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会议讲话(2)
燃气安全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现在春节刚过,我们就召开这次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是调度最近一段时间的全省燃气安全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刚才,毓利同志通报了各地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情况和全省紧急电视会议之后的工作情况,潍坊、日照、威海、烟台四个城市和新奥燃气集团介绍了抓燃气安全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进一步认清燃气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建设部门围绕燃气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加强了监督检查,清理了近1200处燃气管道占压,进行了燃气市场整顿,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各地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认真开展了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1月28日全省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紧急电视会议以后,各级认真吸取章丘“1.27”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燃气安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市长都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各市建设、城管、市政、公用事业等主管部门,都把燃气安全作为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头等大事,一把手靠上抓,分管主任、分管局长具体抓,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和燃气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并与安全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初步形成了政府总揽、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开展了高强度、大容量的燃气安全宣传。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山东卫视、《齐鲁晚报》免费播放和刊登了省建设厅制作的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各市、县都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集中进行了燃气安全宣传。各燃气企业都印制了安全用气手册或明白纸,及时发放给用户,或张贴在各住宅小区、单位宿舍的显要位置。开通服务热线的市县,大部分开设了燃气安全专项信息服务,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潍坊市还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我与父母手拉手,安全使用燃气灶”知识竞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了拉网式大检查。各市、县都组织力量,放弃春节休假和与亲人的团聚,对燃气厂站和管线、液化气经营站点、户内用气设施、重点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重要设施实行不间断巡查,对瓶组液化气实行重点盯防,边查边改,排查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关停取缔了一批不能保证安全的液化气站点,一时难以解决的都采取了严防死守的办法。济南市在大年初二的管线巡查中,发现了因一条煤气主管道断裂引起的严重泄漏,及时加以处理,防止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省建设厅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大年初三、初四分赴潍坊、济南、枣庄、德州巡查燃气安全。四是着眼于建立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地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有的形成了基本思路,有的采取了一些初步措施,如强化燃气市场监管、进行从业人员培训等等。这些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春节期间的燃气安全,初步遏制了燃气安全事故的上升势头,为我们下一步抓燃气安全奠定了一定基础。
这一段时间,尽管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仅仅是突击性的,是初步的,是阶段性的,全省燃气安全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对此,大家务必要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第一,要认清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城乡生产生活使用的燃气,无论是天然气、液化气还是人工煤气,都是高危险性的可燃气体,易燃、易爆、易中毒,1公斤液化气的爆炸当量相当于4—6公斤TNT炸药。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事故,都是发生在一瞬间,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往往一家出事,邻里遭殃,祸及无辜。去年11月下旬以来我省发生的3起重大燃气安全事故,共造成37人死亡、13人受伤,损失惨重,影响恶劣,给当地党委、政府造成极大被动。这还只是发生在用户中的室内事故,假如燃气厂站或管道出了事,后果无法想象。墨西哥城曾经发生过管道煤气爆炸,一条街道化为废墟,上百幢楼房受损,上千人伤亡。抓好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委、政府的信誉和形象。
第二,要认清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燃气作为城乡必不可少的清洁能源,应用越来越普遍。燃气安全管理涉及的不仅是燃气企业和经营站点,而且是千家万户。目前,全省共有2000多家燃气企业和经营站点,仅48个设市城市就有400多万燃气用户,用气人口近1500万,加上县城、乡镇和农村用户,估计用气人口接近4000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设施增长十分迅猛,管道燃气呈加速发展趋势,燃气普及率越来越高,用户越来越多。燃气市场放开后,投资和运营主体日趋多元化,受利益驱动,在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只重效益、忽视安全的现象,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难以消除。可以说,在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中,燃气安全管理点最多,量最大,面最广,管理对象最复杂,工作任务最繁重。抓燃气安全,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是长远之计。
第三,要认清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当前,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很多,有的还相当严重,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不强。尽管我们抓了安全用气知识宣传,但城乡居民对燃气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相当一部分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大部分管道燃气用户没有安装自动报警切断装置,有的随意改装室内管道,有的甚至偷盗燃气,造成许多隐患。最近发生的3起重大事故,都是由于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二是仍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目前全省还有63处燃气管道占压没有清理,而且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前清后占的现象。有些液化气站安全间距不够,不少超期未检甚至应当报废的液化气钢瓶仍在流通使用。有的燃气企业安全保障投入不足,设备陈旧老化,不能及时更新改造,超期运行,带伤服役。三是燃气市场比较混乱。全省目前从事燃气生产经营的企业,接近一半没有资质;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相当一部分未经任何安全培训。有些瓶组气化供应站,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资质运营,是典型的“三无”设施。许多液化气经营站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随意设置,买几个罐,雇几个人,就随意倒罐叫卖,根本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四是监管力量明显不适应。有的地方对燃气安全重视程度不足,至今没有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管理机构;有的有机构、无编制,有的有编制、无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工作经费短缺,甚至连工资都保证不了。全省大部分县市没有设立燃气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量薄弱。从全省面上看,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很不健全,保证燃气安全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五是法规建设没跟上。省政府1997年颁布施行的《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对规范燃气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尤其是缺少对燃气安全和燃气市场管理的硬性规定。这就使得我们对严重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时缺少法律依据,许多监督检查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是必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燃气安全工作,事关重大,迫在眉睫,已经到了非下决心、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不可的时候了。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相继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燃气安全非常关注,最近都做出了许多重要批示。