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3)
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20xx年,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局被评为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成绩显著单位,“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项目,在区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良好单位; 路桥区交调委被市司法局评为集体三等功,骏安所被评为20xx年度台州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路桥司法所蒋健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度“十大百优”先进人物,路北所於仙红被评为20xx年度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孙平凡、孔繁孝等的两篇论文分获全市司法行政调研文章评比二等奖和三等奖,医调委潘丽被市司法局评为个人三等功;新平所王新平律师被评为“20xx-20xx年度浙江省优秀律师”,同时他的一篇辩护词获全市“优秀辩护词”一等奖,
20xx年的主要工作成绩
一、硬件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2 月8 日完成司法行政大楼建设搬迁工作,并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增挂名称为“路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机关办公和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联合调解中心合署办公,整合资源,形成便民服务窗口和机关办公一体化,重塑外观形象。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蓬街、新桥2 家司法所分别被评为四星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开展了“周一学习”、演讲比赛、征集箴言警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开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主动查摆“四风问题”,促进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加强领导协调能力。20xx年我局公开招录公务员2 名,招录公证处事业编制人员1 名,招录社工6 名,实现数量上的扩充。
三、组织建设得到健全。 成立宣传信息编委会,整合机关人员,发挥所长,负责全局宣传资料编辑和汇总以及相关信息整理报送工作,20xx年我局信息得分在全市挤进前三名,被省人民政府网站录用2 篇、省厅门户网站录用16 篇、在《浙江法制报》发表信息16 篇、市局门户网站录用105 篇。
四、制度建设得到完善。 完成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贯标来统领全局制度建设。建立内审员制度,开展内审员培训,通过对全局,尤其是公证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体系的梳理和完善,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效益。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深化行政审批、项目经费申请、公车用车管理等制度,进一步理顺局相关制度体系,做到权责明确,有章可循。20xx 年1 月份通过第三方机构外审,公证处、司法局先后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五、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搭建信息化综合平台,维护更新“路桥普法”官网,加强形象塑造,注重实效性。创办“南官法苑”司法公众微信号,6 月30 日第一期正式上线,至今已制作90 期,发布微信600 条。自11 月份开始,我局开展“公众微信号万人推广计划”,关注人数有了显著提高。
六、亮点建设突出。
(一)创新法律宣传服务模式,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成效。 结合路桥实际,制订我区20xx年加强基层村(社区)依法自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基层依法自治提出更高的要求。新桥镇金大田法治生态公园、路桥街道古街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两家单位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推广“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模板,并实行倒摘牌机制。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五堂”活动,即课堂、讲堂、礼堂、厅堂、庙堂(教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展会、法制宣传进夜市、律师巡讲文化大礼堂三项行动。坚持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在全区各机关办事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普法宣传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以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司法解释》为主题的“五水共治”公益动漫制作,联合环保等部门开展以“五水共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有关部门对全区各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联合考核检查。积极开展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制知识竞赛,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
(二)完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质量。 经区编办批准设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例和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执法意识。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三查”专项行动,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
强化社区矫正机制,实现“管牢”到“管好”。首先是“管牢”,通过“三规范一透明”加强社区矫正基础工作,推进“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执法规范”,执行情况公开透明。关键是“管好”,实施“三分五化”,即实行分时、分类、分级管理,形成日常管理固化、心理矫治深化、请假制度强化、帮困扶助正常化、管理系统信息化,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学习贯彻《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使社区服刑人员明确权利义务,自觉接受监管。
积极学习各地社区矫正先进经验。2 、3 月份我局到椒江区司法局、嘉兴市海宁司法局学习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基地建设以及社工服务体系建设等,取长补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20xx年路桥区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53 人,解矫 228 人;再犯新罪2 人,再犯新罪率为0.28% ;脱管 3 人,脱管率为 0.42% ;无漏管;警告处罚 46 人,提请撤销缓刑4 人 ,已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共计5 人。至20xx年4 月15 日,现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为 428人,其中管制6 人,缓刑359 人,暂予监外执行11 人,假释 52 人。
(三)拓宽人民调解渠道,提升人民调解权威性。去 年我局联合区妇联、区教育局、区环保局,成立婚嫁家庭、校园伤害、环境保护三家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金清司法所与金清镇边防派出所联合设立的调解中心为路桥区“警地联合调解示范点”,该项工作被新华网、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该中心还成功调处了上级领导专门指派的一件久拖未决的涉军民事纠纷,受到浙江边防总队领导的关注和高度肯定。实行专人包案定期回访制度,对已调处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定期回访,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针对农民讨薪纠纷、劳动用工纠纷、涉少数民族人员纠纷等重点人群开展排查调解。20xx年共受理案件4738 件,成功调解4730 件,调解成功率99.8% ,其中交调委调处2279 件,医调委调处45 件,诉前调委会调处125 件,各镇街道2324 件,涉及死亡案件104 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民转刑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8 件。11 月份我局在区委党校,聘请专家、教授对全区调委会主任开办为期2 天的授课式培训,培训人次为419 人;各镇、街道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学等方式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着重进行《人民调解法》和调解实务以及一些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培训。20xx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达4521人次。落实“以奖代补”政策,20xx年我局共发放补助162380 元,全区镇(街道)共发放208640 元。
