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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动员会议讲话(2)

佩珊分享

  二、注重法治素养,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强调,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这标志着干部的法治素养成为了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把法治素养作为落实好干部标准的“测量尺”。组织用什么人,干部就怎么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干部选用更需要突出“法治导向”,注重选用法治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习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的好干部标准,每一条都蕴含着法治要求。“信念坚定”,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动摇,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制定的,遵守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法治信仰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服务”,就是要忠诚于人民,做人民的公仆,而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只有依法、守法才能服务好人民。“勤政务实”,首先要依法谋事干事,才能不出事、不误事、做成事。“敢于担当”,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将法治精神牢牢地装在心里、扛在肩上,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清正廉洁”就要敬畏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法纪底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测量尺,测出干部法治素养的优劣,量出干部法治能力的高低,树立依法办事的导向和标杆,使大批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好干部源源不断涌现出来,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法治气场”。

  二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指标”。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是《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过去那种“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已经行不通了,凡事要讲规矩、讲事实、讲法治。只有用法治的手段、法治的思路来开展工作,一个地方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持续发展。从2010年起,**市就将“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和年度绩效“三项”考核范畴,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评先评优、干部职工年终绩效奖金和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在考核的指引下,去年,我市有3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打造了一张“法治**”的城市名片。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干部实绩考评机制,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更加突出法治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关键性环节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法治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

  三要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识别干部的“试金石”。一名干部能否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有序推进改革发展进程,既是德的体现,更是才的反映。有些干部奉行“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这显然与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背道而驰。组织部门在考察识别干部时,要注意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观其言、查其行、知其底。对那些遵纪守法、严谨规范、默默奉献的“老黄牛”式干部,要予以关心;对那些善于用法、勇于执法、敢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要予以重用。特别是对立法、司法机关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选拔使用中更要把法治素质摆在首要位置。对那些特权思想较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甚至调离工作岗位;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干部要认真核实,不予使用;对那些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要公开通报,从严追责。从而引导广大干部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锤炼法治组工,提升选人用人水平

  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承担着发现干部、培养干部、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使命,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绝不是旁观者,而是示范者、推进者、保障者,必须始终做到在认识上树牢法治意识、在制度上健全法治体系、在实践中带头落实法治要求。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是学深学透法规。知法才能守法,知章才能遵章。组工干部要把熟悉掌握法规作为练好基本功的重要内容,发扬“安、专、迷”精神,认真系统地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争当学法守法的表率,塑造可信可靠的形象。要首先学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并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我们学习法律,首先要学习宪法;增加法制观念,首先要增强宪法观念;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首先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要带头学习党章。《决定》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组工干部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努力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以党章为镜子,经常照照检查自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把贯彻执行党章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重点学精《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组工干部做好干部工作的“基本教材”。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精研细学,将各项条文熟记于心,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做到问不倒、难不住、用得准。通过学好宪法、党章和《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使组工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是法律法规允许做的,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清清楚楚;对为什么法律法规设置了该项权利、边界在哪里、为什么要设置某项程序,明明白白,力争个个都精通法律知识,人人都是“法律顾问”。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制度建设。组织部门长期以来之所以能够得到党委和群众的充分信任和认可,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因就在于坚持不懈地抓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律己。近年来,我们紧扣“一化三基”(围绕着力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做好基础工作、抓好基本建设、练好基本功),狠抓基本制度建设。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推行了精细化管理,围绕执行《条例》,修订出台了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市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干部工作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法治精神,不断把干部工作法律法规的要求细化为具体工作制度,把干部工作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完善好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等现行制度,制定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等新制度,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不折不扣执行。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落实。干部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程序性和纪律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广大组工干部认真遵循干部工作法律法规,在谋划干部工作时,要首先考虑是否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按法规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一丝不苟,一步不让;在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时,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没有例外,防止把干部选用工作法律法规当作“变形金刚”或“橡皮泥”。要认真遵守“十不准”、“十严禁”、“六个一律”等纪律要求,健全“一报告两评议”、群众举报受理、离任检查等制度,加强对干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对违反法规、违反党章、违反组织人事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切实提高法律的权威性,维护组织部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干部选拔动员会议讲话(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我院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和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我们决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拔任用,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周院长宣读了党委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这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内容

  1、岗位设置

  根据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编办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本次设置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共95个(包含30名教研室主任),其中,中层副职和直属二级管理部门正职岗位(正科级)有31个、内设机构正职岗位(副科级)64个。经院党委研究,这些岗位全部纳入本次选拔任用范围。具体的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下午三点将在校园内网上进行公开。

