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的意识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
党的意识是执政党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共产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强化党的意识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欢迎借鉴。
强化党的意识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
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支部作为从严治党的基本单元和干部管理的起点,作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载体、抓手和实现途径,努力消除干部身份与党员身份的“夹层”,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在干部队伍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把好组织生活关。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指出:“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了党”。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以落实自治区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探索经常性组织生活的途径,把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支部学习作为重点,采取灵活机动的学习方式,利用领导干部出差途中、工作间隙等,开展见缝插针式的支部学习,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在外地出差或者基层工作期间,参加当地的支部学习活动,确保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生活经常化、正常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森工集团(林管局)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走进支部,自觉在政治生命的摇篮之中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带动两级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达到5000余人次,把严格党内生活的要求真正落到了实处。突出支部组织生活的政治功能,避免组织生活庸俗化,党委组织部党支部严格落实延安整风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率先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围绕“严格党内生活,深化作风建设”主题,党员干部实心实意、真刀真枪在基本观点、价值观层面进行了深度的交流交锋,使真正的党内民主生活回归到支部组织生活之中,为林区支部建设树立了标杆、提供了经验借鉴。
把好干部品德考核关。支部根植于人民,是党员干部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干部德的状况,支部党员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在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中,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的书记和党员必须参加测评、谈话等环节,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要向党委出具干部德的评价材料,用个性化的语言具体描述干部德的表现,形成准确鲜明的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把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建设状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否规范、党员主体地位是否提高、党组织负责人是否具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能力、党内民主是否改善等,通过支部工作看每名领导干部的第一身份、政治身份是否合格。如果支部存在软弱涣散现象,首先对领导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把好党员党性锻炼关。强化支部的党性锻炼“熔炉”作用,使党员干部把牢“总开关”,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突破以往“口号”式信仰建设的观念,把握“学习践行党章,做合格共产党人”主题,从价值观层面改进党章学习方法,引导党员在思想上把党章作为人类道义制高点的象征,对照党章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使学习党章、践行党章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认真组织学习重要讲话和政治理论知识,在林业党校打造林区党性教育基地,举办处级干部、中青年干部等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班8期、培训党员干部2986人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信仰》、《使命》等6部电教片,统一订购《信仰的力量》、《党性之问》等优秀学习教材,把中组部组织撰写《信仰》专题片解说词发到每一个党支部,使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加”上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减”去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等问题,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强化党的意识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
今日,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举行2016年春季开学典礼。湖南省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出席开学典礼并勉励学员,强化党的意识,保持政治定力,要始终保持绝对忠诚,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带头争做合格党员。
“党性是共产党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终生必修课。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指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郭开朗说,要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信念不动摇,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和政治防线,把对党忠诚作为“定海神针”,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明白人。要增强大局意识,明辨方向不迷失,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增强核心意识,自觉服从不犹豫,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要增强看齐意识,统一步调不含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郭开朗指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对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要求,有的干部不适应,今年是集中换届之年,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出现浮动。在这样的背景下,党员干部要端正从政心态,增强政治定力,激发创新创业正能量。领导干部要保持正确的追求,在人格品行上要向“三严三实”先进典型学习,保持平常心,永葆进取心,常怀敬畏心,增强责任心,做到敢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郭开朗勉励党校学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坚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始终铭记党员身份,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积极为党努力工作,做推动发展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做贴心为民的表率、做团结干事的表率,争做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省级工业园园区主任培训班、处级干部进修班、市州处级公务员培训班、党校校长培训班、研究生学员及教职工共700余人参加开学典礼。
强化党的意识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
2015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在总结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时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现象,引发热议。有人问,对不主动交纳党费的人,为什么不从他们的工资里直接扣除?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党章说起。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可见,党员欠缴党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党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根据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根据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和工资结构的不同,计算基数也不相同(详见图表)。《规定》第二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出4个档次,各档分别以0.5%、1%、1.5%、2%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果党员每月税后工资为8000元,则应交党费的比例为1.5%。此外,《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及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等交纳党费的标准,也分别作出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第七条,对于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党章中就已经提出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党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党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红军和新四军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周恩来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
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这也是中央巡视组盯住“党员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人大会主任、老红军袁崑同志的遗愿。生前,袁崑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袁崑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党费郑重交给了党组织。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而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说明其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在某一党组织中比较普遍,则反映出该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来说,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党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