议内容如下:

  一、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正月初五、初八、十五等传统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五、自觉遵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天津市民。

  六、节日期间多采用公交、地铁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五

  《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经20年月3日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年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674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及建议书20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及建议书。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请大家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20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及建议书文章201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及建议书出自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在家积极的宣传爆竹禁放,让你的家人朋友亲戚都一起行动起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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