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环保工作会讲话材料(2)
市长环保工作会讲话材料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今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批示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20xx 年环保工作任务。刚才王方大主任宣读了邓书记、蒋市长的重要批示,等下王亚联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领导批示和讲话精神抓好落实。下面,我将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作个简要传达,就总结去年、部署今年环保工作作个发言。
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xx 年2 月10 日 ,省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 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部署了今年全省环境保护的工作任务。
会上,郑为文副省长指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提出的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的最大优势。当前,我省的环境问题主要是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的,应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利用好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依法治污,推进工业企业、汽车尾气、工地扬尘等重点大气污染整治,应加强河流、湖泊等水体污染防治,推进重金属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落实“净水、净空、净土”的要求,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生态环境。
邓兴明厅长指出,20xx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部署,深刻认识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提质增效的丰富内涵,发挥环境保护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是“一大任务、二项突破、三个目标”。一大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各项刚性任务。二项突破:在改革环境执法监管机制上取得突破,在建立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三个目标:实现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率达到81% )的目标,实现全省土壤重金属污染势头有效遏制的目标。
二、20xx年我市环保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以建设“天蓝、地绿、水碧、气爽”的美丽新宜春为目标,突出抓好环保审批、污染减排、流域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监测结果显示,20xx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3 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Ⅱ~ Ⅲ类水质)为97.6% ;重点流域水质较往年有明显改善;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52 天,占全年总天数比例为96.4% 。
(一)环评审批高效规范。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从优、从严的环评审批原则。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简化工作程序,优化服务质量,缩短办理时间。20xx年,我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05 个,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重点民生项目,我局实行提前介入,主动对接。例如,四方井水利枢纽工程本应由环保部审批。我局一方面帮助其选好环评单位,另一方面积极与环保部协调,最终环保部委托省厅审批该项目,大大了加快了项目进程。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我局坚持不降低标准、不放松要求。2014年,我局共否决了4 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20xx年以来,全市各地以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行监管为重点,制定科学目标,深挖减排潜力,健全监督机制,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呈下降趋势。20xx年年 初,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宜春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 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至各县(市、区),确立了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50 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41 个。为确保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我市 建立了“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的统筹协调机制,每月将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汇总上报省环保厅,每季将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汇总通报至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经环保部、省环保厅核查核算,我市20xx年 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NH3-N )、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 )排放量较2013 年 分别下降0.67% 、2.30% 、12.91% 、7.20% , 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 宜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4 万吨 污水扩建工程、铜鼓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0.5 万吨污水扩建工程等7 个国家减排重点项目已基本完成,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年终核查。 我市共有 50 家国控企业污染源,其中列入考核的 40 家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和 34 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达到省里下达的相关要求。
(三)流域整治成效显著。 去年7 月以来,为解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锦江环境污染问题, 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市环保、农业、水利、新村办、城管、发改委、监察等部门,以 及 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高安市政府,全面开展锦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作为承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任务的环保部门,我们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中之重,并成立了专门的常设机构-- 锦江流域环境管理办公室。 8 月,组织人员对锦江流域的工业企业、养殖企业、人口、农田、现有监测断面等方面情况开展调研,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9-12 月,多次组织现场检查督查,利用周末和夜间时间,采取“不定时间 、不打招呼 、不听汇报 、直奔现场 、直接督查 、直接曝光”的方式,对锦江流域涉水工业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共发现问题企业13 家,罚款79.25 万元,并要求相关企业停产整顿或建议政府关停。针对部分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及个别监测断面水质不理想等问题,经市环保局建议,市纪委先后2 次对相关责任人(包括相关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为加强锦江流域的水质监控,进一步掌握水质状况,自8 月开始,市环境监测站将锦江流域监测断面由10 个增设至17 个,监测频率由每两个月一次提高至每月一次。监测结果每月通过宜春环保网向社会公开。
为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力量,锦江流域31 个乡(镇、街道)设立了专职环保管理员。市环保局联合市农业、水利局,先后两次对环保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
为加强长效管理,牵头制定了长效机制—《关于加强锦江流域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简称《新锦江十条》),并以宜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12 月10 日,郑为文副省长来宜春调研城建环保工作,对锦江治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12 月13 日对《新锦江十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其中的做法,认为宜春市的这种河流全流域的综合整治是一种新探索,请办公厅印发至各市参阅。在20xx 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中,郑为文副省长建议推广锦江综合治理经验,推动全省净水工程。
与此同时 ,市环保局联合袁州区政府开展了秀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整治, 关停了秀江上游两岸禁养区全部42 家养猪场, 清理栏舍面积16562m2 ,处理生猪6365 头,向养殖户发放补助资金250.73 万元。
