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交通安全会议讲话(2)
县交通局交通安全会议讲话(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狠抓"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的落实,前三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64起,死亡5人,伤269人,直接经济损失1956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11.08%,死亡人数下降16.67%,受伤人数下降0.3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87%,应该说,成绩还值得肯定。但是,昨天事故一发生后,形势陡转直下,我们将面临从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治压力大。十七大即将召开,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安全方面会议,三令五申此间的安全形势和稳定工作,结果我们出了这样一个事,在市委、市府心中已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按照市委、市府现在的要求,对发生一次死亡3个人以上事故的,市委、市府的处理力度将和以前不一样,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领导要向市政府作检查。十七大即将召开,我们哪还有胆量再让类似的事故发生。二是管理挑战越来越大。一方面,全县的道路数量和车流量、人流量都在大幅度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的管理力量的配置增幅达不到这样的速度,导致全县的交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三是摩托车的祸害越来越大。从前三季度的分析来看,发生事故责任者的车型,驾驶客车发生11起,占28.21%,驾驶货车9起,占23.08%,驾驶拖拉机1起,占2.56%,驾驶摩托车高达17起,竟占了43.59%;另从伤亡人员交通方式看:驾、乘摩托车死亡2人,占了40%。可见,摩托车已经成为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大杀手,摩托车的管理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
与此同时,我们还存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有的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机制不健全,过多强调客观原因,缺乏主动应战、攻坚克难的思想;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多拉快跑,侥幸心理严重,安全意识淡薄,只顾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不管是在城区还是在乡镇,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等严重的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建设平安垫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置于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以这次事故为警醒,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基层,打基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
二、重拳出击,全力抓交通事故的各项防控措施
(一)严把陆上交通安全各个关口
1、管住人。人是交通安全之根本,与交通安全相关主要有三种人,一是驾驶员,二是交通行为人,三是管理者。
第一,管好驾驶员。对于驾驶员的管理,是交通安全的关键之关键,当前主要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抓好源头。要严格规范驾驶人管理,筑牢预防事故“第一道防线”,特别要把好考试关,对未按照考试标准和程序组织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就发放驾驶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抓好教育。要建立起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的约束性措施,防微杜渐,教育先行。按照全市的要求,对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作出硬性规定,要求客运驾驶人每年必须脱产学习培训7天。学习绝对不能走过场,既要记录在案,又要进行严格考核,尤其是运输企业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活动。三是抓好管控。严格执行安监部门、交警、运管执法机构及乡镇安监办人员"一对一"督导监管客运车辆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严格的资格准入。
第二,管住交通参与者。一是执法人员要及时纠正交通行为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要采取恰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及时的教育。二是要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投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尤其是教育部门要深刻地汲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充分利用学校这个教育平台,增设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课程,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扎实。各乡镇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作为宣传工作的主攻方向,根据农村道路交通的特点,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宣传教育片,在农村地区巡回展出和播放,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尤其是要宣传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乘座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要支持非法营运、不要参与非法营运。
第三,管住交通管理者。一是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讲人情,公务员人不得充当交通违法者的保护伞。二是各执法人员要讲究执法方法,特别是在执法环境不太宽松的情况下,要特别注重执法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切忌粗暴执法,提倡柔性执法。
2、管好车。一要把好车辆排查关。要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对达到报废条件、拼改装车辆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必须坚决予以清理,绝不能让他们上路,成为马路杀手。二要把好客运车辆的性能检测关。要定期对客运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客运车辆正常状态安全运行。三要建立好长途客运车辆的基础台帐,每月月底要对长途客运车辆基础台帐进行逐车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上路营运。
