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人大主任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人大主任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是一名农家子弟。从学习、工作到成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成长道路上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是组织教育、培养的结果;我的每一次进步、每一次成长都是组织关怀、关心的结果。同时,我深深地感受到,透过各位代表那一张张选票,都折射出同志们对我的信赖和支持,对我的期待和重托。请组织和各位代表放心,我将心怀感恩,尽职尽责,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对我的培养,回报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对我的厚爱。
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区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大会组成人员,并选举我担任区七届人大会主任。这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与期望,让我万分感激与感动。在此,我谨代表新当选的区七届人大会全体组成人员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区六届人大在以王铁雄同志为主任的区六届人大会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成绩喜人、亮点纷呈、经验颇多,为我们今后做好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区七届人大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向不再担任区人大会领导职务的王铁雄同志和周宋家同志、李辉凡同志、曾卫国同志,向区六届人大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新的起点,新的攀登,新的阵容,新的希望。未来五年,我区人大工作的全新发展,南岳民主政治发展的整体提速,对全体人大会组成人员而言无疑是一个严肃的课题,对我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扬传统,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努力做到五个“决不”。
第一,维护核心决不动摇。党的领导是原则问题,是方向问题,决不能有半点动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把维护区委的核心地位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根本义务,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人大会一班人,自觉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所思所想与区委“同心”,所作所为与区委“同步”,做到观念上不动摇、行动上不马虎、关键时不摇摆,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二,依法办事决不含糊。我将与班子成员一起,更好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依法履职。要严格依法行权。始终做到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科学,开展监督工作公正、高效,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有序。要将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敢于监督。对于看准了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法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要严于监督。力求审议一项报告促进一项工作,监督一个问题办好一件实事,最大限度地增强人大监督效能;要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履职为民决不犹豫。作为一名人大主任,我将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崇高责任。坚持真实体察民情,真切关注民生,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维护民利。要十分重视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第四,促进发展决不改变。未来几年,是我区加快推进“七个南岳”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我将团结和带领区七届人大会一班人和全体代表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立足于发展,着眼于发展,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形势,按发展的思路谋划工作,靠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行使职权,在指导思想上强化“中心”意识,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中心”位置,在具体措施上保障“中心”地位,切实发挥人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自身建设决不放松。作为人大会的“班长”,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将始终坚守作为一个人大主任的操守,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始终自觉带头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各项制度,不留空隙,不打折扣,秉公办事而不以权谋私,实在干事而不做表面文章,遵纪守法,不贪不占,切实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把得住原则、辨得清方向,在金钱和物欲面前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在各种社会思潮面前分得清正谬、抗得住歪理,在不正之风面前站得住脚根,经得起考验。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我们为南岳的长足发展感到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对南岳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在中共南岳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苦干,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南岳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人大主任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我市县(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此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足以表明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立安书记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全市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解决当前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此同时,市委还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这是指导我市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下面,我代表市人大会党组和人大会,就如何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始终坚持并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度,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人民行使好地方国家权力。
第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了党章。各级人大必须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同依法行使职权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同创新人大工作、提高工作实效紧密结合起来,将党的先进性要求落实到依法行使职权的整个过程,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使人大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能充分反映“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和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人大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决定了人大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牢牢把握两点:一是经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主张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使之成为全社会遵行的共同意志;二是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并对他们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来履行职责。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党的整体部署和中心工作来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在总体安排和相关措施上,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沅江发展目标的需要。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保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会党组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人大会党组要对同级党委负责,坚持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定期汇报本级人大工作情况,反映人大制度建设和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中,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请示汇报,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发挥人大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坚决贯彻和努力实现市委的意图和主张。全体党员代表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观念,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做到对党负责与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有机统一,自觉贯彻党委意图,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力。
二、围绕促进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目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围绕保障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认真行使职权,切实发挥作用。
