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第四,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双拥工作要永葆生机与活力,必须适应新形势,发扬老传统,开创新局面。要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双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形成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双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新思路、新办法。要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使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拓宽双拥工作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
爱国主义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国防意识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是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思想,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军官兵要牢固树立“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的思想,充分认识人民军队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全国上下每一个爱国公民、每一个部队指战员,都要把为双拥工作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作为自己的无尚光荣。
我们今天表彰了一批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他们在双拥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个创举,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这项活动,重在实效,贵在经常,关键在基层。要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变成广大军民的自觉行动。
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队领导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对基层双拥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双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谱写新时代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壮丽篇章,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双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暨优抚双拥工作会议,主要就我省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优抚双拥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部署。上午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张仕福,省民政厅厅长、省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组长丁治学通报了20xx年以来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就下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回去后要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午我们重点就去年以来全省优抚双拥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好今年二至四季度的优抚双拥工作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去年以来全省优抚双拥工作总结
去年以来,全省优抚双拥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和厅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优抚对象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新发展思路,抓好优抚政策落实、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管理服务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优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了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有效地维护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双拥优抚取到阶段性成果,有力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双拥工作情况
再次在全省掀起双拥工作热潮,在成功召开的第九次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六盘水市、贵阳市、福泉市、遵义市等8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双拥办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武警黔西南州支队被表彰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凯里市民政局局长李启发、贵州超一集团董事长唐超一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积极推进军地团结协作,组织“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驻黔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共240余万元。积极指导各地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了爱国拥军热潮。
组织开展征集评选优秀双拥文艺节目及调演,我省思南县选送的反映抗旱救灾的舞蹈《水困》从全国各地推荐上报的108件作品中脱颖而出,被全国双拥办评为评委会奖和舞蹈类第三名两项大奖,并予以通报表彰。“八一”建军节期间与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举办了双拥书画展,进一步推动了我省双拥文化繁荣发展。
(二)优抚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法规。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优抚事业费10.1672亿元(其中:抚恤补助费9.1639亿元、优抚医疗补助经费5792万元、事业单位补助费 4105万元,优抚住房补助136万元)。惠及26万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连续14年提标的基础上,去年又以15%的幅度提高了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退役人员等14类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首次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纳入两节一次性补助范围。加强优抚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省实际,专门下发通知,从准确核定优抚对象数据,改进资金发放方式等方面,对各地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提出要求。优抚处会同规财处在9个市州中选择经费留存较大的县市区,对近年来优抚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规范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我省在2011年完成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按照“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截止去年11月底,全省共有51个县(市、区)已全部采用软件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其余县(市、区)也已采用手工结算的方式实行了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规范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部分市州和县在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去年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实施细则。铜仁市修订完善了《铜仁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方案》,提高了不同类别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将患大病的优抚对象补助金额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遵义对优抚对象慢性病的治疗医药费报销等开展了调研。
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建立优抚对象医疗巡诊、疗养制度。省厅积极指导并安排6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荣康院、优抚院和光荣院为残疾军人开展巡回医疗和对在乡复员军人、三属等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活动,其中贵阳市政府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优抚对象每三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在全国民政会议上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省级还下拨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提高残疾军人假肢等辅助器具档次。此外,各地利用重大节日,对部分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对一些因重大疾病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采取临时困难救助、慰问等形式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重点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
