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
国税部门工作成绩的好坏,不仅会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实现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而且还会影响到市场的竞争秩序。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讲话,仅供参考。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全国税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xx年国税工作,部署20xx 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关于20xx年国税工作
20xx 年,湖北国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在深化第一阶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高效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敞开大门搞活动。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系统召开座谈会1904场,走访党政部门1965 个,走访纳税人4.4 万户,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10.2万份,征集意见和建议8198 条,做到知民心、顺民意、聚民智、惠民生。二是俯下身子听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省、市州两级局“一把手”与下级局主要负责人谈心215 人次,党组累计查摆“四风”问题2484个,班子成员累计查摆“四风”问题7564 个,提出自我批评意见8763 条,相互批评意见9804条,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三是脚踏实地抓整改。按照“四个回应”和整改“五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省局领导主动认领了基层反映的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138个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完成整改任务2728 个,班子成员完成整改任务7596 个,建章立制2340个。开展“三清三察三审三治”专项整治,清理公务用车37 辆、停建楼堂管所28 个、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3.59 万平方米。第二阶段活动成效显著,涌现出施星灿、彭光敏、姜传武和“刘磊式服务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省局、黄冈市局分别在总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新华社、人民日报等40 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了我省国税系统教育实践 活动成果和经验,提高了湖北国税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在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到98.8%,排名全国第八位。
(二)服务经济发展推出新举措。 坚持依法征税,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税额310亿元 。顺利实现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营改增”扩围。20xx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较试点启动时增加7.74 万户,试点企业共入库税款63.7 亿元,结构性减税23.6 亿元,减税面由试点初期的92.6% 扩大到97.5% 。按照省委、省政府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开展先行先试的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9 条服务新措施。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面达99.47% ,全省97.8% 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免缴增值税优惠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121.8 亿元,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同时,免收普通发票和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905 万元。
(三)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全面清理涉税审批事项,省局取消清单外涉税审批事项67项,实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全系统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87 件,对市州局63 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了备案审查,纠正6 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对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908 件涉税文件进行了合法性会办,维护了税法严肃性。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和复议应诉工作。全系统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32 场次,各级国税机关党组开展了集体学法,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7个单位被表彰为湖北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7 个单位被表彰为示范单位。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平均执法正确率达99.99% 。 开展税收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国税20年系列宣传、税法进机关、局长在线访谈等活动,扩大了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纳税服务质效实现新提升。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推动县级纳税服务规范在全省落地生根,打造县区样板建设单位,试点探索市级纳税服务规范。评选表彰了全省纳税服务明星54名,其中最佳服务明星24 名,发挥了典型示范效应。省局12366 热线全年受理来电109万次,并联合武汉市局开展了“12366 局长热线”工作,热线咨询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研发使用了“免填单”系统,将86 项涉税事项纳入“免填单”范围。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对重点出口企业和大企业提供“一对一”和“直通车”服务。清理取消了自行设立的22 个文书报表,对保留的56 个文书报表进行统一编码。统筹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实行进户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不二进”、“一年不二查”。对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并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局。扩大同城通办范围,各市州城区都实现了同城通办,7 个地方还实现了同市州通办。整合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开发应用免费的网上申报和网络发票系统,实现了新老系统的顺利转换。今年1 月起,全省35.1 万户纳税人使用新系统进行网上办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全省69.2% 的税款通过该系统缴入国库。