(四)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20xx年全区新设和转入律师事务所各一家,目前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4 家,其中8 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6 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97人,其中专职律师92 人,援助律师2 人,公职律师5 人,律师万人比指标达2.07,已经超过律师万人比考核1.98 的指标要求。开展律师行业“社会形象提升年”活动,通过律师所主任会议、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律师征文、律师行业讲师团、律师听庭等形式,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争创“有品牌、有担当、有效率”的“三有”律师事务所和争做“学习好、业务好、口碑好、法制宣传好、角色定位好”的“五好”律师的活动,不断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政府中心工作,参加信访接访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去年全区律师为横街镇洋屿村、洋宅西村贫困户爱心捐款15000 元。
二是全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两所分离”和合伙制改革工作,使法律服务所成为“自愿组合、自我管理、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的合伙制社会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摸底调研和座谈交流,制定《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制方案》,逐步完成合伙制改造或两所分离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开展集中整顿,规范日常管理活动,重点检查“三统一”(即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公证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公证处规范化达标建设的指导,组织公证处进行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搭建制度框架,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化管理章程》、《公证队伍管理制度》、《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等19 项制度,完善岗位责任、业务管理、内部管理、公开公示、投诉处理、廉洁自律等各类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效能,保证公证质量,杜绝假证、错证。建立公证处及公证员诚信档案。参照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公证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指导性意见。狠抓公证处廉洁教育,实现零距离监督。建立双休日接待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对特殊困难者实行上门服务。20xx年全年办理公证案件5228 件, 其中国内民事2138 件,国内经济2103 件,涉外987 件。
四是拓展法律援助新领域,推进法律援助阳光直通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全面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多城同创”等中心工作,根据群众在农村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我们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服务和引导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巡回夜市”宣传活动,采取“你下班,我上班;你休息,我服务”的形式,在全区10 个镇街道的夜市等热闹地段,利用茶余饭后休息时间,为群众提供直接贴心的法律服务。做深做实法律援助惠民措施,畅通12348 专线电话,开展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坚持“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坚持做好传统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开展“农民工讨薪”、“扶残助残”、“巾帼维权”、“春苗援助”、“夕阳红服务”、“情暖军营”等专项行动。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省司法厅与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浙司〔20xx〕9 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好申请类和通知类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全面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6 件,其中刑事案件293 件,民事案件323 件;法律咨询3203 人次,其中接听“12348 ”来电1936 人次,来访咨询1267 人次。通过各种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近6000 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 余人次。
20xx年的工作思路
20xx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当前路桥区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很多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
一、面临的主要形势
(一)在队伍建设方面。 习要求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我局队伍建设离这个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整体工作效能有待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有待加强,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夯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公正执法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在刑罚执行方面。 根据市局创建社区矫正规范化示范区和走在全国前列的任务部署,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执法机构专业化程度不高,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社会力量参与非执法类工作不够规范,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尚需继续完善。
(三)在法律服务方面。 律师管理方面,真正的规模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建设还在路上,行业竞争力不够强;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和传帮带力度还不够,青年律师人才储备不足。法律援助方面,存在专业人员缺乏、专职援助律师易被行政事务占用办案时间以及专职援助律师办案经验缺乏等问题,对援助律师缺少相应的奖惩机制,不能满足当前规范化要求;与公检法等部门全面衔接配合不够,与中心工作的融入度不够。公证管理方面,面临着公证体制改革不彻底,管理体制不顺;公证员严重不足,存在“进人难、留人难”问题;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证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思路
20xx年的工作思路:继续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管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抓队伍素质,强化主体责任,打造学习型、高效能团队;抓全面履职,突出公共法律服务、基层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三项重点;抓制度规范,全面深化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和法制监督功能;抓硬件建设,提升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实体形象。
