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工作会议讲话稿(2)
节能减排工作会议讲话稿(三):
同志们:
刚才,荣融同志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阐述了中央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使命、作用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方向。荣融同志的讲话立意深远,高标准、严要求,对做好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国务院又相继作出了一系列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与节能减排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可以说,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全党、全国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经济任务。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保障石油、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生产供应和国家能源安全方面,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近年来,各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创新管理模式,能源消耗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单位产值(产品)综合能耗明显下降。2006年石油石化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60千克标煤,五大发电企业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下降了4.57 克标煤,四大钢铁企业吨钢能耗下降了41克标煤。以上三个行业2006年合计节约标煤约1200万吨。二是化学需氧量(COD)排放继续下降。2006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增长1%,而中央石油石化、电力、钢铁、化工、建材、军工等重点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5.8%。三是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中央石油石化、电力、化工、建材、军工等重点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增长0.6%,增幅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四是一批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006年,中国华能集团平均供电煤耗344.87克/千瓦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克。宝钢股份公司吨钢综合能耗734.14千克标煤,已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总结近年来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节能减排的意识和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增强节能减排的意识和自觉性,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前提。2004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6家中央企业迅速响应国务院的号召,联合发起了《关于在中央企业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倡议》,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005年8月,17家中央企业在“全民节约、共同行动”活动中,向全社会做出了节约资源的庄严承诺。2006年7月,在全国节能工作会议上,14家中央企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订了节能责任书,承诺“十一五”期间节能2321万吨标煤。为了确保承诺的兑现,中央企业迅速行动,制定了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十一五”期间,按照“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结合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循环式生产,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新型工业发展道路,主要用能、用水和用地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项目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纲要》,将建设环保型、节约型企业的理念、指标贯彻到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到2010年线损率比2005年下降0.3个百分点,线损电量减少95亿千瓦时(相当于1座180万千瓦火电厂全年发电量)。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中央企业,在分析自身节能减排现状和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行业特点,也制定了高标准节能减排目标。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中央企业认识比较到位,行动比较自觉,工作比较主动,措施比较有力,充分体现了中央企业可贵的社会责任感,对全国强化资源节约意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
(二)节能减排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完善节能减排的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保障。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大多数中央企业已经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绝大多数中央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据初步统计,2006年,148户中央企业上报了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占中央企业总数的93%。为了确保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许多中央企业还设置了专门工作机构,并要求所属企业抓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初步构建了从上到下的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成立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部,统一归口管理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除了设置专门机构从事节能降耗的指导管理工作外,还在车间配备了专(兼)职节能管理员,在班组配备了节能员,自上而下建立起责任层层落实的组织机构。此外,不少中央企业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了《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监督管理办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规定》、《能源量化管理与节能评定大纲》等规章制度,并启动了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对推动和规范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明显作用。
(三)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力度进一步加大。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是做好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许多中央企业把节能减排与结构优化、技术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果断淘汰了一大批技术落后、污染环境、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引进了一批节能减排的先进设备和装置,自主开发了一批低能耗、低排放的技术装备。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为节能减排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石油石化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难度不断加大、炼化装置结构日趋复杂的情况下,通过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和装置,提升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实现了资源和能源消耗的持续下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期分批对小型炼油厂或装置实施关停并转,目前,已关停落后炼油能力1620万吨,计划到2010年前再关停落后炼油能力722万吨。钢铁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加强技术改造,开发高附加值节能环保钢材,有效降低了资源、能源消耗,提高了环保水平。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淘汰平炉实现全转炉炼钢,吨钢成本降低100元;淘汰模铸工艺实现全连铸,降低能耗67.9%,吨钢成本降低200元;建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热连轧、冷连轧、冷轧硅钢和万能重轨轧机等现代化生产线,能耗、物耗及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发电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下决心关停高耗能、高污染的中小火电机组,提高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的比例。今年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完成关停中小火电机组454.5万千瓦,约占全国同期关停总量的8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开发和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粉锅炉等离子点火稳燃技术,如果在全国得到广泛应用,每年可节约燃油600万吨以上。中国铝业公司自主开发的选矿拜耳法生产氧化铝新技术,使铝硅比低下的贫矿经选矿后成为“富矿”,延长了矿产资源使用效率;强化烧结法生产氧化铝新工艺的开发,使产能提高50%,能耗降低41.7%,赤泥排放量减少40%;采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铝电解综合节能技术,生产1吨铝的氟化物排放量由原来的20公斤降到目前的1公斤以下,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中国建材集团公司采用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日产900吨的超大型节能浮法玻璃生产线,比国内日产600吨的浮法线节能15%-20%。
(四)节能减排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精细的管理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基础。许多中央企业将节能减排融入基础管理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一是与先进企业进行对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企业以“创建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对标管理系统,通过逐项指标的对比和逐项措施的落实,有效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加强运行调节和系统优化。今年年初,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了《二○○七年运行方式》,围绕“节能、环保、经济”的调度要求,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利用南方电网大平台,科学安排运行方式,加强水火互剂和省间互补,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环保的机组发电,供电网结构得到优化。三是创新管理模式。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所属电机厂采用高度集中的下料管理模式,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实行整板布料,对备料、布料和套裁以及生产管理、库存管理的每一环节进行精细控制,减少边、余、残料,材料利用率逐年提高。四是着力精细管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惠安公司制定了《精细化管理细则》,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主线,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成本核算为手段,将精细化管理引入班组管理中,从细节入手降低成本和各种能源消耗。五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绿箱子环保计划”,所属县级以上60%的自有营业厅已设立了回收设施,回收废弃手机23万余件、废弃手机电池186万余块,回收物品交由专业厂家统一分解处理,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
