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会议讲话稿3篇(2)
财务工作会议讲话稿三:
同志们:
在民政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财务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的新形势下召开民政财务工作会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和全体财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系统的财务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和全系统的财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计财处赵立新处长就近年来全系统财务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对2007年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我都同意。一会儿张颖局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在此我就不多说了。我想就如何提高认识、建立资金筹措长效机制以及加强管理监督和廉政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民政部门地位作用的日益突出和民政工作任务的日趋繁重,民政事业经费不足的矛盾也日益加剧,财务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在这个形势面前,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提出的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财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一,做好财务工作是民政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这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一致的。当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双拥优抚、社区建设以及所属单位的养老、福利、殡葬、救助管理等等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都需要资金给予支撑。我们知道,民政事业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收入和民政事业创收两方面。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政事业创收难度日趋加大。因此,必须增强资金忧患意识,在管好用好资金的同时,为民政事业的发展筹措更多资金。只有做好资金的筹措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
第二,做好财务工作是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取决于民政干部职工的开拓进取和敬业精神,另一方面取决于资金的科学管理,这是保障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和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财务工作不但要把帐记明白,更重要的是要把资金运用明白。学会依法“收钱”、科学“要钱”、严格“管钱”、有效“花钱”,依法组织好各项收入与支出,更好地保障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三,做好财务工作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我们民间对居家过日子有句土话,叫做“男人是搂钱的耙子,女人是装钱的匣子,不怕耙子掉齿儿,就怕匣子掉底儿”。我们民政这个大家也是这样,资金筹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不能乱花钱,更不能搞腐败当“败家子”。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监督,强化财务管理、审计,坚决堵塞漏洞,切实做到每一项收入都有法规依据,每一笔支出都符合制度规定,这也是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以民政事业发展为根本,建立资金筹措长效机制
近年来,沈阳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民政事业资金的投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民政事业经费不足的矛盾也日益显现,严重影响了沈阳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在创收难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下,确保民政事业经费与沈阳市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必须建立起稳固的资金筹措长效机制。
一是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温家宝在今年的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表明了党和政府抓好民生工程的决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听取民政工作汇报时也多次提出要全力支持民政工作。在这个有利于民政工作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坚定民政事业发展的信心,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财政在资金上给予民政部门更大的支持,建立起民政事业经费与沈阳市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是明确政策,在制度上确保民政事业经费支出。长效机制建立的基础是制定相关的制度政策。有些同志说,争取经费好比登山,越走越难,因此经常因为碰壁而灰心。我认为这也很正常,尽管沈阳市财政收入不断增长,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也是财政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应充分理解。要钱难是肯定的,关键是如何要和怎么要。如果出师有名,要求合理,难事也就变成了简单事。这就要求我们要像制定低保制度那样,凡是能够通过制度、规定确立的事项,争取以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明确民政事业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变一事一议为一劳永逸,确保民政事业经费在财政部门按部就班地列支。
三是加强协调,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的列支。要加大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力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与财政部门沟通,不怕碰钉子,要多跑、勤问、常沟通,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同情,争取在财政部门享有一定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要经常请财政部门的同志到民政部门来,通过座谈、参观、查看,增强他们对民政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支持,力争在资金上向民政部门倾斜。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确保每一个项目的立项理由充分、要求合理,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到更多的经费,为民政事业的快发展、大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基础。
三、加强管理监督和廉政建设,积极推进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民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大多事关民生、民权、民利,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用得好就能够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温暖,否则就会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监督与管理职责。
一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民政资金政策性强,涉及民生,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用挤占,例如救灾救济款,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被称为“高压线”。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民政项目资金作为预算资金的载体越来越受重视,例如社救处、优抚处、福利院、烈士陵园等单位都有项目资金,各单位都程度不同地参与这些项目资金的管理。这些资金如何使用,使用多少,有些领导同志对具体的政策规定并不是非常清楚,因而容易出现问题。近几年县区民政系统就曾经出现过滥用、挪用专项民政资金的现象。结合近期全市通报的七起案件,各单位领导同志们对此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局纪委也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对民政窗口单位、捐助资金、低保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发放到位。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当家理财是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责。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哪些钱该用,哪些钱不该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摸清家底,管好资产。过去许多单位都忽视资产管理,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财政部已于去年12月份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这是我们民政计财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必须认真对待并长期坚持。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做到“要钱有依据,花钱有规矩”。现在有的单位要钱时下了很大力气,钱要到手后却没花出去。到年底突击花钱、乱花钱,造成挤占乱用,违规违法,并严重影响了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局计财处每年要汇同相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去年在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不少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我们已经发现并及时得到纠正,但遗憾的是也有一些问题发现不及时。今年审计局在审计时又发现了一些问题。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的性质与我们自查自纠是不同的。因此计财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并认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和民政计财部门的审计任务是一致的,其作用是对民政财务工作保驾护航,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回避审计,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配合和支持,这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各所属单位作为相对独立的部门,都掌管一定的财权。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能造福一方百姓,运用得不好,不但会祸国殃民,还会毁了自己的前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清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对人民负责,而不能为自己谋私利。真正做到胡锦涛要求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加强廉洁奉公教育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和缺乏制约产生腐败。与此同时,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和提高警惕,自觉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思想上构筑反对腐倡廉的坚强防线。
同志们,民政事业的发展赋予财务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务和重大的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民政事业发展大局出发,重视这次财务工作会议,深入领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好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财务工作,为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沈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