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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佩珊分享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六年来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民族工作,动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进程。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会上胡锦涛和温家宝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胡的重要讲话,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阐述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总结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胡强调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两个“重大”,把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讲得非常透彻、非常精辟。胡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为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胡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五项指导原则,既是对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的高度概括,又是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胡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紧密结合河南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是一个民族成份众多的省份,民族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虽然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例小、还不到全省人口的1.3%,但绝对量达120万,在全国未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中居第一位;二是回族人口多达100万,仅次于宁夏、甘肃,居全国第三位;三是少数民族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四是受区位和历史文化影响,河南省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具有辐射性强、与周边省市相互影响大的特点。长期以来特别是1999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民族工作,各级统战、民族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开拓进取,河南省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崭新面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思稳定、谋发展,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河南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一些市、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磨擦和突发事件仍有发生,一部分民族乡、村扶贫开发任务还比较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还需要加强;境外敌对势力、边疆“三股势力”的渗透日益加剧,一些宗教狂热分子不断到河南省活动,使河南省民族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对河南省民族问题的特点和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前不久胡锦涛亲临河南视察指导工作,对河南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希望,要求河南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这对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推进全省建设富裕中原、美好中原、和谐中原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胡讲话精神上来。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原崛起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调动全省人民包括120万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少数民族的参加,实现中原崛起就缺少重要的力量;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小康,河南的小康社会不是全面的小康。只有做好民族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更好地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原崛起增添动力、增强实力。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构建和谐中原的必然要求。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只有统筹兼顾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全省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奠定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民族团结又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断促进民族团结,才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动员全省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提高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民族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企图插手河南省一些地方的宗教事务,境内外对势力利用宗教加紧对我进行各种渗透活动,一些社会问题很容易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引发矛盾的因素增加。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能否做好民族工作,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得到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全省人民的真心支持和拥护,能否为全省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这既是对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对我们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之,民族问题始终是推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大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决不能因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小而轻视民族问题、放松民族工作,更不能因为民族工作难度大而不愿管、不敢管。我们一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河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做出贡献。

  二、明确任务,振奋精神,不断开创河南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河南实际,新世纪新阶段全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把搞好民族团结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重要任务,为实现中原崛起作贡献。

  (一)要把搞好民族团结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加强民族团结对保持河南省社会大局稳定、构建和谐中原、促进中原崛起,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从河南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努力促进民族团结。

  要加强宣传教育。这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各级干部能够妥善处理涉及不同民族成员的矛盾纠纷,做好民族工作;使各族群众真正理解“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道理,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内容。要总结推广今年上半年全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并与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活动相结合,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相结合,促使活动继续扎实有效开展,为加强民族团结奠定更加紧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是维护民族团结的保障。重点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一是组织协调机制。市、县、乡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协调。二是培训教育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表彰惩戒机制。省、市、县坚持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贡献突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致使发生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四是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定期自下而上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和完善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这五项机制,既是全省民族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民族团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建立健全这五项长效机制为保障,把党的民族宗教贯彻到基层,把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这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关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河南省现阶段民族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总体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在处理民族问题和事件时,要注意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旗号进行的西化、分化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任务,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河南省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做好这项工作,首在思路,重在支持,贵在进取。

  首在思路,就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思想。要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重在支持,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既要注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抓好各地区各部门的对口支援;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投入,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递增;逐步加大对民族区、乡(镇)和其他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保证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族聚居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帮助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二是支持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对民族聚居地区具有资源比较优势的产业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扶持其提高资源就地加工和增值能力。支持民族聚居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效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聚居地区建设,鼓励民族聚居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支持民族聚居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持,确保这些地区的可持续产业,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要解决好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要加大贫困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力度,促其尽快脱贫。省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民族村进行对口支援,市、县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民族村进行对口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民族聚居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要把民族聚居地区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规划,统筹考虑。

  贵在进取,就是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立足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起依靠自身奋发图强、开拓创新,彻底改变面貌、繁荣发展的观念。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少数民族群众要倍加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倍加珍惜民族团结,努力加快本地发展。要充分发挥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党的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支持帮助转化成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我们相信,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一定能够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改变家乡面貌、创造辉煌业绩的实际行动树立民族的良好形象。

  (三)要把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作为重要任务。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做好新时期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是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要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民族区、乡(镇)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区、乡(镇)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河南省已经规定少数民族人口10万人以上省辖市、万人以上县(市、区)、千人以上乡(镇)的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这个规定要认真落实。省直部门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省直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培训的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及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

  二是要抓好民族聚居地区人才资源开发。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把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制定和实施民族聚居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聚居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三是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工作。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少数民族群众中德高望重、有较大影响又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的人士。加强对他们的培养联系,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及时化解、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摩擦和突发事件,具有重要和特殊作用。要选准对象,认真培养,关心他们的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照顾他们的利益,增进与他们的感情,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的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

  三、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委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要夯实基础,健全机构。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民族工作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要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民族工作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要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河南省的民族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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