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2)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源、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德府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责令县内所有煤矿立即停止井下一切整改作业,抓紧组织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前期有关工作,待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按程序办理。各关停煤矿必须妥善安置矿上工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复或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进行井下整改作业,一经发现,将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给予上限处理。需开展抽排水作业的煤矿,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认真制定维护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借机采煤。各产煤乡镇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进驻辖区煤矿监督指导,县能源、安监部门要加强检查巡查,确保煤矿关停到位。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存在煤矿非法违法组织建设(生产),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各在建工程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排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逐一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禁违章违规操作行为,切实解决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程监理不到位、非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要牵头会同国土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占地、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聘请无资质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3月19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组织开展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农村和社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全力稳定火灾平稳态势。要建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整改一起”。要切实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认真落实农村50户以上自然寨消防工作帮扶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按时完成每村“一支志愿消防队伍、两口消防水池、两台消防机动泵”建设任务,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五)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随着清明节临近,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增加,再次进入销售旺季。各乡镇及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公安部门要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清退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特别是要对涉爆单位火工品实行“日清日结”,确保停产矿山企业民爆物品“零库存”。公安、工贸部门要加强民爆物品销售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
(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国土、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各乡镇,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以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督促企业按照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要求,完善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设施、条件,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有船乡镇、交通、海事、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继续深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渡口安全管理状况,严格实行签字放行制度,查处无证无照和报废船舶、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渡运行为,查处渡船超载、渡船船员无证、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操作的行为。要围绕沙坨电站4月20日下闸蓄水目标,及时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包户“人跟人、人盯人”的乡镇干部包保责任制,始终坚持“以搬迁保安全”原则,扎实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和乌江沿岸各村组、新增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全面做好淹没区医院、坟墓、洞穴、圈舍等方面的清理消毒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种食品商店卫生状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饭店、食品商店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九)加强校园安全监管。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教育部门要立足当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管理到位,不留死角;要着眼长远,把安全常识、应急训练列入课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人防、技防、物防综合体系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监管。各乡镇及国土部门要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滑坡地段进行严密监控,隐患点居民必须搬迁到安全地带,正在搬迁的要加快进度,一时不能搬迁的要加强安全培训,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撤离训练,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安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督导检查力度,严禁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危险工艺和新建项目管控,加大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凡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进行生产、经营的危化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审查或未经试生产备案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牵头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监控措施,建立剧毒化学品经营日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运输,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全程押运管控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登记制度,对过境的危货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物品进行登记;严把安全检查关,严防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车辆。
(十二)加强企业用工安全监管。人社(就业)部门要牵头会同安监、公安部门,对各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安全用工检查、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实现依法用工。对未执行用工“双保”制度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业整顿;对因违法用工造成安生事故发生的企业,要从严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如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用工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清明节将至,各乡镇、林业、消防等部门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包干方法,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林业、消防部门要派出工作组,到各乡镇、各重点区域督导检查,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十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供水、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各个生产环节、设施和设备彻底进行安全检修、检测,全面排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对气库、瓶装燃气供气站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杜绝事故发生。城管、交通、公路、水务、供电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建设工程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地下管线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摸清施工地域地下管网分布情况,并报住建等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坚决杜绝因施工不当、野蛮施工而导致事故发生。
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根据大会安排,下面,我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十二五”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始终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工作为主线,强化责任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事故指标控制有力。“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7起、死亡104人,与“十一五”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5%、59.6%,其中:一般事故82起、死亡88人,与“十一五”相比分别性下降37.9%、41.3%,较大事故5起、死亡16人,与“十一五”持平。
(二)淘汰落后产能,安全发展措施有力。“十二五”期间,我们严格执行安全发展负面清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四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一律实行淘汰制。累计关闭企业57家,其中:煤矿行业关闭10家,加油站关闭4家,非煤矿山关闭43家。
(三)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间,投入1.14亿元,累计安装道路防护栏392.704公里,整治危桥68座、危遂2座,极大改善了我们的交通出行安全;投入2160万元,整修病险水库11个;投入2亿多元,修整校舍8.7万平方米;投入2186万元,新、改、扩建加油站5座。通过这些安全投入的不断加大,从源头上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
(四)推行企业管理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有序。企业安全管理日益精细化,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十二五”期间共启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179家。其中:煤矿二级标准化36家次、三级标准化20家次,非煤矿山14家,危化22家,工矿商贸30家,职业健康57家,道路运输企业2家,水上运输企业3家,通过这些标准化创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也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能力。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安全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十进”等活动,培育全民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教考分离,严把安全培训质量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3942人次、特种作业人员3203人次;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全县获市级安全社区单位12个。