去年12月28日,张高丽书记针对枣庄事故批示:“要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单一反三,吸取教训,消除各种隐患,把安全生产的措施抓实、抓到位,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今年1月27日,韩寓群代省长针对章丘事故批示:“要尽快查明事故的原因,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并采取针对性强的、有实效的措施,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目前春节将至,要从这次事故中汲取教训,踏踏实实地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好。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节日安全工作抓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今年1月8日,赵克志副省长在枣庄事故处理报告上批示:“请各级建设部门从潍坊、枣庄管道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检查违章,消除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禁再发生此类事故。”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上来,真正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燃气安全工作,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如坐针毡,寝食难安”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把燃气安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性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燃气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法规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燃气市场,加快建立保证燃气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度降低燃气事故发生率,力争杜绝重大恶性事故。为此,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反思这几年特别是最近发生的燃气事故,尽管大多数是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但也反映出我们工作上的差距和漏洞,主要是对燃气安全的宣传不到位。我们必须痛定思痛,把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城乡居民的安全用气意识。要象宣传安全用电那样宣传安全用气,象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那样普及安全用气常识。要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地进行燃气安全宣传,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上门宣传相结合,常识宣传与警示宣传相结合,使燃气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第一,认真搞好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春节期间,全省上下开展了高强度、大容量的燃气安全宣传,起到了良好作用。下一步,我们要把燃气安全集中宣传制度化、固定化。根据燃气设施的运行特点和事故的多发时段,省建设厅研究确定,全省每年开展三次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进行高强度、大容量宣传;二是结合5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在抓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时进行重点宣传;三是把10月份的最后一周定为“全省燃气安全宣传周”,在进入冬季运行前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活动期间,省里和各地要大造声势,上下联动,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形、街上有动静,营造全社会关心燃气安全的氛围。第二,结合燃气设施运行管理抓好燃气安全日常宣传。无论什么级别、什么性质的燃气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气源,发展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前,必须向用户宣讲安全用气常识和燃气泄漏应急处理措施。燃气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制作安全用气手册或明白纸,送到用户家中,由收到人签字,存档备查。要充分发挥抄表员的作用,抄表员必须同时是宣传员、是安全员、监督员,抄表必须入户,必须到灶前,发现灶前阀未关闭、胶管老化、管卡脱落等问题时,及时向用户讲解,帮助纠正,难以处理的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对抄表员的宣传工作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凡是责任范围内的用户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追究抄表员的责任。凡是代抄表、代收费的物业管理公司,要主动接受燃气企业的指导,搞好燃气安全日常宣传。要发挥好服务热线的作用,由专业人员为燃气用户解难答疑。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在当地公共信息网和建设系统网站上设立燃气安全网页。近期,省建设厅将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就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市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搞好公益性宣传,提醒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市民,安全用气,珍爱生命。这次会上同时举办了展览,大家回去后,也应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有关人员办展览,还可以在公共场合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
(二)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排查清理安全隐患。近年来的工作充分表明,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燃气安全的重要手段,取得了很多实效。下一步,监督检查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是继续抓好燃气安全日常监督检查。2001年初,省建设厅就专门发出通知,每年4月、9月各市主管部门都要组织燃气安全日常检查,11月份省里组织抽查。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省里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每个受检对象逐项逐条地检查到位,重点部位一定要重点检查,不能甩项漏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各燃气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起严格的燃气设施巡查制度,谁巡查,谁签字,谁负责。要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督,对巡查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处罚,以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要把户内用气设施纳入检查范围,管道燃气企业每年对所有用户要至少检查两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也要抽查到户。检查的核心是排查隐患,绝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走过场。二是突出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造成重大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燃气安全重大隐患报告制度,企业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力量排除,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单凭企业力量排除不了的,主管部门要协调处理;仍然处理不了的,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燃气安全隐患的力度,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隐患,要及时向当事人下达隐患整改督查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完毕。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整改,以维护公共安全,同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当前,各地要抓紧梳理业已掌握的各种燃气安全隐患,特别对燃气管道占压等重大隐患要靠上做工作,尽快清理完毕。此外,要制定完善事故抢险预案,配备抢修车辆设备,加强事故抢修技术演练,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快速抢险救援。
(三)着力清理整顿燃气市场,进一步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当前,燃气市场特别是液化气市场的混乱状况,令人触目惊心,潜伏着极大的隐忧,随时都有可能出事。必须下决心,出重拳,用硬手段,采取果断措施,对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抓三件事:一是善始善终地搞好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省政府去年底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这项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凡是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要继续搞好专项治理,2月底以前进行完毕。二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最近发生的事故,都与液化气有关。要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液化气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市要对对辖区所有液化气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液化气瓶组供应站和瓶装供应站。从现在起,全省一律暂停批准设立新的液化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瓶组供应站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瓶装供应站,要一律予以关停或取缔。