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工作会议讲话(2)
“九五”期间,我省开展了平湖、义乌、海宁、永康、嵊州、衢县、莲都、温岭、余姚9个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年,平湖市成为全国第一个灌溉地下管道化的县(市)。*—*年,水利部又将建德、桐乡、东阳、瑞安、龙游、岱山等6个县(市)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重点县。结合节水增产重点县建设,通过技术、资金、物质的集中投入,实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立了省级以上节水灌溉示范项目48个,其中国家级节水示范项目36个,省级农田水利示范项目12个。这些示范项目的实施,对引导农田水利向高起点、高标准、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全省标准农田建设积累了经验,起到了示范辐射作用。
同时,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全省有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11处,1万亩以上30万亩以下的中型灌区154处,渠道总长7万余公里,实际灌溉面积1046万亩。长潭、铜山源、温瑞、牛头山、乌溪江引水、钱塘江和四明湖等7个大型灌区改造工程于*年开始先后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立项,现已全部实施。横锦、南山、安地、峡口、赋石、里石门等6个中型灌区经国家农发办和水利部立项改造。上述灌区的节水改造投入已达7亿多元,是灌区建设以来投入最多的时期。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明显的综合效益。主要表现在:改善了灌溉条件,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优化了水资源配置,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美化了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了当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经过“九五”和“十五”两个五年计划,我省节水灌溉面积连年递增,投入资金共达71亿元,到*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830.14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40%,实现农业节水12亿立方米。
2、疏浚整治农村中小河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我省河道总长6万多公里,由于人类活动影响,河道功能退化,水质恶化。水多为患,水少为愁,水脏为忧,此类突出的水环境问题集中反映在河道上。1995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各地遵照省政府提出的要求相继制订规划,出台政策,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1996年以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以及现场会、交流会等方式的组织发动,全省掀起了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的热潮,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头戏。我厅于1996年选择云和安溪、遂昌练溪、景宁鹤溪、湖州陆家庄、淳安上梧溪、富阳大源溪及金华白沙溪等七条小流域作为省级小流域治理试点。*年,完成了《浙江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十五”计划和20xx年长远规划》,提出在“十五”期间,全省重点开展治理小流域100条。*年,省政府将小流域治理纳入生态省建设重要内容之一。
广大平原县(市)将河道疏浚与堤防加高加固、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取土制砖、河道采砂及农村环境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采取了设备购置补助、疏浚土方补助等政策,鼓励乡镇村开展疏浚工作。*年,我厅编制了《浙江省河道整治“十五”计划实施方案》,以指导各地开展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近年来,全省每年疏浚各类河道5000多公里,清淤4000多万方,河道基本功能有了一定的恢复。从*年开始,我省开始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计划通过五年的时间,投资314亿元,完成11200公里清水河道的建设任务,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十五”期间,全省疏浚、整治河道10365公里,完成土石方46337万方,工程总投资176.8亿元。
3、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我省乡镇供水事业从八十年代初开始起步。199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五自”水库工程加快发展水利供水事业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自行筹资、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管理、自行还贷的“五自”办法建设供水水源工程。继后,我厅编制了《浙江省乡镇供水2010年发展规划》,以指导全省乡镇供水工作开展。*年,确立永嘉、玉环、云和、安吉、岱山、永康、嵊州、海盐、龙游和龙泉等10个县(市)为乡镇供水试点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试点县建设及面上重点供水工程建设。在试点经验基础上,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乡镇供水工作发展。到*年,全省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为236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5%,位于全国前列。但是,城乡之间的差距依然十分明显。调查显示,*年全省还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还未喝上自来水,其中有110万分布在山区和海岛的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饮用水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严重影响了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广大农民的饮用水环境和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并列入本届政府“五大百亿”工程实施内容。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完成总投资21.1亿元,新增供水规模54万吨/日,总受益人口271.5万人,其中改善饮用水条件人口242万人,解决饮用水困难人口29.5万人。
4、按照农村发展的要求,探索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的路子
