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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工作会议讲话材料(2)

佩珊分享

  地税局工作会议讲话材料(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税务总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任务。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等会,省纪委监察厅巡视员王守仁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xx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严执纪,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得到省委、省纪委、总局的充分肯定。20xx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税费收入559.7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税收收入突破400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xx年初,召开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下发 《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省局主要领导分别与省局班子副职和各直属局“一把手”、班子副职分别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基本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监督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执纪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总局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加 强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涉税事项“先办后审”、“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重大部署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免税金8.9亿元,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省局 派出 9 个督导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坚持每月深入各直属局检查督导组织收入和廉政规定落实情况,并组织开展执法督察、执法监察、重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108个问题,查补税款17.08亿元,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作风明显好转。 省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及总局党组的实施办法要求等,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简称“二十一条规定”)和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的3个20条具体措施,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省局领导带头深入分局、企业、纳税户进行专题调研和税收督导,每月连续驻点5天以上;完善和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管理制度,坚持公务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领导干部出差一律不住套房、坐飞机一律不坐头等舱,公务用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节假日期间集中封存。每逢重要节点,省局专门下发通知,编发廉政短信,提出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具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系统内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20xx 年地税系统较上年压缩“三公”经费819万元,同比下降13.2%(其中省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9%),停建基建项目6个。 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及时制定深入整治实施方案,派驻纪检组和省局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直属局的专项整治、廉洁过节、着装风纪、办税服务等工作进行抽查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省“整治办”分别转发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 组织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系统4143名在职干部职工都按时递交“零持有”报告,并明令禁止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打高尔夫球,坚决纠正奢靡之风。积极参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针对我局20xx年政风行风评议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任务分解表,督促搞好整改落实。由省局领导带队先后2次参加“海南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 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疑难问题,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20xx 年,全省地税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在全省行政执法与司法单位中跃居第三,琼海、陵水、昌江市、县地税局均在本市县中排名第一,文昌、东方、五指山市、县地税局在本市县中排名第二,海口、儋州市地税局在本市中排名第三,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的满意度和地税的公信力。

  (三)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省局党组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事前预防、事中防范、事后监督。完善和落实 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 按照分权制衡原则进行领导分工,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和票决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发挥税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智囊辅助决策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制定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及实施办法,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扎紧制度的笼子。我局“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被省纪委摘要转发,在全国税务系统介绍了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的经验做法,并得到省委罗保铭书记、省纪委马勇霞书记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建立和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德述廉制度,聘请154名特邀监察员,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勤廉测评系统全面推行,目前,这3个系统运行平稳,省局所属25个直属局共排查廉政风险点426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9幅,制定防控措施678条,逐步形成了具有地税特色的科学有效风险防控体系,获得国家预防腐败局、省纪委、总局领导的好评,我局在全省廉政风险防控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并被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转发,其防控预警系统和权力网上公开平台被省纪委选为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成果典型案例,报送中央纪委信息中心。省纪委马勇霞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三次全会报告中称赞省地税局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和信息监控平台,保证了税收任务圆满完成和干部健康成长。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整风肃纪,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党组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各级地税机关注重畅通投诉渠道,公布监督电话、邮箱,不间断受理举报,并及时搜集和处置涉税违纪违规舆情和网络举报,在派驻纪检组的帮助指导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剖析和通报了临高、儋州地税局3名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陆仁魁受贿案件(其中通报了 儋州市地税局第五税务分局原业务室主任麦平定,20xx年期间在海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申报缴纳税费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谋取便利,收受贿赂8万元,20xx年12月21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临高县地税局第四分局原局长 陈 峭峰,20xx年在时任临高地税局建安所所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规定收取某农场基建队税率5.64%的建安税共22万元后,采取少报税款的方式非法占有税款共计82215.04元,20xx年12月7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临高地税局建安所原税管员王晓平,20xx年至20xx年3月份期间在受理王某等到临高地税局申报纳税工程税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开局65张假发票,面值19162090元,将税款1107458.68元占为己有。20xx年8月12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继续追缴账款人民币1107458.68元;乐东县地税局原局长陆仁魁,20xx年至20xx年期间,陆仁魁在税收征管方面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审批、暗箱操作,收受贿赂8笔134.5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在工程建设方面违规招投标,大肆敛财,收受贿赂3笔91万元人民币,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促进了整改落实。20xx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26件,信访初核25件,正在查办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34人。同时,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主要领导严格问责,予以诫勉谈话,并调离原岗位,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转发了我局《增强政治责任,强化队伍监管,为海南地税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经验做法。