(一)践行群众路线,队伍建设正规化。 按照关于“五个过硬”、“三严三实”、“五个坚持”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的要求,开展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 加强队伍素养。 坚持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担当意识;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干部推荐,充实后备力量。探索机关文化建设,优化机关职能配置;健全群团组织,开展团队活动,增强队伍活力;彻底转变观念,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塑造司法行政新形象。
2. 加强党建工作。 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活动,做到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常抓不懈;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律师党建工作。
3. 加强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坚决杜绝本系统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深化执法管理,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按照创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 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专业能力。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每月自查、法定节假日必查、敏感时段和重要时期严查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请销假、档案管理规定和收监执行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对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实行重点管控和重点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工作例会通报制度。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及监狱的衔接机制,有效减少脱漏管。不断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2. 充分发挥集中教育中心、公益劳动服务基地、心理咨询指导中心等平台功能。集中教育中心应定期开展矫正管理规定、形势政策、法律法规、公共道德等教育。正常性运作区级集中公益劳动基地,逐步实现公益劳动制度化、规范化、基地化。同时在成立社区矫正心理干预帮扶团的基础上,设立心理咨询指导中心,有针对性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
3. 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细则》,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4. 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帮扶力度。 加强区级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协会及乡镇分会建设,发挥企业成员单位在“阳光驿站”建设、就业安置、帮教帮扶、协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依托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网络”,“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建立村居(社区)和规上企业社区矫正工作站,落实帮教力量,切实加强村居(社区)矫正帮教帮扶工作,努力将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
(三)争创全市典型,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作出“完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以便民、亲民、务实的原则,着眼便利性、规范性、多元性、公益性等特点,把握四个“覆盖”战略原则,即“空间覆盖、时间覆盖、功能覆盖、渠道覆盖”,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 空间覆盖,以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机构(网点)为目标,以增加网点、细化网格来扩大整体覆盖面。 以打造“2 中心6 站点”为构架,逐步设立村(居)、社区服务点的方式,构建覆盖全区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⑴ 完善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功能。积极开展星级法律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突出公共法律服务外在形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内在职能,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功能统一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条龙”、“ 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在服务中心设置司法行政职能和服务内容查询,设置法律条文网上查询台,方便来访群众查阅咨询。
⑵ 设立“路桥区金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实际情况,结合城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复制和金清司法所建设,在东部沿海小城市金清镇设立分中心,为路桥东部及滨海工业区约20 万人口提供便利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
⑶ 设置6 个“公共法律服务站”。 结合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设置蓬街、横街、新桥、峰江、路南、路北等6 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其中蓬街、新桥两个所已按四星级标准建设,具备服务窗口功能;路南、路北、横街三个站点已初步确定地点,按四星级标准建设,5 月份启动峰江五星级司法所建设。服务站涵盖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待时机成熟,逐步配置公证服务。
⑷ 设置若干“公共法律服务点”。 要求法律顾问定期到各镇街道重点社区、村居巡回“坐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律师、法律工作者服务费,力争20xx年上半年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2. 时间覆盖,提升各机构法律服务效能,从工作时间向非工作时间延伸。 以提供8 小时以外法律服务为目标,多举措推动 “全天候”法律服务。
⑴实行 “2 中心6 站点”无午休制度,探索双休日预约服务制度,为群众提供“全天候”法律服务。
⑵ 建立网络在线法律服务互动平台。完善司法行政普法网,运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实现网络在线互动功能,24 小时为群众提供网络法律服务。
3. 功能覆盖,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功能。
⑴ 扩大法律服务职能范围。从常规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扩展到专业的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业务、心理矫治需求等,提供司法行政全方位职能服务。
⑵ 探索安置帮教新模式。根据路桥经济发达,刑释人员和解矫人员就业安置需求少的实际,重点做好服刑人员帮教,利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和视频系统平台,实现“监地对接”,开通网上会见,减轻监狱管理压力,方便亲属探视。
⑶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协会(目前已经在民政局核准注册)。以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法院立案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新闻信息中心等为发起单位,吸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大型企业、个人为会员,实现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服务职能的转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诸多领域,动员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4. 渠道覆盖,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方式,多渠道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扩大法律服务的辐射范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包含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模式,大力推广公益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规范有偿服务模式。