(四)大气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 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项目整治。 截至目前,我市火电、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均按要求安装了除尘设施; 樟树市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等重点新建烟气脱硫工程已完成;江西普京陶瓷有限公司、江西新景象陶瓷有限公司等55 个陶瓷厂实施了窑炉尾气脱硫改造,通过验收的有45 个;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燃料等措施,我市已淘汰燃煤锅炉181 台,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丰城市未列入)的176 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三是推进机动车管理。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力度,市政府组织市环保、交警部门开展四次联合执法,共查处黄标车、无标车60 多辆。 四是开展大气专项治理。 20xx年12 月,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城建、城管、交警支队、交通局、袁州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为期1 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包括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油烟污染、黄标车和老旧车、城市扬尘污染、燃煤锅炉污染等方面整治,使我市12 月份 PM10 浓度值降至57.5 μg/m3 。
此外,为强化空气质量监控预警能力,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顺利实施, 20xx年,市环保局全面完成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升级改造和发布平台建设。在保证原有4 个监测子站符合国家规范的基础上,增设1 个清洁对照站点,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总体功能。5 个监测站点全部于20xx年10 月底完成了设备安装调试,11 月开始试运行,并与国家、省里进行了联网调试,同时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了20xx 年1 月1 日起第一时间对公众发布中心城区5 个监测子站包括PM2.5 在内的6 项污染物的实时监测数据。
(五) 生态创建再添佳绩。 为打好宜春的生态品牌,我市以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抓手,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7 月初,宜丰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全面启动。8 月,铜鼓县顺利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20xx 年1月,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县考核组验收,有望成为我省第二批国家级生态县。2014年,我市有22 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7 个乡镇和8 个村获得了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属历年之最。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级生态县3 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2个,省级生态乡镇90 个、省级生态村84 个,走在全省前列。
(六)环境监管逐步加强。 充分发挥排污费杠杆作用,促进企业治污减排,20xx年全市共依法征收排污费5466.3 万元,完成了省环保厅的任务; 开展了全市范围的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依托“12369 ”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041 件,办结率100% ;规范辐射安全管理,及时开展辐射监管督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
尽管去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环保工作逐渐受到重视,群众环保意识逐渐提高。但在环保执法的过程中,受经济发展、人情因素影响的情况依然存在,这给环保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二是环境空气质量呈现不良趋势。从监测数据看,我市中心城区PM10 年平均值出现了不降反升的情况。三是环保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工业企业偷排情况依然存在,环境污染整治任重道远。环保能力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市环境监测站还未通过二级站标准化验收。全市只有靖安、铜鼓、樟树3 个县(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了三级站标准化验收。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待提高。四是环保宣传力度不够。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解读、培训不够,真正懂法、会用法、用好法的环保执法人员不多。
三、20xx 年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20xx 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成好总量减排任务。 20xx 年是“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的收官之年,如何落实好减排目标任务关系发展稳定,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好全年减排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分解落实举措,加大宜春市定点屠宰场、丰城电厂4# 机组脱硝工程等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加强城镇排污管网建设,强化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各地应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细化减排措施,落实减排实效,确保减排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 加大对火电、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督促其严格按要求完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 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推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与管理,规范黄标车限行管理,不定期开展与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推进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继续推进空气质量监控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空气质量预报及空气重污染预警技术水平。
(三)深化好流域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新锦江十条》有关要求,落实各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责。用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个有力抓手,严格水质监测,加大节假日督查力度,严惩违法排污行为。适时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流域环境质量考核评比,实现锦江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将锦江整治和管理的经验推广至其它重点河流,切实改善流域环境质量。
(四)推进好生态示范创建。 继续打好宜春的生态品牌,积极与省环保厅沟通协调,为靖安、铜鼓提供技术指导,力争尽快挂牌。加快宜丰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袁州、丰城、奉新、万载创建省级生态县步伐,为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打好基础。
(五)提升好队伍能力水平。 加大市、县环境监测和监察标准化建设投入力度,保障执法经费,提升环保部门硬件设施水平;充实环保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环评审批、排污费征收、专项资金等腐败易发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着力锻造廉洁奉公的环保队伍。
(六)强化好环保法律实施。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把利剑,打好实施的开年之战:一是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平台,推进新法进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家庭,尤其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二是落实好环境执法的新要求。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环境违法查处、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联动。按照《省环保厅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公安厅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严查构成犯罪的环境污染案件,提高对违法排污的震慑力度。四是完善环境守法社会监督机制。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的意见》文件要求,推动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同志们,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新常态下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让宜春山更清、水更秀、天更蓝、城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