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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会议讲话(3)

佩珊分享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会议讲话(三)

  今年春节前后,省纪委召开了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是两个非常重要的会议。省局党组认为,在全省奋力开启“十二五”跨越式发展新征程和全省工商系统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的形势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这两个会议精神,抓紧部署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推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意义十分重大。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的任务。

  20xx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全省工商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两个第一”,把握“四个只有”,优化工商服务,加强监管执法,深化队伍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服务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这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功不可没。总的来看,20xx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设具有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工商履职和服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为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概括起来,体现了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声势。“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宣教月活动有声有色,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受到普遍好评,常态化教育丰富多彩,使系统干部职工深受教育,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二是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有特色。建立并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谈话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加强效能监察,广泛实行“两推一述”和全程差额干部选任方式改革,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权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三是风险防控工作有力度。总结工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建立“梳、查、防、控”的管理模式,编写岗位廉政教育教案,探索开展个性化、精细化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廉洁行政的自觉性。四是规范权力运行有深化。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把握“领导”、“窗口”等岗位关键点,“办案”、“办照”、“办事”等履职活动关键点,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党委)议事规则,扩大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人员范围,颁布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规范案审工作,全方位实行电子监察,强化对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五是“改革创新年”活动有亮点。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以省纪委确定省工商局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单位”为契机,不断延伸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探索开展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全面实施廉政风险迹象预警提示制度,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该项工作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六是政风行风建设有成效。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违纪违法举报件,建立健全督察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坚持纠建并举原则,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去年的行评活动中,市州工商局有4个在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排名第一、5个排名第二、4个排名第三,工商系统在全省参评的70个行业部门中综合排名第11位,被省行评办通报表彰,全省工商系统的权威和形象进一步提升。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凝聚了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作为,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敢于争先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气魄,省局党组是满意的,干部群众是认可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工商系统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关于今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卢嵘林同志还要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进行全面部署。工作报告经过省局党组审议,我都赞成,系统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不懈地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任务,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仅要从全国、全省范围看反腐倡廉的大气候,更要从工商部门的职能和队伍现状看反腐倡廉的部门特点;不仅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反腐倡廉的成败功过,更要用前瞻性的视野看反腐倡廉的规律和趋势。当前,我们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明确方向,改革创新、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更好地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六个注重”,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具有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积累了一些好经验。集中体现在“六个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结构调整,培育市场主体,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部门的落实,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二是更加注重惩防并举、完善体系。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得到了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肯定。三是更加注重搞好结合,协同发展。始终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与工商业务工作的融合,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融合,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紧抓住工商履职和内部管理的关键岗位和环节,深化和拓展专项治理,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五是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更新理念,创新制度,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有新的提高。六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维护民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便民服务,积极参与行风评议,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上“六个注重”,是反腐倡廉理论思考和探索实践的成果,对于我们今后工作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一以贯之坚持下去。

  (二)破解“六大难题”,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难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关于制度落实的问题。近年来,上级和省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和内部管理的制度,这些制度具有很强的预防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在我省工商系统少数地方没有得到认真的落实执行,导致制度空悬、程序空转,使本可以预防的违纪违法现象得以发生,使本应该缩小的消极影响得以扩大,严重损害了工商部门的形象。二是关于反腐倡廉工作合力问题。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工商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形成内外结合、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三是关于“趋利执法”问题。工商部门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监管执法权比较集中。少数单位和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重处罚、轻管理,以收代罚、以罚代管、以情代法、执法谋利的现象仍有发生。四是关于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解决好“一把手”“上级管不到、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群众管不了”的问题,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点课题。五是关于科技手段反腐败问题。使用科技手段反腐败和加强作风建设,受制于理念、经费、技术等因素,推进步伐还不够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六是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主要是纪检监察队伍网络化、专业化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上“六个难题”,应成为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党委)抓反腐倡廉工作的突破点。希望大家开动脑筋,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创新的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把握“六个重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刹风止禁、政令畅通,扎实开展纪律执行情况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勇于担当,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部门传达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围绕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是“三个四”:以机构改革和工作转型为契机,建立完善省局、市州局、县市局和基层工商所四个层次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以反腐倡廉全覆盖为目标,建立健全源头防腐体系、便民服务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社会领域防腐体系等四个体系;以改革创新为手段,深入推进监管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保障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改革。三是围绕公开透明、权责一致,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开展基层党务公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和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制止奢侈浪费。四是围绕争先创优、奋发有为,不断强化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工商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教育工商干部感恩人民、心怀群众,鼓励工商干部加强学习、增长才干,支持工商干部依法履职、干事创业,努力在全省工商系统形成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省局党组已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整训活动。五是围绕以人为本、维护民利,坚定不移地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六是围绕有恶必惩、有案必查,继续保持案件查办工作的高压态势。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视程度,认清查办案件工作的震慑作用,毫不松懈、绝不手软地与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以上“六个重点”,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力争今年取得积极进展。