  2、时间安排及方法程序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今天动员会以后开始,到5月底前基本结束。整个工作大体经过“大会动员、公开岗位;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全院公示;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提名、集体研究;拟定岗位、任前公示等阶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市委组织部的意见,本次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不再进行培训考试和竞争性公开演讲,只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主要程序。经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列为民主推荐名单,经民主推荐综合评价,党委集体研究拟定考察对象名单。这样做,既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充分体现了广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过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多次的讨论研究,并征求了部分干部群众的意见,最后报经市委组织部门批准同意,以院党委的正式文件下达。今天,市委组织部又派弓科长亲临大会指导,足以说明院党委和市委组织部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充分认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科级干部任用选拔有多种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科级干部的任职权限在学院党委,我们这次采用“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选拔”的方式,其深远意义就在于: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建院以来,全院教职员工在院党政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特别是20xx年学院党委正式成立以来,确立了以“打造全省一流的高职院校”目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创业精神,努力拼搏,真抓实干,使我院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建设势头,20xx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创建山西省高校“平安校园”取得了圆满成功,市级“文明和谐单位”建设连续两年保持荣誉。基础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最近我院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实现我院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学院的各级干部的素质,采用“自愿报名,组织提名,推荐选拔,公开任用”是选拔优秀干部的有效形式,用改革的方式配齐配强学院的科级干部,对促进学院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长远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建院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院的干部队伍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干部队伍后继乏人,对学院的长远稳定发展极为不利。我院今年确定的“管理年”,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即干部队伍、教师队伍、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学院要获得长足发展,人才问题、干部问题显的尤为重要。我们这次对全院中层副职和内设机构正职进行公开选拔任用,是我院合并七年来第一次调整配备科级干部,必将使我院形成朝气蓬勃,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我院干部队伍的总体上是好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近几年来,全国各类高职院校呈现出竞相发展、激烈竞争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要实现大踏步跨越式的发展,关键就在于有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各种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次公开选拔的目的,就是要选拔出一批年轻的优秀干部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这也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干部素质提高的重要尝试。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要大家自愿报名,就是鼓励同志们要敢于站出来,把自己交给党和群众选择与评判。公开表明自己干好工作的信心,通过这次公开选拔,可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励精图治、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敢于竞争的进取精神,使广大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上,把干部引导到提高素质、钻研业务和干事创业的轨道上来,从整体上促进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选拔干部,主要看的是一个干部的知识、能力、政绩和群众基础,只要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都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开地参与竞争,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同时,能够有效地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考察人选和拟任职人选的名单不仅要向全院教职工公开,还要通过学院内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了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机制上保证了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坚定信心,积极参与

  (一)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今天动员大会后,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教职工深入宣传这次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岗位设置、报名条件、工作程序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志都能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把道理讲透彻,把程序讲清楚,让广大干部了解到,积极报名参与竞职,不仅是接受党组织的挑选,而且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和磨练,更是个人优势和能力自信的表现,我们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要为参加报名者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他们以鼓励和支持。

  (二)积极参与,勇于竞争。这次选拔只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人选在学院内部产生,符合条件的同志都要积极参与,踊跃报名。可能有的同志思想上有顾虑,怕万一选不上,自己面子上不好看,不愿参与。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对于一名干部来说,这次报名竞职,既是一次锻炼提高自己的机会,又是一次显示自己才能的机会。要保证学院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一大批适应新形势,敢于改革、勇于创新的领导干部作先导,竞争是不可避免,如果连报名竞岗都不敢参与,事业上的竞争就更无从谈起。要相信组织和广大群众,消除思想顾虑,积极投身到这次选拔任用工作中。今后条件成熟了,我们还将实行科、处级干部的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

  (三)端正态度,统一认识。由于职数的限制,每个报名者都会面临着入选或落选的考验,因此,要正确对待这一问题。前面已经讲过,这次选拔任用,主要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因此,希望全院教职工,尤其是参加竞职的同志能够正确对待这次竞职的结果,要充分认识到,积极参加竞争是件光荣的事情,是一个干部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如果入选了,要正确看待组织,看待群众,看待自己,在新的起点上,准确认识和把握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即使选不上,也不要气馁,要摆脱旧的习惯思维定势,通过选拔检验了自己,可以看到差距和不足,可以明确下一步的目标和方向,对于提高自身素质是大有好处的,通过积极参与,你的才能与信心已经在广大干部面前得到充分显示,通过进一步的实践和锻炼,你将会更加成熟,也为组织今后对你的培养和挑选打下了一定基础。

  全院教职工都要从学院发展的长远需要出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支持,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把最合适的人选推到最恰当的岗位上来。

  四、坚持原则,精心组织,搞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这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就是要坚持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人,确实把那些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实现学院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合理流动,进一步激发干部干大事、创大业的活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好以下两点:

  (一)严格各项标准和程序。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几个关键环节:

  1、要做好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查。院党委高度重视这次选拔工作,各部门要把本单位真正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并且给他们足够的准备时间,要积极鼓励全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全部报名参与,每个干部可以申报两个层级职位。报名同时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个人工作总结”。我们要求每个报名者在政治思想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在年龄、学历、职称、任职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领导组办公室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严格对照方案,认真进行把关,特别是对计划生育、经济违纪等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细致审查,不允许出现任何偏差,资格审查要贯穿于选拔工作的始终。

  2、要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是了解干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的有效手段。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民主推荐与综合分析,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干部的真实水平,包括干部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等。

  3、要做好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工作。有的干部,在民主推荐时可能很好,但在思想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平时表现、工作实绩方面可能不尽如意。因此,必须认真做好组织考察。经考察发现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群众公认程度较低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干部,不能作为拟任人选。组织考察采取等额方式,缺额不再替补,岗位暂时空缺。根据考察结论,党委集体研究提出拟任岗位意见,通过任前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如群众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经核查属实的,要取消任职资格。对通过公示不影响任职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这次选拔任用工作要做到认真扎实,坚持原则,公开标准,严肃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恪尽职守,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请客拉票、泄露机密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选拔的全过程要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对出现的违纪问题和不良行为,无论涉及到谁,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如果同志们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及时报告或提交院党委研究解决。我们相信,在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这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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