顺利完成优抚对象数据审定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63018人,其中,残疾军人14992人,“三红”31人、“三属”4797人,在乡老复员军人57359人,参战退役人员90394人,参试人员34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1853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71806人。推进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平台建设,在实现优抚对象数据库部省两级联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了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促进优抚数据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去年中央下拨我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专项资金2325万元、省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580万元。截止去年底,全省共完成散墓搬迁维修1554座,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或搬迁69座,散墓完成总工程量的47%,纪念设施完成总工程量的42%,基本完成年度预订的目标。指导遵义市做好赤水市烈士陵园、习水县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积极探索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新路子。切实开展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残疾军人、在乡“三属”人员的住房调研工作。去年2至3月我厅与民政部优抚安置局负责同志先后两次深入铜仁市松桃县、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纳雍县等国家级贫困地区进行调研,通过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到住房困难优抚对象家中,实地查看,收集资料,听取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三红”、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岁以上烈士子女等6类人员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住房调查摸底工作,向民政部上报了《贵州省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情况报告》,对当前优抚对象住房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希望中央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据统计,全省6类在乡优抚对象住房危房总户数47023户,其中一级危房11358户,二级危房14755户、三级危房 20910户。为抢抓农村危房改造这一有利契机,切实改善优抚对象住房状况,我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在乡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住房保障优先纳入全省危房改造范围,帮助优抚对象改善住房条件。对无自付能力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残疾军人、在乡“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在争取到危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差额部分采取“三个一点”,即“当地政府出一点、自然减员经费补助一点、组织社会捐赠一点”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地高度重视,全省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均出台了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各地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安居工程的政策契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黔南州在争取到危房改造资金的基础上,投入资金1067.6万元,共保障优抚对象住房699户;贵阳市投入资金245万元,帮助289户优抚对象改善住房条件;安顺市投入188万元,帮助201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铜仁市去年重点对优抚对象一级危房实施维修改造,共投入改造资金1000多万元,极大地改善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其中松桃县安排175万元帮助140户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对新建房户每户补助资金1-2万元,维修户每户补助资金5000-10000元;六盘水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四在农家”活动,对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进行了维修,其中六枝特区采取“当地政府拨一点、结余优抚经费补助一点、组织社会捐赠一点、危房改造投入一点、福彩公益金安排一点、优抚对象本人出一点”的办法,投入资金291万元,帮助359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近年来,全省各级共投入资金10408万元,帮助21418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建和维修改造住房5万余间。民政部优抚安置局专门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将我省推进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国进行了通报,并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给予了充分肯定。
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和伤残评定工作。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上报并经省政府审批同意评定烈士8名。组织省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350名国家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军人进行了残情鉴定。
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争取中央下拨我省930万元用于支持省荣康院、省肢体康复医院、遵义市优抚医院、铜仁市优抚医院、碧江区光荣院、桐梓县光荣院、凯里市光荣院购买设备、维修改造和黎平县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使我省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全省双拥优抚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和国发[20xx]2号文件精神,抢抓机遇,进一步细化双拥优抚相关配套政策,创新落实措施,改善服务条件,进一步建立完善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优抚保障体系。使优待原则得以充分体现,保障能力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学习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大力抓好双拥各项政策落实,创新双拥方式,丰富双拥内容,拓展双拥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积极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协助和支持部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参与扶贫帮困、兴学助教、抢险救灾等,发挥双拥工作在促进国家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规范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适当提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积极开展残疾军人巡回医疗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属、三属等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继续提升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档次。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契机,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运用福利彩票公积金、危房改造、廉租房、双拥工作平台等多渠道、多方位探索建立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和住房难问题。
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好抚恤结余资金。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正常结余资金,要按照规定继续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四是贯彻《烈士褒扬条例》,进一步规范烈士审批、评定和褒扬。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督促各地抓紧时间,按照民政部要求完成补录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20xx年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总工程量的90%以上。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升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烈士陵园对褒扬烈士,教育人民群众的主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向省政府、民政部上报请示,力争将赤水市烈士陵园、习水县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进一步规范烈士审批和褒扬工作,并继续做好伤残评定工作。年底,我们将会同规财、监察等部门对各地抚恤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以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五是抓好优抚保障阵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有规划、有重点地支持优抚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部分优抚事业单位赴工作开展较好的省份进行调研。加大对优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光荣院和优抚医院能力建设,制定下发《光荣院管理办法》和《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光荣院、优抚医院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优抚医院内部帮扶机制。
六是按照民发[20xx]79号文件中“支持贵州加大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力度”的精神,探索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做好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在乡“三属”人员危房调查摸底工作的同时,积极向民政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各市州,在本市州选择1-2个县作为试点,通过积极争取危改资金等方式,分2-3年的时间,先对在乡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军烈属等三类人员中属一级危房进行改造,积极探索出适合我省在乡优抚对象住房保障的新路子。
七是研究制定优抚事业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民政部上报我省烈士纪念设施和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项目,争取民政部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八是继续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按照上午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本地区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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