  二、必须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服务、保障和推动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展示风采

  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必须吃透精髓,把握灵魂,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工商工作指导原则中,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落实到推进队伍建设中。通过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提升全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工作水平,在服务、保障和推动奋力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展示风采。

  (一)坚持“本质一致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与“两个第一”紧密结合起来,在工商工作指导原则上达到新高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提高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根本作用的认识,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目标,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工商干部的使命感,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所以,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统一的。坚持“两个第一”,达到“五个更加”,实现“三最一高”目标,就是紧密结合了工商部门的职能特点,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工商工作指导原则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只有认识上达到这样的高度,才能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在工商履职中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坚持“有为立位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三项行动”之中,在工商优质高效服务上作出新贡献。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所在。一个政党,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一个单位,只有始终把维护民利、保障民生作为自己的终极履职目标,一切顺应民意,一切服务于发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尊重。所以,有为才能立位。在今年年初的工作会议上,省局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市场秩序优化”、“放心消费保护”三项行动,打开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新局面。提出这样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就是因为“三项行动”是工商部门高效优质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去年的实践证明,“三项行动”也是人民群众认可和拥护的好事、实事。可以说,“三项行动”中每一项都蕴含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每一项都承载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承诺,每一项都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作为,每一项都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担当,是我们施展才干、发挥作用、展示形象的平台。我们一定要增强必胜的信心、加大落实的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以“三项行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力度统一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推进“五化监管”之中,在工商监管执法上形成新格局。工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行政权力比较集中;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队伍大、战线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规范管理难度大;职能不断扩大,很多工作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窗口岗位和基层工商所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寄予厚望。面对这样的压力和形势,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一定要把工商业务工作与工商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工商监管执法与工商反腐倡廉建设“力度统一论”,做到监管执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有多大;监管执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商事业发展更稳更快。这里我要强调,工商监管执法与工商反腐倡廉建设就像一个硬币的两个面,一部车的两个轮,相辅相成、共存共荣。我们要防止监管执法与反腐倡廉建设“两张皮”问题,紧紧围绕实现专项整治常态化、监管工作长效化、执法办案专业化、监管手段现代化、监管方式多样化,加大工作创新、决策落实、制度执行、纪律遵守的检查督办力度,努力加快推进传统粗放管理向现代高效管理转型升级,提升监管效能,树立执法权威。

  (四)坚持“主体适应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四项建设”之中,在工商队伍建设上再创新优势。工商干部队伍是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依法行政的主体。努力建设一支与其任务和目标要求相适应的工商干部队伍,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一是围绕“素质适应”,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工商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围绕“能力适应”,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促使工商干部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查案办案能力、综合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三是围绕“作风适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工商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人民群众当作衣食父母,坚持执法为民。严肃治理文风、会风、话风,坚决制止欺瞒之风、浮夸之风、推诿之风、懒散之风。严格执行禁令,加大督察工作力度,保证制度得到彻底执行。四是围绕“手段适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大力加强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物质基础建设,为基层和窗口单位履行市场巡查、查案办案、消费维权、便民服务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加强工商信息化建设,增加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速培养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拓宽监管领域,强化执法力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表彰大会明确提出了“奋力开创工商工作新境界,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的目标,这对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省工商工作全局确定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更高水平的纪检监察工作,保障工商履职到位,服务湖北跨越式发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去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确保这一规定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的贯彻落实,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规定》全面体现了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充分吸收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规定》纳入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今后在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廉政谈话期间,要把《规定》的学习、考核作为一项议题。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有关职能机构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责任分工体系,确保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监督到位。三是要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反腐倡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一是各级工商局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一把手”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落实到哪里。四是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五是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的作用,既要为党组(党委)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又要抓好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六是充分发挥全体工商干部和人民群众在建言献策、参与工作、加强监督、营造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制度创新是根本。要继续组织落实好省纪委开展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推动我省各级工商机关加大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要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努力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监督制约机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化、规范化。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努力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处罚适当、监督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形成“制度+科技”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努力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从今年开始,省局党组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市州工商局和省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不断完善对全省工商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工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切实转变队伍作风。

  (四)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工商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努力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支持帮助。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既自觉接受监督,又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责。二是努力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要充分保证纪检监察机构对工商工作的知情权,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有效监督。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三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省局《关于基层工商所配备纪检监察员的意见》,以选配工商所纪检监察员为契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关心和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培养使用工作,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信任重用他们,在工作上支持帮助他们,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始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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