(六)深入开展监管能力建设,“三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近几年,全县“三基”建设取得明显改善。机构建设方面:县、乡两级完善了安全监管机构,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263名,比2001年县安监局成立之初的44人增加了219人,增长6倍。全县安监干部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68名,占25.9%;具有专科学历163名,占61.9%;具有中专及以下学历32名,占12.2%。基础设施及执法装备建设方面:截至“十二五”末,我县共投入1528万元,一是改善了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县乡两级共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313件,建立安装了应急救援平台及软件,改善了安监办公用房。二是加强了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设备的配备,全县30个乡镇、重点部门及园区共配备执法车及应急指挥车55辆;配备呼吸器等劳保设备700件;配备应急救援装备275件;县乡两级共配备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职业危害等专用监督检测设备69件;同时配备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信息化装备。通过以上基础设施的改善及执法装备的配备,基本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需要。
二、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20xx年,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各地事故教训,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人防、技防、物防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了全县生产安全。
20xx年,全县共发生考核口径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4人。其中:建设领域5起、死亡5人;煤矿1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6起、死亡8人(包括1起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死亡控制指标(20人)的70%,较去年同期15起、15人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0%、7%。全县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消防、水上交通、工贸、市政等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县政府在全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中获得先进单位。这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地”。我们按照“三个必须”和“三级五覆盖”要求,实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县委、县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占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权重在2014年基础上增加67%。县安委办坚持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政法委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开展了安全生产季度综合督查,全年派出综合检查督查组近20个,抽调县级部门业务骨干近200人次,邀请县、市级安全生产专家112人次参与检查督查工作,发出交办函66份,发出隐患交办单500余份,并实行了“四方”交办,交办给企业整改落实,交办给乡镇(街道)督促整改,交办给行业部门复查销号,交办给督查组进行复查形成闭合。坚持警示约谈制度,县安委会对3个乡镇、2个基层派出机构、1个县属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二)狠抓了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年完成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6家;建成煤矿二级标准化矿井6个、主要倾斜井巷建立“机械吊挂运送行人系统”1家、掘进装载机械化作业6家、斜井挡车栏自动控制装置4家、采煤机械化作业1家、三人联锁放炮装置3家;加油站标准化创建2014年已完成100%,20xx年标准化“回头看”开展率100%;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A级仓库1个、C级仓库3个,取缔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185个,建设规范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458个;82%的规模企业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及以上标准,创建市级规范化企业5家;全县非煤矿山、规模(限额)以上工贸企业开展了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三)狠抓了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xx年,新安装公路防护栏108.3公里,整治改造危桥3座、危隧2座;全县分二轮对全县23个煤矿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改情况复查,共排查生产矿井6个、建设矿井1个、停产矿井1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79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48.6万元,完成整改落实179条,整改率达100%。加快煤炭行业整合重组和转型升级。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全年已关闭6个小煤矿。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专项整治,全县32个乡镇(街道)交安办规范化建设100%,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和使用率达100%,247个村(社区)均规范设置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率达75%;摩托车守法率城区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0%以上,完成2个交通安全规范化执法服务站建设,完成34处公路视频监控及卡口为主要骨架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全县客运车辆GPS安装率、上线率、违法处罚率达100%;对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实施监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率达100%;通航水域28条机动渔业船舶安装了GPS ,安装率达100%;创建并完成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居)5个。
(四)狠抓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生产执法“三部曲”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全年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555个次,出动检查人员3499人次(其中:专家112人次),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26份,行政处罚168.7万元,其中事前处罚100.9万元,责令停产企业9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家,行政拘留15人,关闭非法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10家。我县选送的安全生产执法案件获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优秀案件。严格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立案率、查处率、责任追究率均达100%。《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入卷率达100%,应急处置评估内容纳入事故调查报告达100%。
(五)狠抓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年开展了“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宣誓”、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行等一系列宣教活动,受众达5万余人次。制作展板近200块、安全告知温馨提示牌1000余块,印制市民居家手册50000本。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安全生产信息160余篇。上报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安全360》视频新闻20余条,采用10余条。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电视讲话2次、开展电视安全生产宣传专栏轮播近10期,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近80期。新创建市级安全社区2个,通过复查验收市级安全社区5个。
20xx年,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这是县委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安监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面临艰难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未根本好转,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高危行业安全本质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本面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警醒意识、安全发展理念未形成。三是安监干部思想和业务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责任和担当精神不够。四是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克服困难,改正不足,扎实履职,全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切实抓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严格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主体责任追究、依法治安、考核奖惩,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为核心目标,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xx年下降5%以上,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以内。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落实5个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一是深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委会主任职责,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站(所)办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评析报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职责,做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有安排部署、有任务指标、有工作履职、有考核奖惩、有追责问责,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站(所)办责任制落实、检查执法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二是要深化落实行业领域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县安委办备案,将检查执法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评析报告;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需要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安全标准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撤销原批准。三是要深化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不少于3人的综合监管专职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制度。四是要深化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中央、市属在巫企业、县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纳入县、乡统一部署,对其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中央、市属在巫企业、县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五是要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零死亡”目标。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格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企业工伤预防费用提取制度,推动工伤保险投入事故预防。
