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这次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是县委十届四次全会闭幕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以来的政法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xx年政法工作。县委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元月27日,县委林书记主持召开县委会,专门听取了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意见的汇报,并对会议精神的贯彻和开好这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等会儿,县委林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扎扎实实做好政法工作。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一、20xx年政法工作回顾
20xx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新兴工业县建设,以“平安尤溪”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公正执法,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维护了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市农调队公众电话调查,我县干部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6.5,仅次于明溪县,居全市第二位。政法综治工作的主要成效是:
(一)“平安尤溪”建设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适时作出了建设“平安尤溪”的战略决策,并于20xx年2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在全市率先启动平安建设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都成立了平安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77个试点村。此外,各乡镇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各种舆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平安尤溪”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多渠道宣传,我县平安建设知晓率全市最高。同时,开创性地抓好“平安尤溪”建设,坚持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稳定形势主要数据通报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维护稳定工作述职等制度,从根本上推动责任的落实,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
(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全县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稳、准、狠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先后部署开展了打“两抢”、治枪爆、侦破命案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014件,同比下降1.4,其中三类可防性案件下降16,破获638件,同比提高8.5,破案率62.9,同比提高5.7,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73名,同比增加24.6;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5人,依法提起公诉239件341人;审判机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4件349人。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xx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宗教地下势力及反动会道门组织的非法活动。
(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以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着眼点,实施综治工作重心前移战略,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基层综治网络。配齐配强基层综治办人员,选好配好村级两会组织主任,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基层综治办15个39人、治保会和调委会各282个、巡逻队13支56人。二是强化培训工作。县综治办对各乡镇综治副书记、综治专干进行了培训;司法局举办了全县村级调解主任培训班;县法院与司法局深入9个乡镇协助举办村级调解员培训,同时联合下发《指导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246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9,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29人,制止械斗6件1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371人。四是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年实现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1.17,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四)社会整体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以治安基础工作薄弱地区、单位、部门为重点,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控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一是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实行一区一警,把更多的警力下沉到基层指导和提高社区防范能力。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充实了城区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在社区组建由低保人员参加的义务巡逻队。按照市场化要求,强化保安队伍建设,成立了金盾保安大队,共有70名保安员,派驻单位25家。二是进一步推进“铁防工程”、“车防工程”。在城区不断加大居民楼幢对讲防盗门安装和定点停车场建设力度,新安装对讲防盗门68幢136扇,建成各种临时和固定停车点6处。同时对重点要害单位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120处。三是加大巡逻查控力度,形成以“110”快速反应为龙头,以街面警力为依托,以外围卡口为屏障的点、线、面相结合的严密防控网络。在巡防范围上,由“局部巡逻”向“全方位巡逻”转变,在巡逻方式上,由“限时巡逻”向“全天巡逻”转变,压缩了犯罪空间,城区可防性案件下降6.6,居民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五)法制建设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结合平安建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公务员开展依法行政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及《行政许可法》培训;开播“说法”栏目,以案释法,全年播出22期;开展“把法带回家”活动,先后有40585名在校学生深受教育;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活动2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25000余人。政法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0xx年,审判机关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09件,诉讼标的总额达3175.29万元;检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认真查办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抓好律师、公证队伍的教育整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民政部门共对城镇低保对象948户2479人,农村低保对象6572户18057人发放保障金689万元,做到“应保尽保”。
(六)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政法各部门坚持以过硬的班子带过硬的队伍,以过硬的队伍保证各项政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以开展“三抓两评一满意”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远学任长霞,近学郑忠华,树队伍良好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有关监督管理制度,使广大干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强化素质教育。公安机关开展了大练兵活动,使全体民警在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审判机关开展了以抓好“十率”为目标的岗位练兵活动,使案件的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审限内的结案率等收到明显成效。检察机关着力教育培养业务骨干,改善队伍结构。政法各级各部门还重视抓好在编干警的学历教育、全员轮训等工作,使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调整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使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落实从优待警。在政治上积极解决职级待遇,促进成长,在工作上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在生活上把干警的困难和疾苦放在心上,继续做好因公受伤干警的慰问工作,解除干警后顾之忧。政法各部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台溪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县检察院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县看守所继续保持公安部一级看守所称号,县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少年庭被授予全省青少年优秀维权岗称号。此外,还涌现出勇斗歹徒的公安民警陈玉光等先进个人。事实证明,我县政法队伍是政治合格、立场坚定、作风过硬的队伍,是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一年来,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顽强拼搏和不懈努力,我县政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全市综治考评中名列第二,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三争二”的目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加深了我们对新形势下全面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认识,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一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二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三是必须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四是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行之有效的治安防范机制;五是必须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政法综治队伍。
二、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当前,我县经济平稳增长,社会保持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但我们一定要看到当今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看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生的重大变化,看到我县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充分估计这些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严峻挑战和新的要求。这些挑战和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治安形势仍很严峻。20xx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014起,总量虽有回落,但仍在高位运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发案中八类案件发76起,同比上升4.1,“两抢”案件同比上升6.7。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居高不下。治安热点问题仍然突出,区域性治安问题有所回潮,“xx”非法活动较为猖獗,赌博活动更加隐蔽,公共娱乐场所吸毒屡禁不止。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数持续攀升。
(二)各种矛盾纠纷仍很复杂。一方面,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仍较严重,会道门组织继续暗中活动,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增多。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流动人口继续增加,一些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多;各种利益群体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限制,很多利益诉求又难以得到完全满足,从而不断形成新的社会矛盾;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加上有些干部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对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不力,加剧了一部分群众的不满情绪。