  (五)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廉洁从政从税的思想基础。 注重创新廉政宣传教育方式, 运用现代3D技术建起电子廉政文化馆,使廉政宣传教育从现实向虚拟转化,增强了知识性、互动性和感染力,自去年 4 月运行以来,共有16572人(次)进馆观摩学习,其建设成效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转载,并被省纪委选为省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成果典型案例,报送中央纪委信息中心。扎实开展以“学党章、倡廉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月活动, 邀请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党校领导作廉政法规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省局主要领导亲自讲授“加强两权监督建设清廉地税”的廉政党课,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两权”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地税清廉;先后两次组织省局管理的新提拔、交流的领导干部共115人和省局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邀请莺歌岭青年团队宣讲坚定理想、敬业奉献的先进事迹,开展向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张学睿、“全国十佳税官”李凌清学习活动, 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积极性。注重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编印了警示教育读本《铁窗泪》发给每个干部职工 。建立税检协作机制,与省检察院商讨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做好预防犯罪工作。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制作廉政文化建设成效展板,建立 廉政文化长廊和电子屏幕,设置宣传栏、学习园地、党务政务公开栏,完善警示教育宣传牌;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廉政之窗”等,使广大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质,增强反腐败能力。 各级党组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使用力度,通过竞岗选拔了18名有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走上纪检监察岗位。按照省局统一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切实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率先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做到零持有、零报告。省局分别举办了80名纪检组长、监察内审室(综合科)主任(科长)和52名风险防控业务骨干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测试,提高了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纠正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较好发挥了执纪监督的重要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尽心尽力完成任务,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维护稳定、促进税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省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总局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领导有力、不打折扣,各级地税机关求真务实、创新实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和重要启示:必须坚持从严治队,突出抓领导、领导抓,严格监督管理,锻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为民务实清廉行业新风;必须加大查办违纪违法问题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必须坚持科学预防,注重思想文化引领,依托信息技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税务干部。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些业务部门领导抓廉政风险防控等廉政工作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有些单位和部门内控机制和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房地产和建筑安装税收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企业所得税清算核查、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地方税收减免、个体户定税等重点环节监督制约不够严密,风险防控未达到全覆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廉政教育不够深入扎实,有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和法纪意识淡薄,对一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不到位,以权谋私、为税不廉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职能定位不清、执纪办案技能和税收业务能力偏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罗保铭书记、蒋定之省长、马勇霞纪委书记和总局王军局长、驻总局纪检组冯惠敏组长都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我们准确领会中央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总局对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深刻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强决心和勇气,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总局的部署,20xx年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总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及总局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执纪监督,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严厉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科学预防,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落实“两个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总局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省局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具有地税特色的体制机制和惩防体系,抓好监督检查和任务落实。

  各级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真正做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落实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管理,每年底省局党组将对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要把所管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省局党组每半年约谈一次各直属局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督促任务落实;各直属局党组每半年要向省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直属局召开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要做好记录,及时编印会议纪要并抄报省局党组。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在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再监督,强化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而发生腐败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纪律检查体制机制要不断完善。 依据省纪委的要求,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做到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组(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监察部门)报告;制定实施下级纪检组长向省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工作、每年述职汇报制度;各直属局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省局党组为主,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建立巡视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实行巡视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实施分类处置,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发挥巡视在党风廉政方面的震慑力。

