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会议讲话材料(2)
建筑安全会议讲话材料(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前面,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张副局长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颜绍琪同志又从全县大面安全的角度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我都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损失十分惨重。就我县来讲,这几年也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警钟时常敲响。血的事实,血的教训,暴露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隐患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连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基本流于形式,连这么基本的保障措施、防范措施都落实不了,何谈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照此发展,不出事故才“怪”,不出事故才“不正常”。一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带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建筑工地存在的最大问题。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甲方,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定位不准确,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力,不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其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三,安全生产的保障环境要素还不完善。一是法制环境方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二是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个别时候、个别领域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现象突出;三是科技支撑环境,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动力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四是中介机构培育环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中介机构这个中间环节,没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是业主单位贪图蝇头小利驱使的结果,也有我们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心存侥幸,放任自流,失职失责的原因。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建设主管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兢兢业业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责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要全面彻底地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护好建筑市场的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时处处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要依法暂扣和处罚,没有权限的,要按规定提请省市通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年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施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证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的塔吊拆装、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根本没有针对性,有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建设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是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从严予以查处。
三是工程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公正监督、公正监管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监理要审查施工方案,要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建筑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是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各乡镇、各部门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积极性很高,主动性很强,也结合各自实际实施了一批建设工程。但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也成为各乡镇安全隐患的重灾区。从我们掌握的一手资料来看,当前乡镇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对此,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各乡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该整顿则整顿,该停工则停工,该取缔则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健全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保障是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今后工作中,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操作培训,强化建筑秩序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把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依法规建筑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坚决淘汰一批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同时,还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到位情况的管理工作,凡是发现企业及项目部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都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严肃处理。会后,建设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将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公之于众,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
二是要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当前,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和个人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见利忘义,不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在新的工人上岗前,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在工人从事新的岗位工作时,不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等问题。在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中,很多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可以说,记录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际性。安全技术高低、班组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交底的内容就不会一样,钢筋工有钢筋工的技术交底,电工有电工的技术交底,架子工有架子工的技术交底,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都是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标准,我们必须执行。在我县建筑业一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各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都要参加培训,这是进场、上岗教育的第一步要求;要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好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三项行动”工作以及“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凡是没有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培训记录的,或者记录不全、敷衍了事,甚至造假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行政部门要采取过硬的手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劳务用工合同,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工作,要探索实行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制度。建筑项目本身是高危行业,而一些企业把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成儿戏,缺乏应有的责任,这是绝对不容允许的。凡是对农民工生命安全不当回事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将把这样的建筑企业不当回事,让他们赚钱发财的梦想彻底破灭。凡是因安全生产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带来麻烦,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首先依法制造“麻烦”,让他们根本不能产生麻烦。同时,建筑企业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用工,坚决杜绝使用童工、大龄农民工、残疾农民工、身患疾病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工以及精神病、智障工人,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是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经县政府研究,由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监察、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两个月对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地毯式”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停工整顿,情况严重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每次联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建筑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突出四个重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抓重点地区。即工程量较大、事故量较多的地区,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后、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地区。二是要抓重点企业。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要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也要作为监管重点抓住不放,督促建设单位象重视工程质量一样重视安全生产,带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抓重点项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对于重大危险源,有条件的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四是要抓重点时期。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季节,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夏季来临,高温酷热天气、大风沙尘天气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时期。我们一定要警钟长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建筑安全会议讲话材料(三)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既是一次总结成绩、明确任务、鼓舞干劲的会议,也是推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科学、健康、和谐发展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此,我们将全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xx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回顾
随着我县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城市容量的扩宽,建设任务重,针对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行动,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同时领导班子也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加强分类管理
加强对房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大型设备、高支模和深基坑的监管。特别着重做好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民生工程的监管力度。
2、采取措施,狠抓了关键时段建筑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抓好元旦、春节、“两会”、“五一”、 “党代会”等重要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这些关键时段的建筑安全工作提前做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针对这些特殊时段大部分社会单位放假、工地不停工,监管薄弱,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等现实特点,多次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查、检查和巡查。起到了良好的预警效果和指导作用,确保这些关键时段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3、抓住亮点,打造工作特色。
在工作中加强了质监、建管的联动机制,每月不定期组织质监、建管联合对指定的在建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做到质监建管无缝对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一些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导致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局安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三、重点整治的主要内容
由于我县境内的施工企业聘用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防止伤害与被伤害的能力不足,加之少数的项目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够重视,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为此你们一定要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20xx年下半年我们将开展以下重点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情况,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环节和程序的管理情况。
第一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核批准的情况,以及方案交底、实施及验收等过程监控的情况。特别是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等情况。
第二是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开挖、支护、临边防护、验收、变形观测等情况。
第三是高支模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支撑系统搭设并验收,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过程监控是否到位等情况。
第四是脚手架工程是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搭设并验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达到标准,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第五是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验收、检测、使用、维护保养及拆除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的情况
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上级下达文件精神,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代表现场带班值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节点、环节实施过程的监理情况。
3.全面检查汛期、暑期安全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落实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暑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否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确保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
四、工作要点
1、把全面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特别是要以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为核心,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导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抓好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加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取证培训和监理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从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入手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制;从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现场安全监理等多个环节建立起强有力的长效综合监管机制;从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来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提高。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规章办法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建设,促使企业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
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行为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减少和杜绝施工现场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加强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逐步推行上级机关向下属公司委派专职安全员制度,提高企业监控能力、信息反馈效率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4、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突出强化以下工作:
继续推动解决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基本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需要。
积极开展安监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学习,组织集体或专题学习,注重自学,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安全理念,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建设现代化滨河城市和平安中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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