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讲话(2)
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很重要。从刚才大家介绍的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努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有效进展。但是,流域的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不能认为水质改善了,山清水秀了,就可以不必抓治理了,这是不对的。今年的治理任务已经体现在年度计划以及各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讲话中。相信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只要我们切实推进整治项目、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就能巩固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
在此,我向各市、县(区)政府提几点建议。
一、建议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县(区)各自负责本辖区内*流域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当地政府。去年,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减排目标责任书,将实施*流域整治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整治效果怎样,监管情况如何,项目是否落实,水质有否改善,将作为对各市、县(区)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已经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流域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同时还要组织新闻媒体监督。目前,根据省领导指示,省环保局已草拟了《*、*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即将上报省政府审定。今年省环保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省政府报告。*月*日,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要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控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实行限批。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各地整治工作情况,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因此,建议各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辖区内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协调本地区各部门间的行动。
二、建议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省里制定的规划、计划比较宏观,是对流域整治的总体要求,所提出的目标任务能否落实,关键在于各市、县(区)的工作是否具体、深入、到位。因此,还需要各市根据流域规划、计划和责任书的要求,针对本地实际,进一步分解落实各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每年组织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深化、细化、强化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治理项目。关于今年的重点工作,建议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超标断面的达标问题,这直接关系到今年的水质目标。比如说,象沙县水汾桥、邵武晒口、闽清梅溪口、连城与三明交界的断面等长期超标或需要引起大家重视的断面和河段,要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各种污染因素,找出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把治理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县、乡镇、村。
二是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这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国内部分湖泊相继发生蓝藻爆发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我们省,去年省里开展的水源地污染专项调查和今年开展的全省水质安全调查,都发现各地水源地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水源保护区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具体管理措施、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的责任人,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切实防止“以划代管、划而不管”的现象。
三是养殖业治理,这是*最主要的污染源。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抓紧完成规模化养猪场整治,特别是禁建区内养猪场整治不能一拖再拖。要落实到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养殖户,落实到建设单位,明确任务和责任,并将进展情况列为对县、镇长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建立责任制。
四是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这不仅是改善*水质的需要,也是实现化学需氧量污染减排目标的需要。据统计测算,
目前,有的地方反映化学需氧量总量偏低,但辖区内又没有污水处理厂,没有减排能力当然就不可能腾出总量指标来支持新的重点项目建设。这其中问题最突出的是邵武、建瓯、建阳市污水处理厂,按照省政府要求本应当在“*”就建成,但至今仍无着落。反过来看看泉州市,近几年各县(市)都建成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空间很大,而且也有效改善了其辖区内晋江流域水质,这几年达标率都是100%。所以,建议*流域各市、县政府切实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网的配套重视起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建议加大投入,进一步发挥整治资金效益
要实现整治目标必须依托于重点项目的实施,这些重点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20*年以来,仅省里投入*治理的补助资金就超过1亿,除此之外,还有各市、县(区)政府投入的资金,有吸纳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有项目业主自筹的资金。通过各方面的资金实施了一大批项目,才取得水质改善并保持基本稳定的效果。
省政府已明确今年*流域整治重点任务,总体上要推进92个重点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将近10.2亿。如此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各级各方面都想方设法落实,否则项目就没办法推进或者推进不到位,治理的效果就必然受到影响。因此,建议各市、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流域治理的投入,带动各种资金投入治理项目,发挥资金效益,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要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明确各治理项目的责任单位、投资主体,督促企业业主筹措治理资金,实施治理项目,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这是基本要求,也是排污单位的法定责任,不能“等、靠、要”。
二是各市、县(区)要加大财政对治理工作的投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都已将环保列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科目,各级政府也要落实环保科目,增加环保方面的支出,这也是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改善所应尽的公共责任、社会责任。
三是对省级财政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比如省环保局每年安排的1500万元,发改、建设、林业、水利等部门安排的补助,以及福州市政府每年补助上游的1000万元,相关地方政府要从本级财政和部门经费中及时配套,而不应以企业的投资来充当配套资金,因为这些资金都是政府资金,应当从政府的层面来配套。
对于今年的*专项资金,*月*日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和有关专家已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即将把审查意见反馈各地,请各地抓紧修改完善,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再次上报。在修改过程中,要坚持几个原则:一要坚持规划带项目,优先考虑列入*规划和年度整治计划的项目;二要明确投向,今年的重点就是水源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整治;三要扶持污染削减量大、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四要完善申报材料,对于材料不完整、具体内容不明确、无合法的排污许可、环境效益不清楚的项目,坚决不予补助。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筛选项目、安排补助一定要抓住对改善水质有重大贡献的、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撒胡椒面”。否则,投入这么多资金,如果没有取得真正效果,如果水质没有改善甚至变差,我们将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代,也无法向流域人民交代。
四是要积极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入流域治理项目,充分发挥各方面资金的作用。
四、建议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切实抓好应当由政府主抓的治理项目
从刚才丛澜同志介绍的暗访情况看,企业偷排漏排、污染反弹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有的同志反映,整治工作阻力大、工作难开展,我看根本原因还是执法没有到位。如果在执法中顾虑重重、心慈手软,对违法单位、违法行为姑息迁就,讨价还价,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威信,也使工作陷于被动。象刚才通报的在邵武检查的3家企业全部超标的问题、沙县宏光化工严重超标的问题,特别是闽清广源陶瓷长期严重超标的问题,如果执法到位了,我看问题早就解决了。执法要重在严格,绝不能手软,绝不能以罚代处。既要不徇私情,敢于碰硬,果断查处,更要加强监督,盯紧看死。对环境违法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对干扰执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移送监察部门。建议各县(区)政府结合当前要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以查处水源保护区污染、养殖业污染、企业违法排污、“*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生态破坏等违法现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监测和监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五、建议加强联动和宣传,进一步协调各部门和全社会形成整治合力