(五)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保证。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矿(项目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区队)等基层单位,一级抓一级,逐级进行考核,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层层得到了落实。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每年对综合能耗、工序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指标制定合理先进的定额,形成了一套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定额指标体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面实施了定点检修、集控运行、技术监控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将员工的运行绩效和设备管理水平与薪酬挂钩,形成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将节能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对常规性的能源消耗和航油消耗实施分类考核,并实行节能降耗季度公报制度,将公司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定期上网公布,促进了所属各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此外,中央企业在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实践中,不仅努力提高自身节能降耗、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水平,而且还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以“科学用电,节能减排”为主题的节能服务“绿色行动”,通过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深入开展节能服务和宣传活动等工作,促进了当地社会节电意识和节电水平的提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2007年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产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这部分机组的供电煤耗均在每千瓦300克标煤以下,以全国供电煤耗每千瓦366克标煤计算,一年可节约标准煤1000万吨,二氧化硫脱硫率达到90%以上。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建设的四万吨级非晶带材及制品产业化项目,如果应用到配电网变压器中,将会产生十分可观的节电效益。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上述成果,是广大中央企业共同努力、扎实工作、艰苦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向战斗在节能减排第一线的广大领导和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比较淡薄,仍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体系不健全、层层责任未落实等问题;一些制约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少数中央企业对节能减排缺乏整体规划和有力指导,工作系统性和前瞻性不强,进展和成效不明显;一些中央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投入力度不够,所属企业中仍有一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大、资源利用率低的工艺、设备和装置尚未淘汰掉;不少企业基础管理仍然比较薄弱,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不扎实,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能适应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有关中央企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节能减排是缓解全球资源紧张、减轻全球温室气体效应、建设美好地球家园的世界大事,也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福子孙后代的国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已向全国各行各业发出了总动员令。各中央企业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国际节能减排大趋势的战略高度,以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的节能减排的战略决策,切实担负起并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中央企业的历史使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调整结构、技术进步为根本,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手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到“十一五”期末,全面完成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并初步建立起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局面。
为确保 “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在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到2009年末,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国资委确定的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按照以上目标,结合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是:
石油石化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比2005年下降24%。
钢铁行业:2009年,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企业的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3%。
电力行业:2009年,火力发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5.1%,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7.8%;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接近国际平均水平。有色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8%。
交通运输行业:2009年,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居于国内同行业较低水平;民航运输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2.8%,水运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4.2%。
化工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下降8%。
煤炭行业:2009年,煤炭采区回采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不低于85%;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8%。
建材行业:2009年,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
其他中央企业要围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污染物减排等重点,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为实现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在这次会议上,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奖励办法》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目标》三个征求意见稿,听取大家的修改意见。各中央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完善本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
(二)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企业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
一是尽快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战略决定未来,规划引领发展。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也是长远的战略需要。规划设计不合理必然造成很大的浪费,规划落后必然带来工作的被动。因此,各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对企业发展规划进行认真检查,没有将节能减排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要尽快纳入,已经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的也要对照国家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及时加以完善。在完善企业发展规划中,要把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保证项目建成后具有明显的节能和环保优势。
二是推进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近年来,中央企业普遍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装置,节能减排效益正在逐步显现。但目前仍有一部分中央企业,包括下属二、三级企业,还有一批落后工艺、设备和装置在继续运行使用,淘汰落后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央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能耗限额标准,坚决防止发生高耗能、高污染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电力企业要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任务,对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治理规划的燃煤电厂,要加快脱硫改造的步伐,实现火电机组全部脱硫改造。钢铁企业要加快淘汰年产20万吨及以下的小转炉、小电炉和3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坚决关闭高污染、高能耗生产工序,大力开展余热余压利用,减少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排放。有色金属企业要全部淘汰小型预焙槽电解铝,加快再生铝等低能耗产业项目的建设。煤炭企业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建设安全高产高效矿井,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建材企业要加快淘汰落后的平板玻璃、水泥生产装置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新型干法水泥和浮法玻璃的比重。
三是依靠技术进步,不断降低能耗和减少排放。中央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力争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能够取得新的突破。新技术的开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需要增加比较大的投入,这些投入从短期看可能会增加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将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央企业这些年发展势头很好,经济效益显著改善,企业已有一定积累,具备了加大投入的能力,因此要舍得在新技术上增加投入。