(五)税收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武汉、十堰、仙桃开展的综合征管改革试点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他市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省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以风险防控系统为依托,通过抓统筹、重分析、强应对、严考核,初步构建了全省一体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20xx年搭建32 个骨干行业(产品)评估模型,选编了100 个优秀纳税评估案例,风险管理税收贡献率达1.71% ,比2013 年提高0.42 个百分点。加强网络发票信息管理,规范代开发票管理。完成金税三期工程网管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调试工作。加强水泥、福利企业、金银首饰等行业管理。制定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规程,规范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加强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管理。作为全国8 个试点省份之一,积极参与总局增值税税控系统整合工作。开展车购税征管改革试点,开发运用机动车开票系统,推行车购税便民十项措施。出台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提高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汇算清缴面达到99.8% 。强化国地税协作,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推进国际税收“一体化”管理试点,主动将国际税收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大体系。做好“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年实现非居民企业税收16.37 亿元,同比增长16.7% ;反避税贡献税款5.98 亿元,比2013 年增长4 倍以上。提升数字稽查和分类分级稽查工作水平,联合地税局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打好常规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的“组合拳”,全年稽查收入实现31.44 亿元。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全年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47 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1.21 亿元,代收工会经费15.03亿元。
(六)干部队伍激发了新活力。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机构人员管理。开展高端人才培训,做好省局各类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2人成为总局第二批领军人才培养对象,4 人入选总局党校兼职师资库,34 人入选总局专业人才库。切实履行施教职能,推进省税务干部学校正规化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地抓好各类税收业务培训,全省共举办脱产培训、视频培训、网络培训等2323 期,培训124555 人次。有效开展巡视工作,对2 个市州局、3 个县市区局开展了巡视和调研。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是全省唯一一家总分在90 分以上的单位,再获第一名。全省13 个市局获得行风评议第一名,其中,十堰、荆门、孝感3 个市局获得行评“满堂红”,市局和县市区局都获第一名。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七一”评先表彰活动和“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干部”八个一系列活动,天门市局金嘎敦同志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加大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了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七)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气象。以党风廉政“八大工程”创新项目为抓手,落实“两个责任”,构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襄阳市局积极开展税检协作,推进“依法履职免责”工作,得到总局王军局长、冯惠敏纪检组长批示肯定。开发应用内控机制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系统立案查处17件,处分21 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8 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 人。充分发挥“一校四中心”的廉政教育主阵地作用,依托“湖北国税廉政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载体延伸廉政宣教平台,组织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创建廉政宣教室,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等活动。
(八)行政效能得到新提高。落实八项规定和系列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全省国税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2%。初步建立起省、市州、县区局的三级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绩效信息管理平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先后承接分解了总局绩效1.0 版和2.0 版考评指标,全年完成17 个市州局1806 项指标、省局机关26 个处室749 项指标的考评工作,完成总局84 个2.0 版考评指标报送,取得绩效加分87 分。我局申报的“税收风险管理”创新项目获得总局一等奖,得到满分30 分。在武汉、孝感、潜江市局等8 个单位探索开展了积分制、派单制、岗责制和综合评价法等个人绩效管理试点。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理了近20 起信访、舆情案件。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一局一题”群众性调研活动,编好《湖北国税》等杂志,推进税史文化博物馆建设。加强公车管理和“星级食堂”建设。做好注册税务师管理、税务学会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三万”活动、新农村建设、“616 ”工程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年来,全省国税工作在困难和挑战中砥砺奋进,经受了严峻考验,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国税收入完成1865.4亿元, 为年度计划的102.5%,同比增长11.7%,增收195.6亿元。税收总量在全国排第8位,比去年上升1 位,其中武汉国税收入跨越千亿元,进入全国过千亿元省会城市前三甲。各项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点赞,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教育实践活动、“营改增”扩围、服务外贸出口、税收风险管理、 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优惠政策、税检协作等多项工作分别得到总局领导、省委宣传部领导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同时,全省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省局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三抓一促’优秀单位”、“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支持脱贫奔小康先进单位”,神农架林区局、随州市曾都区局、广水市局3个单位被省纪委确定为“省级源头治腐工作示范点”,7 个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系统有15 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1 个单位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创建示范点”。省局先后通过档案管理省特级复查和综合治理、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检查,都被评为优胜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服务大局上,有的单位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不强,对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的敏感度不高,不善于抓税收分析,不善于处理经济与税收、调控与聚财的关系,税收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依法治税上,一些单位执法风险意识不够强,税收执法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征管与服务上,税收征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有的管理措施操作性不够强,对日益增多的税源跨区域流动应对的有效办法不多,管理与服务措施跟进滞后;有的单位对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认识不足,有时出现偏废;各类税收数据标准不一的问题较为突出,数据应用水平较低。在队伍建设上,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业务岗位的高端人才匮乏,队伍活力不足、动力不够的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少数单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缺乏刚性,顶风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仍有个别人员失职渎职,以税谋私。也有个别地方的干部法纪意识不强,出现群体性事件。