三是建立实施严格的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燃气特别是城市燃气,是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对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因此对设施的安全性能、经营者的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下一步,省建设厅准备结合省里将要出台的燃气安全管理法规,制定新的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的资本金、专业技术力量、经营规模都提高要求,抬高市场门槛,使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不能从事燃气经营,把一些设施不完善的小型企业清出市场。省里还打算结合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对具备条件的管道燃气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各地还要加强对燃气器具的安全管理,搞好气源适配性检测,强制淘汰报废液化气钢瓶,强化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管理,真正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运用建设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源头管理。有不少燃气安全隐患,在燃气设施或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过程中就埋下了,整改起来难度很大。建设系统的各个职能部门,都负有燃气安全管理的职责,应当时刻绷紧燃气安全这根弦。要运用好我们手中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手段,使燃气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增强燃气安全保障。针对管道燃气加速发展的趋势,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要与规划主管密切配合,抓紧组织编制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规划部门在研究审批可能影响燃气安全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时,要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别要防止产生新的燃气管道占压。要加强对燃气工程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审查,确保燃气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单独进行的燃气设施施工安装工程,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未经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颁发施工许可。对同时设有燃气设施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许可审查时,要重点审查燃气工程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否则不予批准。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从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不予通气,不准备案。今后,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燃气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所有的燃气工程项目,都要由专业队伍进行监理。没有燃气工程专业监理队伍的城市,要抓紧组建,符合条件的要抓紧向省里申报资质。
(五)加强燃气安全法规建设,依法保障燃气安全。从长远和根本上看,保障燃气安全必须依靠适用和有强制力的法规。从去年起,省建设厅就着手开展了燃气安全立法工作,目前《山东省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列入了省人大2003年度的立法计划,正在进行部门会签。我们打算尽最大的努力,进一步争取省人大、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尽早出台,使全省的燃气安全管理尽快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市不要等,要根据各自实际马上着手研究制订政府规章,条件成熟后尽快以市长令形式颁布施行。济南、青岛、淄博三城市虽然已经有了燃气管理条例,但应根据当前的新形势着手进行修订完善。各市在制订政府规章或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要与省里多通气、多联系,使自己的法规与省《条例》保持一致。省《条例》出台后,要组织好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要提前研究省《条例》正式施行后的燃气安全执法工作,防止届时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现在就要考虑建立燃气安全专业执法队伍,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
(六)加大科技应用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新设备,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对于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系数,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地、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燃气设施及管理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对于日益老和技术落后的燃气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加快更新改造。当前,燃气企业要把引进应用先进的检测、检漏仪器设备作为当务之急,绝不能让巡查检测人员仅局限于靠鼻子闻、眼睛看、耳朵听来排查隐患。要强制性推广户内管道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装置,鼓励罐装液化气用户安装使用液化气泄漏报警装置。管道燃气企业还要积极应用计算机自动监控技术,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将管道设备、用户、气源、巡检、检查监督等纳入数字化管理。燃气企业的管理人员、具体操作人员以及巡线员、抄表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关键岗位还要定期轮训。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方面,46家省批燃气企业要走在全省燃气行业的前列,做出榜样。去年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城市燃气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及对策研究,已经列入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今年能够出成果,各地、各企业要积极应用。
三、把燃气安全作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燃气安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高,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据专家统计,目前在全国的一些大城市中,燃气安全事故已经成为继交通、工伤之后,导致人身伤亡的第三大因素。一旦发生燃气事故,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几乎是无限的。我们一定要把燃气安全作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细致安排,严加防范,努力降低燃气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燃气安全,绝不只是燃气主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建设系统共同的责任,是建设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各级建设部门要把燃气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遇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市建委、城管局、市政公用局的一把手,要时时想着燃气安全,经常过问燃气安全。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主动关心燃气安全,从不同的角度为抓好燃气安全出谋划策。
第二,要把燃气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实行责任制,关键在落实。各市建设部门、燃气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燃气安全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各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是直接的、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其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燃气企业要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直到一线员工。同时,燃气工程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燃气用户,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繁重的燃气安全管理任务,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来承担。还没有成立专门机构的6个设区城市,要抓紧组建,今年上半年17城市必须全部成立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并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大力支持,使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做到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把好进人关,配备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现行人员不适应的要调出去。
第四,要搞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建设系统内部,实行燃气主管部门牵头,规划、建管、房管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燃气主管部门以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与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支持,借助他们的力量,共同抓好燃气安全管理。
就讲这些吧,希望大家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努力确保燃气安全,为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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