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在“三严三实”重要论述中,对“严以用权”作了明确的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党员干部,更应切实做到严以用权。以下是党员干部的严以用权发言稿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一: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在“三严三实”重要论述中,对“严以用权”作了明确的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窃以为,“三严”当中,修身和律己是针对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行为的规范要求,而用权则是行使权力,权力行使的客体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因此,“三严”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用权。严以用权,是干部作风建设的关键,理应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
严以用权,首先要明白权从何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清楚,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甘当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你手中的权力,体现我党执政为民、造福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用权为民。
明白权从何来,方可用之为公。古人云:“夫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古人尚且明白这一道理,如今官员则更应率先垂范。可是现在有少数党的领导干部却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将手中的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不论你手中的权有多大,一定要“公”“私”分明,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要做到严以用权,尤为关键的是行之有规,建立起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谆谆告诫全党:“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当前,党和政府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只要你敢以权谋私,不管你是“苍蝇”还是“老虎”,都将会面临党纪国法的严惩。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严以用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三严三实”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求,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遵循。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三严三实”的关键环节。作为党员干部,更应切实做到严以用权。
做到严以用权,党员干部必须讲党性重品行。党员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讲党性是核心,失去党性就失去了根本,如果自己党性本就不强,何谈要求别人讲党性。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政治定力。要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十严禁”、“六不准”纪律要求内化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自律准则。要提升道德境界,把修德、立德作为终身课题去实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用良好的德行树立标杆和示范。
做到严以用权,党员干部必须懂规矩守纪律。对党员干部来讲,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已逐渐成为社会常态。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应当是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时讲规矩,处处守纪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时刻提醒自己“慎独如往,慎终如初”,坚决守住清廉“高地”。
做到严以用权,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党员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我们用人要公道正派。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定的原则要求,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切实保证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能“上”去,群众公认不合格的干部能“下”来,坚持用作风好的人,大胆起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做到严以用权,党员干部必须敢于担当。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党员干部,要敢于较真,敢于反映真实情况,敢于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敢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做到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要牢固树立“静心钻研苦干”的信念,带头践行“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和“艰苦创业、团结奉献、自信自强、开放包容、敢为人先”的新时代“柴达木精神”,以“担当必须有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实践成效服务全州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为努力推动我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三: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权者,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它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直指干部作风的核心要害,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管好、用好手中的“权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党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增添了更为充实的内容。
牢记“公”。明人汪天锡曾说过:“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官箴·集要》卷上)在他们看来,坚守公平,不仅可以服人心,而且行政就能成竹在胸,有备无患,什么事都能办成功。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严以用权,就是要清楚认识到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敬畏权力,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确保用权时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防止出现“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的情况。严以用权,就是要正确使用权力。一直以来,为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镇委镇政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规定一般性事项,必须到会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涉及人事事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资产处置的,必须全体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并且签名确认方能通过。对于村(居),凡涉及土地资源、资产处理、重大工程等重要事项,必须召开村民或股东代表大会,并且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股东签字同意才能通过。我们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强化“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官”是岗位,“权”是工具。谚语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就强调为官的责任意识,要求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我们党的权力,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从本源上讲都是人民的权力。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授权者,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权力的行使者、受权者,人民委托我们行使权力,权力不容私有。领导就是服务,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切忌将公权当私器,以权力谋私利。“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干部使用权力就当以服务人民为己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明确规定权力的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央鲜明的执政观昭示世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根本的为民权力观始终清晰。不可否认,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部分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态度,因为害怕担责甘做“太平官”,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工作主动性不强,甚至有时发现了问题也没有及时解决。如果党员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促进干事创业、推动改革发展工作就无从谈起。在我镇三严三实研讨会上,镇委副书记、镇长梁杰钊指出:当前,我镇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换挡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问题的凸显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今年,我镇有8个市重大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艰巨,特别是有些项目涉及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众多棘手的问题。如果党员干部没有“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精神,碰到困难不敢啃硬骨头,就无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去推进项目的落地投产。
摈弃“特”。权力任性,就有特权的出现;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一直以来,有不少领导干部对权力存在错误的认识,而且这种错误认识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表现。有的人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将制度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应得的,于是任性妄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常在,甚至买官卖官、拉帮结派、徇私枉法……将权力变现得淋漓尽致。中央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要将过去越位的权力退回来,过去缺位的补上去。
严以用权,就是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铭记“规矩用权,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强调用权为公,保证手中的权力不变味、不变质,真正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牢固树立“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为抓手,深入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村居、部门一起共同努力,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努力解除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基层管理、民生建设等突出问题,找准制约镇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瓶颈,切实拿出对策和方案,稳步提高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管,握好为民用权的戒律,正本清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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