农村水利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做好农村水利各项工作,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人多地少,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推动着传统农业向高效生态农业转变。由此,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布局、建设和改造,灌溉方式的调整和灌溉新技术的推广,灌排保证率的提高等提出了新要求。为了给农户种植养殖提供科学灌水方法,也为了给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在*年建立了平湖、永康、台州、余姚4个灌溉试验站和杭州市蔬科所、兰溪市水保站2个试验点,而后又在全省补设了18个灌溉用水观测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灌溉试验工作,作物品种多达27个,现已印发《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年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效益农业农田水利建设标准(试行)》,从防洪、排水、灌溉、水质等方面提出了效益农业发展中不同种养结构模式农田水利相应的建设标准。*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县建设的通知》,确定绍兴县、温岭市、慈溪市为浙江省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示范县。三个示范县通过完善组织,注重协调、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依托科技,构建信息化和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在示范县的带动下,全省以实施四个“千”“万”“千万”工程,开展一个“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当前农村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1982年至今,中央发出了七个1号文件关注“三农”。*年一万余字的1号文件中9处提及农村水利,用字达1320字之多。浙江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工作,在今年省委的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切实搞好当前正在开展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千万亩十亿方节水”、“万里清水河道”、“千库保安”等重点面上水利工程,并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基层水利队伍改革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和任务。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是一个立意高远、内涵深刻的重要论断,是新形势下指导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对我们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与此同时,随着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各地的兴起,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新要求,农村水利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仍然突出。根据全省“十一五”饮水安全规划调查,按照卫生部1984年制定的饮水标准准则要求,我省还有1129万人饮水不安全,数字很大,任务艰巨,解决饮水安全是今后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二是农业生产抗御水旱灾害的整体能力不高。我省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不平衡,地区间的差别较大,部分地区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标准还相当低,不少土地依然引不进、灌不上、排不出,缓坡地农业发展很大程度依赖于灌溉,由于缺乏灌溉设施,收成靠天。三是农村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一方面,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农村的水环境恶化,不但沟渠河道遭受着工业废弃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而且,化肥、农药、除草剂、农膜的大量使用造成的面污染也十分严重。四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堪忧。长期以来,含糊不清的“集体建设、集体所有、集体管理”观念,小型工程产权不明晰,农民参与管理的意识淡薄。全省1388个乡(镇)、3411个行政村有20余万处由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同程度地存在责、权、利分离,建、管、用脱节的弊端。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正确分析新形势,正视问题,抓住机遇,好好谋划我省农村水利的未来蓝图,推动农村水利实现新的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的认识
1、农村水利的作用与地位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我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逐步实现现代化,关键是解决好“三农”问题。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也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目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水利发展滞后,水利基础条件适应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从水利基础设施入手,提高农业抗御水旱自然灾害的能力,所谓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只是纸上谈兵。俗话说,“水利搭台,农业唱戏”,农村水利这个台要是搭不好,基础夯不实,无论有什么样的优良品种,无论用什么手段精耕细作,也无论种植结构怎样调整,要保证丰产丰收都是不可能的。同理,要保障农民生命健康,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也是不可能的。浙江省第十届党代会提出了全省202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左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从现在起到2020年,仅有15年时间。宏伟目标的实现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自然到来,是需要我们建设者扎扎实实打基础,谋发展,做贡献的。农村水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着力点,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是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必备条件。我们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水利的作用与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利的关系
现在常有这种说法,水利要从农村水利走向城市水利,水利要向农村水利和城市水利并举转变。那么农村水利和城市水利是什么关系?在农业社会阶段,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到了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水利是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点。不同发展时期对水利的表述,其实质体现水利是项兴利除害、治国安邦的事业。众所周知,治水是流域性的系统工程,本身没有地域之分,江河的源头在农村,大量的河湖溪流遍布农村,众多的水利工程建在农村。城市是整个流域的一个局部区域,如果没有包括农村水利在内的流域体系形成,即使把城市筑成钢筋混凝土的“围城”,仍解决不了防洪问题,同样,没有良好的农村水环境和位于农村的水库,城市要供上清洁的水也成问题。诚然,城市人口和经济要素集聚,工程建设标准相对较高,是科学的,夯实城市的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财政收入较快增加,才有可能为水利建设提供更多的支持。城市的水利建设不是今天才开始,因管理体制的问题,过去水利部门过问较少,现在一些地方在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中,逐步把城市防洪、供水排水、水环境治理等涉水事务统一管起来,提出了类似于“水利进城”的口号。这个口号,如果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从农村扩展到城市的意义上说,是正确的,但从水利本身固有的含义上说,这个提法带有片面性。事实上,作为基础设施的水利建设,无论防洪除涝、供水排水、水环境治理等城市都比农村完善得多,天平始终倾向城市。所以,作为本质意义上的城市水利事业一直在搞,而且始终领先于农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存在“水利进城”的问题。同时,即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扩展到城市,也决不意味着农村水利可以削弱。农村水利服务的对象是受政府保护的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有较强的政策性,是各级政府需要强化的职能。