出现这些问题,有工作基础不牢、制度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与一些领导干部不敢担当,纪律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牢有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关于20xx年工作任务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指出,20xx年税收工作要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税收改革、税收法治、税收开放三轮驱动,坚持弥补短板、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三措并举,坚持完成任务、推行规范、建设队伍三点着力,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六大体系”,让税收现代化之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坚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按照构建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倾情带队的能力,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和干部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十个方面重点:
(一)依法组织国税收入
今年总局下达我省国税系统20xx年税收收入计划为2002 亿元(不考虑新的营改增收入因素),增长7.3% 。按照湖北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我们今年的省分目标初步确定增长9.8% ,省分目标的完成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地区之间发展并不平衡,一些地方根据发展的需要还会有较高的要求,要及早谋划好,积极应对好。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收入目标,科学测算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税源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去年的基数和今年的经济增长以及各类减税因素,合理分解和确定收入计划,尤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不能不切实际、层层加码。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不得采取空转、违法预征、不落实减免税等办法来完成收入计划,严厉查处组织收入中违反税法的行为,确保税收增长没有水分。
统筹收入实现进度。省局成立税收收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各地要把握税收收入形势以及重点税源生产销售和税源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提高收入质量,把握收入节奏,遵循收入规律,合理安排月度免抵调库收入,保持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提高收入核算分析质量。建立和完善“源头防控、过程监督、结果审核、及时纠错”的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全面掌握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实现核算监督的常态化,确保资金安全、数据完整、核算真实、反映准确。组建核心分析团队,建立科学的收入质量评价机制,加强税收与经济匹配性考核,加强收入与风险管理贡献度考核,加强欠税考核。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的意见》,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组织开展符合湖北经济结构特点的专题分析,准确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经济运行态势和问题,把分析成果运用好,引导征管方向,堵塞税源漏洞,化解税源风险,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加快建设法治国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逐步推行税收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每年4月要向社会公开A 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试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税收政策法规人员为主体,税法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积极作用。构建法治国税指标体系,尽可能将其融入综合绩效管理中。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作用,着力构建依法治税四大体系,充分运用法治规划引领、法治培训滋养、法治报告督导、法治创建激励等手段,全面提升法治国税建设水平。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探索建立税收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各级稽查部门要主动引入“同案同办”的理念,积极试点。以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为突破口,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强化文书的说理论证,积极回应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切实让纳税人从每一个涉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修订完善《湖北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落实税收个案批复管理制度,确保税法适用上的公平公正。引导中介机构,尤其是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到税务行政复议中来,确保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纳税人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将合法性审查延伸到税收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等税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加大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行政惩戒力度。对外部审计检查、内部督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纳税人和舆论的监督。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保持查处税收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虚开(抵) 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案件。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认真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强化对重大案件和异地协查的组织实施。提高稽查信息化水平,运用“嵌入式稽查管理”方法,强化稽查过程监控,逐步实现稽查电子账册,及时更新稽查情况,提高稽查质量。
(三)落实税收政策措施