(二)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维护良好生产安全秩序。一是严格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执法。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三部曲”,规范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解决检查执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的问题。创新探索跨区域执法、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定执法手册、严格执法程序、量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推动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市上要求,成立打非治违联合工作组,实行专职机构、专职人员常态打非;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打非;加强与司法机关衔接,建立非法企业信息向公检法司监察抄告制度。对违法违规项目,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等执法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三)不断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努力提升安全基本保障水平。一是改善安全基础条件。优化煤炭产业机构,加大煤矿关闭退出力度,加快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及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实现煤矿数量和产能双下降;推进煤矿“四化四减”,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继续开展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确保验收摘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道路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加大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加强道路隐患整治。新安装道路“生命工程”100公里,整治危桥3座,危隧2个。加强城市道路复杂路段隔离栏建设。坚持城市地下管网“三同时”制度,统筹城市地下管网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网运行管理,完善城市市政消防设施。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积极推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清单》“双告知”制度。迁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加油站1家,加快县城液化气充装站搬迁工作进度。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契机,督促企业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等各环节形成常态循环,推动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20xx年底,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到100%,煤矿二级标准化矿井5个,加油站标准化复审16家,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4家。加强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推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委托服务制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三是加快安全科技推广应用。建立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诚信管理等综合信息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建立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绩效。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道路交通。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重点领域,将易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机动车、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和重点交通违法作为整治重点。继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发挥好“交安办”以及公巡中队、劝导站、乡镇派出所、执法小分队“五支队伍”作用,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规范化建设达95%。高度重视货运车辆、低速电动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辆的管理,探索实施规模化经营、安全管理委托等方式,改善货运安全条件;全面推进运输企业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强化GPS 动态监管,客货运船舶、车辆GPS上线率、安装率、违法查处率和处警率达到100%;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和“交安”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建设施工。落实招标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规检测、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行为。推动建设施工“平安卡”和现场施工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加强工程弃土、建筑排土场、市政垃圾场以及建设工地地质灾害治理。煤矿。实施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加强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五化” 建设,开展“三项监管”和新“三字经”专项整治,加强矿山排土场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标准化复审,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深化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经营企业“六禁止” 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加大对水运企业和客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快水上监控系统建设。消防。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加强区域消防安全联防协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职业卫生。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其他行业。深化工贸行业涉氨、涉尘、涉气、涉爆、涉火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开展民爆、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水利、电力、渔业船舶、农机以及城市燃气等专项整治。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培育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和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习惯。创新开展安全宣传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十进” 活动,培育全民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严格落实教考分离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质量关,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三是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加强安全社区创建,提升安全社区建设水平,20xx年田坝镇、中岗乡完成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古路镇、朝阳镇完成安全社区复评验收。
(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基”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基本素质。完善县级安监、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红池坝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充实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渝安监办〔20xx〕5号文件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监管执法、应急救援、检验检测设备,及时更新补充,提高监管检查执法能力。完成文峰镇、徐家镇示范乡镇安监办监管能能力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组织新进入安监系统干部,参加全市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持续开展行业安全监管专题业务培训。鼓励安监干部参加安全监管相关教育培训及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3年内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75%,在岗人员3年轮训一次。
(七)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努力提升应急能力。加快建立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战斗“三支队伍”,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加强综合应急和煤矿应急队伍、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志愿消防队以及城市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五到位(即:预案编制备案到位、预案演练到位、应急投入到位、应急培训到位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重心由处置向预防、由应急向常态转变,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八)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县级安监、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红池坝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充实配强安全监管人员。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从优待安、尽职免责工作制度,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打造对党忠诚,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监队伍。二是加大安全投入。按照渝府发〔2009〕2号和渝府发〔20xx〕1号文件要求,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且每年递增不低于10%。各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三是严格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常态督查、专职督查和长期督查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机制,强化通报约谈、过程考核和督查督办等督查结果应用,严格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开展严格督查。进一步强化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行业督查,推动行业领域安全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厉追究不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作及时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批准、验收监督失职的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尽职免责规定。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强化以防止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核心目标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实行双向双重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既对乡镇(街道)、园区考核又对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既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又开展安全生产单项考核。把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让我们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全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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