农村水利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当然,今后一段时间,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剧增,财富聚集,各种要素向城市流动,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更为突出。与之相适应,城市防洪减灾,给水排水,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水环境美化等水利的任务越来越重。我们应该而且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城市水利工作。与此同时,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对农村防洪除涝安全、农村用水安全、农村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内容的农村水利安全体系建设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在拓展水利服务领域的同时,不能偏离服务“三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3、城镇供水与灌区节水的关系
中央提出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是促进人水和谐相处,从而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活富裕、生产发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从浙江水资源需求形势分析,要把节水放在突出的地位,作为长远的战略性措施,加以谋划。尽管我省降水相对丰沛,由于时空分布不均和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已经显现,平原污染型缺水、山区工程型缺水、海岛资源型缺水的问题已经引起关注。农业是用水大户,其中主要是灌溉用水。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省灌溉用水量曾达到150亿方的高峰,约占用水总量的70—80%。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工业化、现代化水平的指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农业用水比重也同步下降。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农业灌溉用水下降趋势明显,约占用水总量的55—60%,标志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为满足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用水需求,许多原先承担灌溉功能的水库转向城镇供水,全省有250座水库年转向城镇供水用水量达16亿方。从浙江粮食安全考虑,有效灌溉面积需稳定在140万公顷,在完善配套的灌溉设施条件下,至少留有100亿方的灌溉水量,才能保障省政府提出的15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供水事业,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需要水的支撑,然而水资源毕竟有限。由于灌溉水源被挤占而农业节水工程滞后,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之间矛盾此起彼伏。如果不加快灌区节水工作,既影响城镇供水,也对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安全构成隐患。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和工业用水需求增长快,而农业节水潜力较大,城镇供水与灌区节水应当协调发展。因此,我们要把城镇供水和灌区节水放在同一系统里,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解决。*年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中提出“农业供水水源转向城市、工业供水的,水价中应当附加农业节水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农业节水”。这一条文体现了统筹城乡供水与灌区节水的关系。我们要积极实践探索,在可操作的政策上有所突破。
4、小型水利工程与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关系
在我们水利建设中普遍存在着重大轻小、重建轻管、重骨干轻配套等现象。可是为什么没有加以重视和解决呢?我看这是缺乏统筹配套的观念。往往我们的一些大中型骨干工程,投资大、规模大,能表现业绩,容易受关注。一旦骨干工程建成便大功告成,与其相配套的小型工程留给地方,地方留给乡村,乡村留给群众,没有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有的骨干工程二年建成而配套工程10年尚未完成。建设如此,管理也如此。我们常把水利比作命脉,命脉是由脉络组成,每根血管缺一不可。水利工程体系是由大中小各类工程组成的一个网络,整体效果的发挥是靠各项工程的相互配合运作。如果,失去了小型配套工程的末端配置,骨干工程如何发挥效益?大中小水利工程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大的,解决不了防洪安全,改善不了水源条件;没有小的,大的工程也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这个道理就如同我们平时讲的“木桶法则”:一只沿口不齐的木桶,它盛水的多少,不在于木桶上那块最长的木板,而在于木桶上最短的那块木板。要想使木桶多盛水——提高水桶的整体效应,不是去增加最长的那块木板长度,而是下工夫依次补齐木桶上最短的木板。小型水利工程就是水利大木桶中的短木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加强领导,学会用民主的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发扬传统,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年9月,省政府转发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按《通知》精神,我省国有性质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已逐步开展起来。建国以来,我省兴建了大量的小型灌区、田间灌排工程和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对发挥骨干工程作用、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不善,造成类似于山塘水库出险、堤防坍塌、河道淤积、渠道渗漏、泵站老化、饮用水工程瘫痪等问题层出不穷。我省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滞后于形势发展,对照“可持续发展”和“走在前列”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在强调小型水利工程的配套建设的同时,还应高度重视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问题。
5、浙江省农村水利的发展思路
前面讲的几组关系,是我对农村水利与整个水利工作的关系以及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一些思考,顺着这些思考,对我省农村水利的发展谈几点思路。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我们党强调以人为本。农村水利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把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二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要认清我们人多资源少这一基本国情,千方百计减少资源浪费,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特别是对水资源要高度关注。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件大事。要把节水作为一项革命性的措施来抓。
三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我们发展经济要充分考虑自然的承载能力,尊重自然规律,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水利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门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水安全面临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更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