3、管紧场所。一是把控好站场。要从制度上下功夫,从管控上加力度,一方面,各企业站场要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严格管理,不许病车上路,严禁三危品上车,不得超员超载,要时时监控好驾驶员的状态。二是控制好路面。要牢固树立“路面秩序管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主战场”的意识,始终把工作重心扎根于路面,最大限度下沉力量,保证2/3以上力量上路,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定奖惩”的“五定”勤务责任制,全面整治道路通行秩序。特别是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交安办的作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三是整治好路段。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深化实施公路安全保障“生命工程”。客观来讲,这两年我县的这项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对于全县降事故、保安全取到了基础性的作用,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安装防撞护栏、减速墩等保障设施,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新建公路要严格实行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快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和县交通局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提高乡村道路养护质量,将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立和维护纳入乡村道路养护范畴,按照“急用先建”的原则,尽快在流量大、通客车的乡村道路危险路段落实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乡村道路行车安全。
(二)扎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1、狠抓基础。对于乡镇自用船舶整治,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签订责任书。重点完成自用船舶检验、登记和人员培训工作,解决乡镇自用船和操作人员无证问题,抓好自用船的日常管理,打击非法载客。对于乡镇渡口渡船,要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检查整改,大力推进渡口渡船标准化改造进程,从根本上改善渡口渡船安全条件,促进渡口渡船标准化管理。要认真清理人力渡口船、机动客渡船,并督促其实施渡口标准化改造。乡镇政府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专人、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客渡船的现场盯防制度和值班制度。对于低质量船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要求,相互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对于采砂船舶,各部门要各司其责重点整治砂船载客、超载、无证驾船、违章航行和打击非法采砂及运输,维护水上运输安全秩序。
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工作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四落实。
3、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要在适当时期组织整治工作的“回头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落实再整改,争取以此为契机,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以铁的手腕整治全县交通运输秩序
第一,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一是对所有机动客三轮(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必须坚决取缔;二是对所有货三轮必须规范,即一律上牌证,禁止拉客;三是所有货车必须上牌证,统一监管,不允许无牌无证的黑车存在,见“黑”即纠;四是对所有非法营运车辆,包括长安面包、长安小货车、奥托、羚羊、农用三轮,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予以规范。“疏”即采取合法的公司、合法的车辆去占领市场,满足广大群众乘车需要;“堵”即坚决打击无营运资格的“黑”车,尤其是不具备客运资格的“黑”车,见“黑”即打,使之无藏身之地。
第二,坚决以铁的手腕进行处理。一是态度要坚决,真正体现出以铁的手腕抓交通管理的气势。对非法载人营运的车辆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严管重罚;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坚决依法强制报废;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车辆先扣车,后处理。二是严把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处理关。各级各部门要无条件地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坚决杜绝说情风,谁说情、谁徇私舞弊,就曝谁的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其纪律责任。同时,对组织领导不力、整顿治理不彻底的部门和乡镇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任人员要向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并限期重新整顿。
第三,坚持疏堵结合,发展农村区间客运。只堵不疏,势必越堵越漏。标本兼治,才是实现全县客运秩序根本好转的唯一途径。因此,县政府经过多方调研,慎重考虑,决定发展农村区间客运,切实解决边远地区,不通班车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和区间运力不足的矛盾。县交通局要加快试点的步伐,以合法的公司、合法的车辆去占领市场,以合法制非法,以“明”禁“黑”。
三、重拳出击,立即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
(一)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以及摩托车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超限载人、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中,要按照“先整治主干线,后整治次干线;先整治城区,后整治乡镇”的原则,抓住重点,逐个突破,力求取得实效。要采取设点检查和巡逻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执法,对摩托车非法营运及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要开辟专栏,进行全程报道,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使广大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公安局要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其它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要在单位、社区、学校、厂矿、场镇、街道等人流集中地,广泛张贴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及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行动要注意依法进行,严格按相关程序规定完善相应法律手续。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工作中要文明用语、文明执法。同时,要讲究工作方法,要果断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有效开展。
(四)密切配合,畅通信息。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协调作战能力。整治行动中,要加强配合,加强沟通,互通信息,互动互补,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敏感的信息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各单位要按时将整治情况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照章办事,严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违章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面说情,严禁罚人情款。县监察局将进行全程监督,并参与具体的罚没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罚没处理的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