1.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为推进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职尽责。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落实,紧紧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使事关全局的各项发展规划和决策,真正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意志和行动。找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的切入点,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及时提出新议题,把人大工作的着眼点集中到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把监督的着力点落实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上来,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瞄准那些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切实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化企业改革、扶贫帮困等工作抓好抓落实。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参与的关系,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参与全局性问题的调研和决策,认真研究和剖析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脉搏,并通过适时有度地参与和指导招商引资、国企和农村综合改革、扶贫帮困等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快发展提供直接支持。
2.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尤其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促进和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服从全局、服务发展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行为,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进一步健全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国家法制的统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质,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人大及其会的选举任免权,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是我国政权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必须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高度统一起来,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调查、供职承诺和任前询问制度,以及“两院”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人选由人大会进行任前了解的制度,保证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公正客观,使那些德才兼备、群众信赖、能够担负起推动改革发展稳定重任的干部走上各级国家机关相应的岗位。充分运用有效手段,加强对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此,市人大及其会将在继续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同时,加大对由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监督,运用质询、撤职、罢免等强力手段,促进我市“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
4.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民意渠道,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牢牢抓住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贫困群体救助、“三农”问题、安全生产、就医难、就学难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努力做好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新特点,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协调和处理好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努力维护法律公正,促进社会稳定。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一是保障代表知情权,努力提高代表审议的水平和效能。在代表大会期间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必须让代表最大可能地知情知政。要通过为代表发送人大工作信息和资料,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使代表了解会的工作情况,了解有关法律实施情况,了解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其他工作情况。“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政情通报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重要情况,为代表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提高代表行使法定职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和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建立健全办理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通过“捆绑办理”、“公开办理”、“面商办理”等方式,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人大会及其工作机构要通过“会中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上门督办”、“延伸督办”等措施,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促进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条件。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切实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必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代表工作需要和财政状况适当增加经费。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部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社会各方面都要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氛围。对妨碍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人和事,必须严肃查处。
四、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人大会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人大及其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证。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为重点,切实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努力把人大及其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能够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能够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要对照《监督法》和中央文件精神及全国人大会的有关配套文件,认真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经验,围绕完善职能和工作程序,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及时加以修改完善,对需要规范的问题,从实际出发抓紧制订形成制度,努力从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实现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必须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严格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法律和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第二、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抓好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会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摸实情,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会审议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人大会兼职委员参与会的调研活动,以保证其审议发言更有针对性,更加切合沅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使会的审议议题能够始终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会机关工作效能。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学习特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现代科学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履职的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人大工作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和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上下级人大之间虽然不是领导关系,但有工作上的联系、业务上的指导和法律上的监督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不断总结和推广市乡人大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共同开展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认真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路子。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的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基层政权建设的发展与巩固,关系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开好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乡镇人大的法定职权。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配备好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及相关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要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认真研究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后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不断探索新路子,总结推广新经验,切实发挥好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活动和代表评议,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接待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作法,发扬我市乡镇人大勇于探索、善于出新的好传统,努力把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同志们,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我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要求,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更加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完善的工作措施,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构建和谐沅江作出新的贡献!