四要牢固树立系统配置的观念。系统配置用我们通俗的讲法就是要重视“配套”问题。对于“配套”这个问题,我最近有不少感受。前面已经讲过,长期以来,我们水利一直存在“重建轻管”、“重大轻小”、“重骨干轻配套”、“重工程轻实效”和“重具体工程轻资源配置”的五重五轻问题。其原因在我们的工作思路中忽视了“配套”这个重要理念。就象前面提到的“木桶法则”一样,不重视“配套”工作的观念和做法使水利工程的整体效益很难发挥。完成几项重点工程不是水利现代化,建设几座标志性水利工程也不是水利现代化,只有高度重视“配套”问题,充分发挥工程的系统效应,才是真正的现代化。
三、当前农村水利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分关心,去年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最近,回良玉副在水利部关于人饮工作的汇报上批示:“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但一些地区农村饮水仍相当困难,饮水不安全问题还十分突出,农村饮水解困、饮水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望请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建设重点,强化工作力度,从而推动农村饮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水利部更是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这项工作开局良好,起点高、部署早、行动快,走在全国前列。最近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有关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多次作出批示。遵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当前要做好以下几件事情:第一、要研究落实加快进度的目标任务,抓紧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第二,要重视管理问题。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瘫痪的教训很多,现在已经有一批面向农村的饮水工程投入使用运行,陆续又有一批工程建成,充分发挥这一大批工程的效益,避免重蹈覆辙,管理是关键,也是考验我们今后真正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一块很好的试金石。第三、抓紧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工程验收是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必不可少的环节,“千万农民饮用水”实施两年半,先后有144处工程竣工,但验收率不足20%。对工程摊子铺的较大,项目竣工验收较少而开工多的县市要减少和暂缓新的建设计划,采取这一措施是为了工程建设平衡协调发展,也是为了今后良性运行管理的需要。
(二)全面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建设
“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的紧迫而重大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尽快启动“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并为今年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去年底,我厅商财政厅同意后,下达了19个先期动工的示范工程,调整安排了近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启动这批工程项目。该19个示范工程都按建设程序推进,多数已完成计划任务的70%,有的接近完工。这批项目的实施已在全省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也摸索了一些办法和经验,今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项工作中要重视研究“反哺”机制,不应该让农民群众的灌溉水源被挤占,同时又要为灌区节水投劳出资。按照胡锦涛“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农业灌溉水源转向城镇供水后需研究补偿措施。《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中也作了明确规定。我厅已着手进行政策调研,分析研究在城镇供水水价中附加农业节水补偿基金的可行性方案,并在诸暨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全省全面推开。
(三)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和谐自主管理体系建设
我省面广量大的小型水利工程由于种种原因,失管现象严重。长期以来农民群众是农田水利建设和投入的主体,我省2100多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上的水利设施很大程度上依靠农民投劳筹资建起来,但受益区的农民群众没有成为管理的主角。为改变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薄弱,难以为继的状况,建立民主和谐、自主有序的建设与管理体系,我厅筹划在全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自主和谐管理体系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利工作任务来部署;作为保障水利可持续发展,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来实施。我省目前大致有3种自主管理的典型模式。一是社会物业化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小型公益水利设施物业化管理。如鄞州等地推行的河道保洁队伍是这一模式的雏形。二是民间协会式管理:由受益区范围内的村民组成民间协会,协调和承担农村小型公益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诸暨水利会是这一模式的代表。三是民营股份化管理:将农户出资投劳和上级补助等各种渠道的资金或者有价劳动,折成股份投入,组建经济实体参照民营企业模式管理。丽水莲都区江弄村的水业合作社是这一模式的典型。建立用水户参与,自主建设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民间组织,相比原先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是从工程“点”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到受益区“面”的管理制度建设,是解决小型水利工程建管难题的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各地要在管好、用好小型水利工程问题上下工夫,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最后,再强调一下基层水利队伍改革工作。省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通知》建议水利技术推广机构按照所辖流域面积、农村人口分布等情况合理设立流域水利站。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我们水利工作的根基所在,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给政府当好参谋,理顺基层水利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体制。下一步,厅将颁发指导性文件,开展人员学历教育和上岗培训,努力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基层水利队伍的作用。
同志们,我省水利经历了各个时期的发展,已迈上一个新台阶,为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要明确肩负的重担和任务,正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奋斗下,我省的农村水利事业必将走上一条健康、持续发展之路,新世纪的浙江农村水利工作必将实现新的跨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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