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改措施。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今年“营改增”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将明显增加,要统筹考虑,同时要加强前期已试点行业的后续管理。落实消费税改革措施,平稳实施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工作。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对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终止,对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税收政策或变相优惠措施,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提高政策服务水平。围绕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非居民企业及派遣劳务、电子商务等税收政策开展分析,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支点建设、自贸区建设、新业态发展等开展税收调研,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上报和反馈制度,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持续改进机制,开展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评估活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抓好各税种管理。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规范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收管理。完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管理。贯彻落实新的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车购税征管方式改革。做好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的推行应用工作。开展货物劳务税风险防控管理。抓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继续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做好全省所得税新申报表宣传、培训、纳税辅导工作,完善全省所得税电子台帐管理系统。进一步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工会经费代收工作。落实《出口退税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新一轮对出口企业的分类定级评定工作。切实抓好出口退税下放审批权后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国际税收“一体化”工作,健全国际税逃避税防控体系。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在“服务、管理、调查”三个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做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强化跨境税源监控分析。对“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业务支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推动武汉、宜昌、襄阳及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局,积极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化和工作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探索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管理水平。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推进服务规范落地。认真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2.0版》,特别是省局、市州局要严格按规范加以落实。加强《规范》的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知晓、运用和监督。跟踪关注《规范》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改进和优化办税流程,努力做到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并将所有流程及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将《规范》落地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结合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绩效,年终评选和表彰全省纳税服务规范先进单位。继续抓好样板单位建设,力争把我省《规范》落地工作打造成全国样板。
提高办税服务质量。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好总局一、二、三批服务新举措。继续实施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加强办税服务厅前后台的业务衔接,抓好自助办税服务工作,用好视频服务系统,规范办税服务行为,确保办税服务厅优质、高效运行。整合网上办税业务,拓展网报系统功能,研究网上涉税审批,强化网上办税服务管理,逐步实现纳税人通过CA认证进行一网式办税。加快开发APP 手机办税软件,探索实行网上预约办税,开展纳税人网上领票、邮寄送票等服务。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退库、更正、免抵调库等业务。深化同城通办,推行全市通办,逐步实现部分涉税业务可在全省通办。主动适应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的形势,推广电子发票。进一步落实咨询专家团队制定,依托全省口径统一、运行顺畅的咨询共享平台,确保税收政策解读的统一、权威、规范,为12366 服务热线提供强大支撑。大力推广“刘磊式服务”模式,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加强解读性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工作,使广大纳税人熟知应享有的权利。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扎实做好税收法律援助工作。加快纳税人学校建设,将其打造成税收宣传、征纳互动、涉税维权的“纳税人之家”。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在落实纳税信用等级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对每户纳税人的评估、审计、稽查,除举报、专项检查等特殊原因外,一年内不得超过一次。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五)切实加强税收征管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深化征管改革指导意见,在巩固深化分类分级管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工作的同时,力争在创新税源管理方式、重构征管制度体系、转变征管机构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以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为契机,探索建立全省税收征管规范。结合总局对税收管理员制度修订完善情况,按照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和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要求,试点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清单,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事项、办理流程以及质量标准。
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建立集宏观风险分析、征管风险防控、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税收风险管理新机制,坚持“五个统一”,打造全省风险管理升级版。进一步健全风险分析与纳税评估组织机构,打造实体化、复合型风险管理团队,提高专职人员比重。加强全省风险分析监控,各市州和县区局要结合实际加强风险拓展分析,为风险管理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向。改进风险应对方法,采取上级集中评估、组织交叉评估、复核抽查评估等方式,对风险应对成果进行回归分析,提升风险应对质效。推进评管查互动,将评管查互动机制嵌入到风控系统中,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持续加强税源管理。完善风控系统指标体系及功能,抓好风险管理跟踪督导与绩效考评。
加强税收协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税收协作,通过统一的长江经济带税收管理与服务平台,协同管理,优化服务,打造跨区域税收管理和服务升级版。制定国地税全面协作实施方案,通过建立机制、明确内容、突出重点、强化支撑,在国地税大厅互驻、信息交换、办理登记、委托代征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协作,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形势,与质监、工商、地税等部门共同探索推进“三证联办”、“一证三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