四是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升节能减排工作水平。目前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存在着一些不平衡,多数企业进展比较快,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进展比较慢,工作基础较差,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尤其是基础管理不能适应当前节能减排形势的需要。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从夯实基础入手,全面强化企业管理。各中央企业要结合所在行业的特点,选取国际和国内的先进标杆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对标,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完善管理,迎头赶上。
五是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社会节能减排做出贡献。中央企业中,电网、发电设备制造、科研设计、节能投资咨询等企业,与节能减排密切相关,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为社会节能减排做出应有的贡献。电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需求侧管理,优化调度方案,执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鼓励清洁、高效和综合利用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促进国家产业调整政策的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带动全国供电煤耗水平的降低,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科研设计企业和节能投资咨询机构,可以通过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提供科学的能效管理方式和生产流程优化方案,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为督促中央企业落实目标、抓好重点、取得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建立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国务院国资委拟按照能耗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是“重点型”企业(30家),第二是“关注类”企业(66家),第三是“一般性”企业(58家)。按照各类企业的不同任务和不同特点,提出完善指标监测和加强工作情况报送的分类要求。“重点型”企业要设立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符合行业特点的其他节能减排技术指标,并加强监测分析,每个季度要将统计分析报告抄报国资委。“关注类”企业所属的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要参照“重点型”企业的标准,强化统计监测,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向国资委提交综合分析报告。“一般性”企业每年底要向国资委报告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所有企业均要开展与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指标的对比和分析,并向国资委提交年度分析报告。
二是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完善奖惩机制。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对“重点型”企业,国资委原则上考核“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或单位产品能耗。对“关注类”企业,要求集团公司针对所属的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尽可能提出量化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纳入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并将有关考核内容在与国资委签订的责任书中加以明确。对“一般性”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设置定性考核指标,并在业绩考核责任书中予以约定。国资委将在第二任期结束时,依据考核情况,严格进行奖惩。到第二任期末,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和地方政府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必须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对超额完成目标、节能减排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结合任期业绩考核成绩给予特别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企业,要根据情节相应给予扣分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或弄虚作假的企业,除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理外,国资委将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降分处理。为确保节能减排考核数据的真实、准确,我们将依托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对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核、审查。
三是总结典型经验,推广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有效做法。自2004年11月起,国资委连续三年对“重点型”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开展调研,总结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利用新闻媒体加以宣传和推广。今后,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突出反映中央企业的整体形象和节能减排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三、下一步中央企业需要抓紧落实的几项工作措施
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和第二任期业绩考核目标,时间很紧,难度很大。各中央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确保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节能减排组织体系。为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抓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承担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有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重点型”企业和“关注类”企业要设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积极指导下属企业开展工作。“一般性”企业应明确节能减排工作部门,配备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统计、计量、分析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抓紧完善节能减排监测网络。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监测,密切关注各种数据参数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置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现象,杜绝严重跑、冒、滴、漏和重大环境污染。要建立自下而上的数据统计制度,做到定期收集、定期汇总,定期分析,力争比较全面地掌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要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对集团公司的信息报送和集团公司对国资委的信息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并尽可能完整,以便于上级组织随时掌握进度和有效作出决策。在对节能减排指标的统计中,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进行计算,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企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将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在考核内容上,要根据行业特点,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提高考核的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和企业的总目标,尽可能设置可量化、可核实的指标,合理确定指标的权重和加减分标准,并将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下属企业、基层单位和个人,层层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建立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环环相扣、层层促进的工作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通过严格的考核,推动中央企业强化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利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节能减排队伍。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团队和一批高素质的职工队伍。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央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企业中从事生产运营、市场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管理的人才逐步增多,但目前从事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人才则相对较少,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中央企业要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造就一支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节能减排队伍,为做好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打好基础。
(五)形成节能减排工作合力。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能否顺利完成,对全国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极大。中央企业对此要有充分认识,自觉当好节能减排的表率。为顺利完成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各中央企业要抓紧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群策群力的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定期不定期研究节能减排工作,推动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企业党、团组织要加强对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能减排活动。董事会试点企业要积极探索董事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方式,加强对经理层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情况的考核。要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各个下属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自觉履行节能减排义务,制止一切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处,绝不偏袒护短。要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汇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指导和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同志们,节能减排工作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国家重视,社会关心,举世瞩目。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中央企业应尽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同心协力,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努力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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