(三)政法队伍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部门领导重视抓业务,轻视抓队伍,“一岗双责”的责任未能履行好,没有“两手抓”,更谈不上“两手硬”;少数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淡化,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公、不严、不文明;有些干警作风稀拉,纪律松懈,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甚至接警不及时出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个别政法基层单位的“四难”现象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法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警力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仍很繁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要求从过去主要确保“不出事”提升到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高度。在政法工作定位方面,要求从过去习惯于从政法部门自身出发谋划政法工作,转变到自觉地把政法工作置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来思考、来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变化,原有的一些管理方式、执法手段已经落伍,而相应的研究探索不够,办法措施不多,存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从从去年底的综治工作考评情况看,仍有部分乡镇、部门、单位存在着综治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着“上现热、下面冷”、“政治综治部门热、其他部门单位冷”的情况,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影响了政法工作力度;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脆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尚未发挥应有作用,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职能发挥不充分。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全力做好今年政法的各项工作
20xx年是“平安尤溪”建设的攻坚年,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对营造五种环境、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意义十分重大。20xx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及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扎实推进“平安尤溪”建设为主线,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保证,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为促进尤溪加快发展和更大跨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打防结合,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尤溪”建设。“平安尤溪”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政法综治工作的总抓手。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尤溪实际,20xx年我县平安建设总的任务是实施五大工程、建立完善四项制度、实现“6789”平安目标,即实施平安村居(社区)工程、平安学校工程、平安企业工程、平安单位工程、平安大道工程,建立完善乡镇党政领导维稳述职制度、综治成员单位年度平安工作立项制度、县处级领导分片挂点抓平安建设制度和平安建设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努力使60以上乡镇、70以上村居、社区、80以上企业、90以上单位和学校达到平安建设标准。为此,应强化五个意识,争取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取得新进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也是关系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出成效。具体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排查网络。进一步健全县、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落实定期排查、定期通报、定期协调、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情况信息网络,健全完善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的信息反馈预警机制,重点解决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的问题。二是规范排查机制。要把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重心放在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发现、化解上,放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的掌握和解决上。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种手段,进一步发挥各级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建立健全处理涉法上访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彻底解决涉法信访突出问题。从今年开始,市里每两个月将对重点矛盾纠纷信访进行一次排查分析,县里每个月排查分析一次,乡镇、企事业单位则根据情况随时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有领导负责,有调处方案,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党政主要领导要做到思想重视、工作及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的发展和激化。三是强化部门参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深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初始阶段。各部门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稳定工作,积极落实本部门所承担的维护稳定的任务。凡是因失职渎职、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2、强化“政权”意识,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取得新进展。我们要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努力构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大力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一要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积极拓展情报信息搜集渠道,狠抓以秘密力量和秘密手段为重点的业务基础建设,力争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规定的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对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各类案线要及时上报,加强彼此沟通配合,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形成斗争合力。二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机制。要抓紧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科学、协调、高效工作机制。按照“严密监控,立足劝导,讲究策略,淡化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要坚持教育转化和依法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化同“xx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xx功”违法犯罪活动的网上工作机制,切断境内外“xx功”邪教组织的网上勾联渠道;继续加大“打邪制非”的工作力度,及时、依法查处有害气功组织、宗教地下势力及反动会道门的非法活动,防止其坐大成势,危害蔓延。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防范和处置能力。要探索有效办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与管理。积极占领网上阵地,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开展手机有害短信息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3、强化“严打”意识,在打击刑事犯罪上取得新进展。面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政法机关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重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两抢”等专项行动,全力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继续完善“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办案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多元化侦查破案新模式,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的作用和威力,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排查确定一批重点地区和部位,组织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继续开展对“xx”、赌博、吸贩毒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并抓好巩固和深化,防止出现反复。政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4、强化“防范”意识,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取得新进展。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方面,要按照《尤溪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科学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社区警务要加强管理、提高档次;农村警务要充实警力、尽快完善。要加强对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造成危害。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问题;认真研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和衔接工作,努力推进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计划,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预防、减少犯罪和改造轻微犯罪中的作用。重点要在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上求突破。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活动,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载体和空间,大张旗鼓地宣传,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气氛浓的舆论氛围,让群众知道什么是建设“平安尤溪”的“四个五”目标,怎样建设“平安尤溪”,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是什么,让“平安尤溪”建设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深入人心。今年的“综治宣传月”,要以建设“平安尤溪”为主题,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覆盖率,实现知晓率的提高。其次,要加大发动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率。人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主体,要动员、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交巡警、专业巡逻队以及社区的治安巡逻队是创安工作的“生力军”、“守护神”,要起到“了望塔、流动哨”的作用。同时,还要不断壮大创安信息员队伍,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传递治安情况,让平安建设工作有“千里眼、顺风耳”。第三,要加大创建力度,提高群众满意率。开展“平安尤溪”建设活动必须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符合群众又富又安、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愿望和要求,确保群众有安全感。要切实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问题最严重的地方整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做起,努力使平安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第四,要加大对“平安尤溪”建设的督查力度。县综治委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到试点乡镇和重点乡镇开展督导活动,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适时召开现场会。