⑴ 积极发动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涉法事务咨询,参与人民调解,促使每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都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网格点。制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考核办法,以定量考核为主,同年度检验挂钩,增强法律从业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自觉性。
⑵ 大力发展公职律师。统计全区通过司法考试的公职人员,探索公职法律工作者资格授予;充分发挥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职人员作用,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协同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⑶ 大力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政府部门全覆盖、村居社区全覆盖,提高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
⑷ 开展律师助力司法行政行动。委派律师到各司法所担任所长助理,协助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弥补司法行政专业人手不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当补助他们工作经费。
⑸ 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坚持在重点时段(节假日、法律夜市、宪法日、3.15 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坚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学校、军营、市场、展会等)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坚持送法上门,填补盲区,加大密度,弥补法律服务网点不足;联合和环保、建设、计生等部门,重点推进“多城同创”和“三改一拆”等涉法宣传。
⑹ 加强媒体宣传法律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
(四)进一步扩展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建立信访“法律门诊部”。 联合信访局,在信访接待中心开设律师服务台,实行律师值班制,为上访群众提供面对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
完善“诉调联动”机制。 联合法院立案庭,根据法院立案方式的调整,完善诉调联动,力促“诉转调”,减轻法院立案和审判压力。
深化“110 司法联动”机制。 联合公安部门,完善全区10 个“人和”调解中心建设,加强派驻派出所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具体化解矛盾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减轻公安民警办案压力,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强化“交调委”建设。 联合交警部门,加强交调委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充调解员数量,拟从现在的6 人增加到10 人,全力做好交通事故调解,让更多警力投入交通管理。
“医调委”关口前移。 联合区卫生局,畅通法律服务中心与各大医院的热线电话,医院定岗定职,落实专职联络人,一旦发现医患纠纷有扩大的苗头,第一时间联系医调委提前介入,以第三方中立身份为患者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避免事态扩大。
筹建“物业纠纷调解专委会”。 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探索协商解决的和谐途径。
(五)全面深化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和法制监督功能
1. 进一步完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制度提升服务。 在通过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规范管财、清单管物、监督管权。运用制度加强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制定制度;提高制度的可行性和公认性,把制度上升到公约层面,促进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2.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着力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全局要认真做好市人大专项监督的落实工作。各执法单位要对自己的执法环节开展认真检查,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力求达到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效果,真正经得起人大的检查和测评;加强个案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拓展个案监督范围,组织开展年度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务求在 发挥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机制作用 上下功夫; 要继续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信访)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3. 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 结合公证处实际,坚持实施完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公证质量管理和公证处内部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公证服务需求的新特点,不断拓展业务新领域。不断提升公证处工作人员公证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公证薪酬体系。
(六)推进亮点创新,提高常规工作实效性
1. 全面做好办公信息化平台建设。 做好市局OA 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推广建设工作,加强与基层各司法行政站点上下联动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2.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在去年信息工作取得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特别是局各部门的信息报送,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3. 全面做好“六五”普法终期督查验收工作。 收集整理六五普法期间普法工作资料,迎接省市督查工作。继续深化“法律进五堂”活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4. 不断拓展多渠道普法宣传平台。 坚持做好“南官法苑”公众微信号等新宣传阵地,探索编制“南官法苑”内部杂志或报纸,尝试购买服务和社会化联办运作机制,设法打造路桥普法新品牌。
5.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管理规定》,优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按照“应援尽援”要求,扩大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 12348 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加强典型案件宣传,提升影响力。
除上述提到的这些工作以外,全局各科室、所、执法大队,以及各法律服务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特点,创新思维、深挖潜力、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创造出更多工作亮点。要加强经验总结,重视信息报送,苦干加巧干,善于宣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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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司法局领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