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看齐见行动第二次交流材料
讲看齐、见行动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始终冷静清醒,踩着不变步伐,紧盯标杆,坚定前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讲看齐见行动第二次交流材料,欢迎借鉴。
讲看齐见行动第二次交流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六中全会后,学院党员干部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学院党委、纪委、各教职工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11月23日和12月7日,各党支部召开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通读和交流讨论等方式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学院党委委员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六个一”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带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党委书记黄永维同志在参加人力资源部党支部会议时谈到,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制定的,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说,这两个《准则》是姊妹篇,之前的依然有效。新《准则》是针对这些年来党内出现的问题、现象制定的,不是笼统的规定,对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讲得非常具体、明确、到位,既有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有对普通党员的要求,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黄永维要求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黄永维还谈到,学院党委坚决贯彻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党组的部署,学院牵头组织全国法院有关人员对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法治论述进行整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与理论研究》系列丛书。目前,《法治中国学习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已经出版,《法治中国学习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第二版)》已修订完成,《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已编辑出版,《邓小平法治思想研究》正在中央文献研究室审查之中,《习仲勋法治思想研究》已经召开评审会,即将出版。《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胡锦涛法治思想研究》、《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彭真法治思想研究》、《江华法治思想研究》、《马锡五法治思想研究》等也在紧锣密鼓的积极推进中,即将陆续出版。这些书籍的出版,必将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党委委员曹士兵同志在参加科研部党支部会议时发言说,中国共产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要将《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到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中。《准则》内容丰富,从十二个方面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纲领性文件。这些规定饱含着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我们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遵守《准则》和《条例》的前提首先要学习好,学懂吃透《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才能贯彻好、落实好。要将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学院的科研工作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度一致,要在论文评选、案例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牢牢把握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委委员冯文利同志在参加办公室党支部会议时说,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准则》和《条例》,标志着党的建设新实践的开启,我们每个党员都要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要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首要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把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载体和手段。作为党委委员,首先就要从自身做起,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做学习、遵守《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的模范。冯文利对支部成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深对《准则》和《条例》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的理解认识。二是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表率。三是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推动落实相关整改工作,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党员身份和党员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李晓民同志在参加总务部党支部会议时说,《准则》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要求和十二个方面重点任务,《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监督主体、内容、对象、方式等内容,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入脑入心,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上来。李晓民要求支部成员一要将“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好,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精神,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到位,工作思路要清晰;支部会还要形式多样,进一步抓好。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党员个人的修养。第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遵照党章,完成好本职工作,坚守理想信念,体现出自身价值,提升政治修养;第二是提升工作能力,在新形势下,要适应各种高科技新技术的要求,要有危机意识,使自己的能力匹配岗位要求,不断完善自己,补齐短板,追求优异。三要加强作风纪律,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作风,对纪律对法律要有敬畏心,坚守道德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吕坤良同志在参加党委办公室党支部会议时发言说,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六中全会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准则》和《条例》的侧重点不同,《准则》从正面要求我们应该做什么,《条例》从负面约束我们不能做什么。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联系我们的工作实际,很抓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通过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党员干部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忠诚是自律、是自我约束,要对自己的身份有清醒的认识,要做到心中有党、在党言党,要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干净是他律,要尊章守纪,恪守廉洁和道德底线,还要注意细节,在工作程序上也要干净;担当是律他,要能担事,不能不做为,中央的决策、最高法院党组的部署和学院党委的决定要坚决执行,遇到问题要勤于思考,拿出解决办法,不要轻易将矛盾上交,不能只当“二传手”。吕坤良还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明确职责、坚持原则、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的要求。
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学院党员干部表示,《准则》和《条例》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为我们每个人规范自己的言行、开展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依据。我们要将《准则》、《条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学院实际,按照最高法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法官学习培训计划中,使六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法官培训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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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是《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是能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廉洁自律;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巡视、专项检查、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社会监督等监督方式的效果。
三是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新修订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允许《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同时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同志也是一种改过自新和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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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重在立德、重在立规的高标准,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上线和纪律底线,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制度化、常态化。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审计党员干部来说,更要坚持上线,不逾下线,做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先行者、示范者,保持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重点在履行职责、审计权力、个人感情和廉洁自律方面要做到四点;
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监督者的审计机关,站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一方面要要牢固树立崇高革命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审计事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切实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反腐倡廉的“利剑”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正人先正己”。只有审计机关自身廉政建设是过硬的、经得起考验,才能有资格、有底气去检查和督促别人,才能通过审计监督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审,审计结果才能真实准确,审计执法才以客观公正,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只有以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来增强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才能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才能从更高的层面履行好职责。
以落实“条例”、“准则”为保障,规范权力运行。审计干部要以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作为审计执法的根本保障,把审计的监督权、查处权关进制度之笼,让一切审计活动都要在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内进行,确保客观公正地行使审计职权。第一慎用“权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手中都掌握有一定的权力。但我们始终记得,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审计干部的权力越大,身上责任愈重,人民寄予的期望也就越高,只有把权力正确运用于为人民谋利益中去,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如果审计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势必损害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第二是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绘制审计立项、审计检查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第三要以设置依法执法执纪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实行“阳光审计”,让权力在公开、公正、按既定的程序运行,是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渠道。
善待感情,夯实拒腐思想根基。每个审计干部除了工作圈之外,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交圈,都有自己的感情,审计干部要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纯洁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把自己置于被审计单位及公众监督之下,严格“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坚守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如果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走向不归路。只有建立在严格要求基础上的感情,才既是对家属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自己和人民的高度负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如果审计干部对自己和家人失之于宽,滥交朋友,只讲“哥儿们义气”,不讲纪律原则,抵不住诱惑,耐不住寂寞,感情就可能产生畸变,也就有一步步滑向深渊的危险。
坚守人生底线,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底线是做人、处事、从审的基本原则和最起码的准则,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政治、道德和纪律支撑,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高压线,纪律是完成审计工作任务、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前提和保障。审计干部必须切实增强生命线、高压线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观念上绷紧干部“防腐拒贪”弦,坚持“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查处”的工作原则,面对种种诱惑,一定要敢于拒绝、善于拒绝严守纪律。审计人员要强化学习、爱岗敬业、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要强化守纪意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工作中要精益求精,加大力度,履职尽责,守审有责,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确保干净做事,廉洁从审,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确保审计队伍的铁面无私的公正形象和敢打硬仗难仗的战斗力,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审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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