5、强化“公正”意识,在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上取得新进展。要认真贯彻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兴工业县建设,找准政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要围绕发展,努力提高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水平。加强和改革政法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注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展到什么领域,法律服务就跟进到什么领域。要进一步抓好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公信力,加快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流浪乞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管理,督促整改突出问题,防止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安全方面的法律对策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不断推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举措。二要加强打击,努力遏制经济犯罪高发势头。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化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突出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渎职犯罪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办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加强对经济犯罪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对策研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经济安全预警机制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管理措施,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水平。对涉及企业经济犯罪的案件,要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和方式方法,做到“五个不轻易”: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三要强化保障,努力提高民事行政司法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确保司法公正。依法及时调整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类经济关系,维护社会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经济司法,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注意审理好群体诉讼案件、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涉及国有企业改革、“三农”和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与转让的案件,依法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当前要注意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参与制定扶持、鼓励、促进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在执法办案中加强对民营、外资等企业的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司法环境。
(二)健全机制,提高能力,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政法工作深入开展的根本要求,是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政法队伍建设抓得好不好,事关全县稳定工作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威信、事关司法机关的权威,事关政法干警的整体形象。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化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治坚定。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政法队伍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出执法为民主题,弘扬社会正气。要围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这条主线,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今年要在全县政法系统中继续深入开展“三抓两评一满意”活动,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结合各部门单位年前查摆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把该项活动与“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远学任长霞、近学郑忠华”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要针对政法干警在党员先进性教育中暴露出来的思想认识偏差和消极不作为等问题,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剖析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政法队伍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执法水平有新的提高,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
二要加强班子建设,确保队伍团结。坚持治警先治“长”,加大对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调整和交流力度。继续推行政法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切实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政法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选准配强政法部门的“一把手”,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围绕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不断改善班子成员的知识层次和专业水平,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的考察和管理,把考察管理与干部的职级升降、奖惩制度相衔接,对政法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特别是因疏于教育、管理不力、妨碍查纠、用人失察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市委组织部和政法委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基层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德、能、勤、绩、廉、责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建立每两年考察一次的制度。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业务精通。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把在职培训与后续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专业培训与综合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科技手段,从强化岗位应知应会和掌握现代化科学知识入手,努力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和专家型业务骨干。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业务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在广大干警中努力形成比、学、赶、拼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破案、办案、审案的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四要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作风过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清除司法腐败。科学整合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力量,加强对队伍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行执法和司法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查清必办,办必从严,触犯法律的依法严惩不贷。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严禁越权办案,严禁接受当事人吃请及钱物,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非法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凡是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建立队伍退出机制。今年县委政法委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尤溪实际,作出相关规定,及时把那些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有关“禁令”的政法干警清理出去,以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工作上,要支持干警依法办案,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依法查处对干警打击报复、阻碍公务等行为,为干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生活上,要把干警的困难和疾苦放在心上,全面实行政法干警意外伤害保险、因公负伤救助“绿色生命通道”、休假、定期体检等制度;在经济上,要保证政法干警工资及有关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政法干警的福利待遇。
(三)加强领导,推进改革,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我们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否定或削弱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错误言论,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政法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权威。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出发,大力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各项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一要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验党委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健全社会稳定形势定期分析会议制度,经常分析稳定形势,研究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对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为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协调、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二要监督和支持司法行为。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政法部门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要实行有效监督,维护法律尊严。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和阻力,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依法科学地维护司法权威,做到不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要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情况问题,政法各部门都应及时报告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通过改革,努力达到体制更加合理,管理更加科学,素质更加提高,监督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诉讼制度、检察监督体制、劳动教养制度等十个方面,出台了改革意见。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实施,推动政法工作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公安机关要继续推进110、122、119“三台合一”、交巡警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检察机关要在认真总结完善人民监督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和建立“检务督察”机制;审判机关要建立健全与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相适应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完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化律师公证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相互配合,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四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好政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特别要注意重心下移,向基层倾斜,推进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法部门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政法部门所需经费一律由县财政列入预算。要适时调整政法部门的人员编制,想方设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五要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党委政法委是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渠道,代表党委对政法工作行使领导权和管理权,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就要认真落实政法委协管干部职能,规范协管干部和执法监督规则,促进政法委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加大政法委机关干部教育和交流力度,使政法委干部与政法部门干部交流畅通。
同志们,新形势意味着新机遇,新任务蕴含着新挑战。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政法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尤溪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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