流域整治涉及到各有关部门,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各部门配合总体上是好的,特别是省里有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但也同时存在有的地方部门协调还不够有力的问题。比如,有的市、县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上,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影响了工作进度。对此,需要当地政府统筹协调,理顺部门职责,明确分工,促进协作,才能真正推动治理工作。比如说,按照省政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统一监管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经贸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政策,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规划和整治,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农业部门要牵头制定养殖业发展和治理规划,组织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等。
同时,*流域综合整治仅靠个别部门和少数人使劲是不行的,还需要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一起来了解、参与、监督流域整治工作,既要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又要敢于揭露存在的问题,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讲话(三):
一、分析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举招商引资大旗,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天门迎来了发展最好、发展最快的黄金时期。近三年,全市共引进项目418个,投资总额超过50亿元。对天门这样一个内陆中小城市而言,我们既没有资源优势,也没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没有区位优势,我们的发展靠的是什么?发展靠项目,项目靠招商,招商靠环境,靠我们为客商创造“安全、赚钱、开心”的环境。现在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环境的竞争。近年来,正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环境的建设,建立客商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提高行政效能;加大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为企业业主提供安全的治安环境,才引得客商纷至沓来。但是,我们对环境特别是治安环境的估价并不容乐观,虽然大局稳定,但仍有不和谐的因素,不时影响和干扰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生产经营,甚至威胁到客商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虽然这些事件是少数、是局部,但是危害和影响深远。如果不下重手集中整治,势必影响天门招商引资大局,影响天门社会稳定大局。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
(一)协同作战,严打各类涉企犯罪。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并从政法各部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具体组织协调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强化领导,大员上阵,积极配合、参与专项整治,全面保障人员、经费,全力当好后盾。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企业所在乡镇,要结合实际拿出具体的整治方案,组织强有力的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下重手开展整治。市整治办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定期通报情况,凡闻风不动、有令不行、整治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的地方,将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严惩涉企犯罪。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六个方面的涉企违法犯罪:①严厉查处强占建筑工地、强供地材、垄断地材经营的黑恶势力;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欺行霸市的霸恶势力;③严厉打击寻衅滋事、阻拦施工、敲诈勒索等地痞无赖和流氓恶势力;④严厉惩处危害客商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⑤集中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资产和破坏企业生产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⑥依法从严查处利用矛盾聚众到企业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的事件。政法各单位要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明察暗访,认真摸排和掌握企业周边治安情况,全面收集涉企案件线索。各地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专班深入不法分子经常涉足的运输、建筑、娱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认真调查研究,深入摸底排查,广泛收集信息,力争获取一批违法犯罪线索。要在政法委和公安局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涉企犯罪,政法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涉企犯罪嫌疑入,要不惜代价抓捕归案,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涉黑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处理,并铲除其经济基础,没收其违法所得,挖出其。“后台”和“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决不给黑恶势力在天门以喘息之机、以立足之地。
三是协同作战,形成严打合力。凡是涉企案件,公安机关都要限时侦破,检、法机关都要及时介入、全程介入,要按照“两个基本”(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政法干警以及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阳奉阴违等失职、渎职行为,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涉企的特别是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要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司法公证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主动介入涉企纠纷的调处,通过非诉讼途径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分类调处,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扰乱企业周边环境的除了涉企违法犯罪多发外,还有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要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健全涉企矛盾纠纷信息收集上报机制,解决反应不够灵敏的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涉企矛盾纠纷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对于涉企矛盾纠纷,村(居)治调会每周要排查一次,乡镇每半个月要排查一次,市综治办每月要排查汇总一次,乡镇对排查的情况要于每月5日前报告市综治办。没有新情况出现的,要作零报告处理。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对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对有关重大情况没有按程序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的,市委、市政府将以失职行为论处。
二是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解决化解不力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地方、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协调,部门整体联动,涉企地方和单位具体负责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倒查制,解决责任不明的问题。市综治委将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倒查制的有关规定,严格对每一起涉企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倒查。对较为突出的个案纠纷、经常反复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成立专班,落实专人,限期处理,进一步强化责任,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三)企地联动,严格落实综治责任制。
营造良好的企业周边环境需要企地双方互动,各地各部门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载体,强化责任,推动企业周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重点是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综治进企业活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与辖区内的企业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监督企业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把维护企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任务,分解到企业周边各级基层组织和各职能部门。
二是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在企业及周边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社区、村组)活动,对达到平安建设标准的企业,要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督办活动。市综治办要积极发挥协调督办职能,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定期到联系乡镇督导重点工程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协助排查治安隐患,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转变理念,强化服务,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营造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良好的环境,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强化服务。具体讲,就是要在全社会特别是综治干部和政法队伍中牢固树立以下三种理念:
(一)牢固树立“安全和谐”的安商理念。
(二)牢固树立“外商无小事”的重商理念。
(三)牢固树立“真心真诚真情服务”的亲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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