人大主任在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去年年底,省、市委分别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为了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县委决定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更好地发挥县人大及其会的作用,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近年来,县人大及其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换届以来,县人大及其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抓重点、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狠抓代表工作,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突出中心工作,在重点监督上有举措;创新监督方法,在强化监督上出效益;重视信访工作,在促进和谐发展上作贡献。依法作出一系列决议、决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活力和风采。县委对人大工作是十分满意的,对县、乡两级人大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对人大干部队伍也是充分信任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县、乡人大代表、县人大会组成人员,向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向为我县人大工作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民主的主要载体,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性意义。50多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最大限度的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高效有序地朝着国家发展目标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从人民中来,为人民服务,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80多年革命和建设中,以牺牲几千万优秀儿女的代价,赢得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中国人民的解放,走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道路。今天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更加受到世界的重视和尊重。历史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当之无愧地成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但是,党的领导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随着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和执政方式的变化与时俱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是实行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行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武器,加强权力监督、强化权力保障,整合社会资源、聚合社会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善于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逐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的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大局。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总之,全县各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限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和主动的支持做好人大工作。
二、人大及其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人大及其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找准定位、充分履职,深入总结和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三个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转变成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并保证其实施;要把干部的依法任免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工作,确保党组织的意图经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二是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会审议重大问题,作出重要决议、决定,组织开展重要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等,都要事先向县委请示、报告。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会党组和代表、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作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行使职权中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人大会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人大会党组和在人大工作的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执政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大代表和人大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人大代表和人大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外人士共同开展好工作。
(二)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不断提高人大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提高建设民主制度的能力。建设民主制度是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人大工作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要不断丰富民主的实践内容,除政治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外,人大工作的视野还要拓展到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监督、人民陪审制度等经济和司法的民主上来。二是要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能力。全面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对权益的保护,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制宣传,弘扬法制精神,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三是要提高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不断探索和创造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在法律监督方面,要由程序性的监督逐步走向实质性的,涉及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的监督;在工作监督方面,要更加注重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由单纯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工作汇报,转变为听报告与视察、审议、询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四是要提高保障人民权利的能力。人民的权利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最大的特性是人民性。人大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坚决维护人民的权利。人大及其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意愿,坚决纠正侵害人民权利的事情,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五是要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人大工作不是“二线”,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适应国际政治经济不断变革的新趋势,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进步的新要求,大胆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大胆探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三)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性。一是要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履职行权。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要从大局出发、从现实需要出发,审查审议相关重大事项,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放在县委加快项目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服务业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上。二是要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履职行权。着重加强对改善民生相关问题的专题研究、集中视察,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着重加强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增加收入、劳动就业、环境保护、饮用水安全、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现实利益问题的监督,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会党组和县委组织部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要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和激励评价约束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人大会和“一府两院”要及时为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人大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会会议和参与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代表工作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行使职权提供条件。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是依法履行职务,其所在单位要给予时间、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三是要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部门要按要求重新办理,并限期回复。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人大会要跟踪督办。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把人大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县委在届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县委会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委、政府召开有关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相关重大活动等,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安排县人大会领导及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人大办的负责人参加。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各乡镇要依法按时召开人大会议,明确承担人大工作的人员。要把党委人大工作列入考核镇(乡)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要主动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人大及其会作用的具体工作制度,坚持人大会与“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的情况纳入“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考核内容。三是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把党员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学习、培训,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必修课程和教学考核内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内要安排到党校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课程专题研修。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意见,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上。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害是支持人大依法充分行使职权。一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由县委向人大或人大会提出建议,或由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提请审议,经人大或人大会讨论决定,使之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共同遵守的准则。人大及其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全县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行政司法部门贯彻实施。二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人大及其会对“一府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对人大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督查落实,并形成规范的办理和反馈制度。三是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县委决定任免重要岗位的干部要事先听取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县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会党组和人大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县委的推荐意见,支持人大及其会对选举或任命的干部依法进行监督。由人大及其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人大及其会选举、任命的干部涉及违法违纪时,县纪律、县组织部和司法机关应与人大会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处理。四是要支持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开好会议。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按照法定程序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会会议。要合理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会会议日程,保证必要的时间,确保会议质量。人大及其会召开的会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参加会议。代表大会期间,“一府两院”要派出人员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人大会会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上。在新形势下,人大及其会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建设高效率的人大机关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尤为重要。一是要加强人大会和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建设。要重视和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既要有一定数量阅历丰富的同志,又要有相当数量的优秀中青年同志,确保会组成人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能在换届时连任,专职会组成人员比例逐步达到三分之二左右。逐步增加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织部推荐人大会及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应听取人大会党组的意见。二是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党委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多渠道锻炼人大干部,对符合条件的要大胆提拔使用。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要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尽心竭力做好人大工作。三是要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人大及其会的办公经费,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强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努力解决人大及其会机关的办公设施、表决系统、工作用车等问题,改善人大机关工作条件。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深远。这次会议将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了大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富顺“三个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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