  (二)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纠正“四风”。 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组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阳奉阴违、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各级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铁面执纪,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决反对“四风”。 中央八项规定是向全党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作为铁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及总局、省局的实施办法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按照省局“两方案一计划”要求,深入开展“三清三审三察”,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大整改力度,搞好明察暗访,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省局党组的具体指导意见,加强巡回指导,教育党员干部掌握好公私“尺度”,摆正公私关系,牢记公款公用,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重点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着力解决基层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总局的“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和省局的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的3个20条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完善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控钱。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变相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公款违规消费等问题;严禁党员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和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严肃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海南的税收环境、投资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组必须重视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活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社会满意度,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民主监督对改进作风的倒逼作用,促进作风持续转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点名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所谓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是对腐败现象毫不忍受、毫不宽容,就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08年“11.13”窝案发生后,全省地税系统又先后发生8件腐败案件,有10人在社保费补缴、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节减免税、建筑安装税收管理、所得税核定、发票管理、个体户定税等方面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这充分说明重要领域、重点环节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究其原因是多面的,但与各级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制约监督不严不力、查办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惩戒力度不够大有较大关系。各级党组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组、税务稽查等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健全规范协作模式,完善税检协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侵害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和规范涉税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在实施税收检查中,发现地税机关或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或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管理机制,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线索核实和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的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错 酿 成大祸。加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干部的监督力度,利用12366服务热线、地税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等多种方式接受投诉举报,指定专人及时搜集和处置涉税违纪违法舆情和网络举报,及时处理反馈。

  (四)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制约监督重在健全内控机制,这是预防腐败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业务两张皮的有效抓手。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狠抓落实,使内控机制建设成为每个单位、每个部门的重要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编制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清单。 规范各级党组主要领导职责权限,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权力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压缩和规范各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自由裁量空间,重点推进税款征收、核定、减免、税务稽查等自由裁量权方面的规范,按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做到网上行政、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总局王军局长指出,一把手既要敢于表态“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又要主动作出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党组要认真落实总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局《“一把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工程等规定;强化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深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的经济责任审计, 坚决查深、查透、查实 , 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今年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加强巡视监督,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制定“两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落实涉税审批、检查、处罚等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三公”经费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和规程;强化对 涉税事项的“后审”、税收核定、发票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房地产建筑业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查、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加强风险防控预警。 继续提升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这一品牌,结合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团队式风险管理,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链条,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和增强现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风险防控功能,今年重点扩大风险防控覆盖面,探索和做好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税务稽查和社保费征收廉政风险防控,并把体外循环的税收管理事项纳入风险防控系统,做到流程控制、痕迹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工作流程,汇编成《廉政风险库》;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整合升级试点工作,拟定今年第三季度推广运行。

  健全内控体制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承担内控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既要抓好本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又要强化对下指导督促,把内控的要求具体到每项业务、每项流程、每个岗位;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层级监督。督察内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并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业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先办后审”等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再监督作用,把各单位、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既要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倒查追究日常监管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得力、预防不到位等问题。

  (五)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持久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于夯实地税干部廉洁从政从税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根本作用,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干部的必修课。

  丰富教育内容。 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省局将结合地税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六个一”(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举办一场专题报告会、开展一次专题大讨论、出一期专题宣传栏、观看一期专题警示教育片、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活动,继续组织未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的干部职工到该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并做好记录,做到不漏一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拓展教育形式。 完善省局“电子廉政文化馆”和门户网站“廉政之窗”,拓展功能,构建起集宣传教育、工作展示、互动交流和廉政知识测试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平台。做好涉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树立和宣扬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运用《铁窗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和体会,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各级地税机关要落实好培训班必须开设廉政课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使廉政文化建设与税收各项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使廉洁理念深入人心,弘扬“法治、服务、实干、创新、清廉”的海南地税精神,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 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但作用很大、责任重大。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强化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牵头和协办部门,建立职责清晰、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中心任务。各级纪检组长不得分管或牵头纪检监察之外工作,要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履行好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责任,真正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

  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合理调整充实、配置纪检监察力量,从年龄结构、人员素质等方面严把“进口”关,优先选拔任用敢于坚持原则、踏实工作、公道正派、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4月底前配齐配强各市、县、区地税局纪检组长,海口市地税局下属区局应配备1名分局副局长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各稽查局和市、县、区地税局下属分局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各检查组、清算核查组都要指定兼职廉政监察员。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省委罗保铭书记指出,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监督与管理,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各级党组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或履职不得力的,要坚决调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改进作风,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做好表率,要求地税干部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要求地税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今年将举办2期纪检组长和监察干部培训班,力争轮训一遍,努力提高政策理论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要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吴春忠、牛开成等先进典型、“争做好干部、争创先进单位”活动,培树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典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让我们同心协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保障和推进税收现代化,不断开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美丽海南、实现中国梦、地税梦作出应有的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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