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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领导讲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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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继续强化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年内,会同组织、人社、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考试制度,使全县干部职工的参考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达到100%。积极组织为城区10所中小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举办各种法治报告会不少于1次。局内和各司法所承担法治报告会任务的人员,要及早准备素材,确保学校法治报告会的质量。会同税务、工商、民营等单位举办1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利用农闲集日,结合新农村建设、“双联”行动、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好18个乡镇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设台宣讲、提供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把法治意识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细节,推动农村普法教育的开展。

  四是继续开展好多形式的普法教育。坚持把宪法和党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突出经济、文化、生态、民族等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利用司法行政网站普法专页、手机短信群发平台等新兴传媒优势,及时公布国家新颁法律法规,传输法治广告,发送普法短信,使法治宣传教育占领舆论阵地。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各部门各行业,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取得实际效果。组织开展好“1·1”《人民调解法》、“3·1”《公证法》、“5·15”《律师法》、“9·16”《法律援助条例》、“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在县城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各司法所要结合乡镇中心工作,采取上街宣传、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加大宪法、计划生育法、土地管理法、国家惠农政策等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全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疗卫生、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行业、专业领域的调解组织,探索实施“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增强调解工作实效。继续推广人民调解“四联单”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全县人民调解办案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分别达到98%和94%以上。镇调解委员会报请县法院确认的案件不得少于40件,乡及街道办调解委员会不少于30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不少于150件,全县累计完成770件诉前司法确认案件。

  (四)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积极预防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各司法所要牢固树立刑罚执行意识,坚持依法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手机GPS定位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组和家庭“五位一体”的社区矫正联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月见面、季评议、年考核等管理制度,联系有记载,回访有记录,做到零漏管、零脱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突出矫正效果。要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对象月谈话、季回访、半年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制度,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无脱管。要及时做到与监狱、看守所的信息沟通,努力实现无缝对接,做到出监所必接、户口必报、基本情况必知、有困难必帮、重点对象必控。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基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警示教育矫治基地“三个基地”建设,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全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服务为民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要扎实做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县、乡、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法律援助便民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年内,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团队进村入户2次以上,发放便民服务卡,开展预约服务,开辟律师服务“绿色通道”。动员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年内要在全县范围集中组织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两项专题活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办案均较上年度增长12%以上。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县委、县政府把“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扩大援助覆盖面,形成‘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服务圈”列为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分体现了对维护困难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县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双联”村法律服务直通车全覆盖、困难人群“法律援助爱心卡”全覆盖、在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建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68件六个方面。为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要以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标准,按照县局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把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全部纳入“智慧司法”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继续推进法律援助“爱心卡”活动,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把律师承担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广泛建立法律援助“点援制”、“普援制”、案卷评查制、律师包案责任制等有效措施,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三是持续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加大基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12348”法律咨询、司法行政信息化“四个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建设,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村组、社区。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乡镇(街道)率先试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优先在党政部门和执法任务重、涉及民生的单位配备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达到50%以上,实现“双联”村全覆盖。

  (六)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基层基础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根本保障。要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争取省厅表彰命名1到2个“五好司法所”。继续推进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扩面创建工作。开展建立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是新形势下创新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的有效延伸,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乡镇领导支持,抓好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立工作。要在完善已建成司法行政工作室业务台帐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县293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逐步推行建立。今年要完成10~20%的创建任务,司法所要算好各自的任务帐和时间帐,早筹划,早着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和社区,严格按照“四统一、四落实”的标准要求,抓好创建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履行职能、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的根本保证。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毫不松懈地抓好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一要继续坚持机关周一、周四集体学习制度。要组织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知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指导基层的工作能力。二要扎实搞好“学法年”活动。今年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法年”活动。局里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和行事历,做出了具体地安排部署。通过举办专门法辅导讲座、个人自修、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强化与本职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要通过开展这个活动,使每个人养成勤学善思的好习惯,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个学习机会,积极参与,苦修内功,真正达到活动开展的目的。

  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很艰巨,我们一定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抓落实,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抓落实,以更加科学的工作方法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要深化认识抓落实。一是要从建设“平安庄浪”,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认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改善民生的“最前沿”,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最后的堡垒”,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神圣使命,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跳出司法看司法,切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跳出司法干司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抓好落实。二是要把司法行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司法行政工作是面对面的群众工作,与群众的生活、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个咨询,每一个调解,都是一次心贴心的沟通,都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课堂。要找准职责定位,站稳群众立场,把司法行政工作深深扎根于基层人民群众之中,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是深入基层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关键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今年,继续实行局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局机关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转变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工作上,抓主抓重,深入基层,多做调研,努力把工作指导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经验总结在基层,工作落实到基层,督促指导基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进司法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各司法所长要经常反思自己在主营业务上,做了哪些工作,干了哪些实事,要把本职工作牢记在心,不能本末倒置。尤其是新选拔的司法所长,要尽快熟悉业务,把工作拿在手上,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三要强化考核抓落实。要把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这次会议期间,局里与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责任书完成情况,半年要进行一次督查,全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兑现奖罚。全年各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动、评优选先、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做好20xx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求真务实的行动,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司法局领导讲话(三):

  一、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简要回顾

  (一)“五五”普法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富有成效,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公务员法》、《物权法》、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得到有效贯彻,干部法制教育有序实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型政府有效建立,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着。

  (二)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和谐社会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

  过去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克服基层司法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等体制机制上的障碍,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了“进万家门,解万家愁”的工作宗旨,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调解纠纷2547件,调解成功2486件,成功率达97.6%,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通过司法战线上广大同志的共同努力,基本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不可否认,人民调解已成为基层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在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采取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共受理法律援助384件,受益人数达403人,为困难弱势群体直接减免诉讼代理费近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目标。法律援助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逐步建立,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规范,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显着提升。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者主动深入基层和一线,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在乌江彭水水电站酉阳库区移民搬迁、城北新区开发、渝湘高速公路建设、劳务输出、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等全县重点工作中,主动为利害关系人宣传法律,讲明利蔽,正确引导,直接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处理,有效促进了全县中心工作的开展。

  (四)法律服务得到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更加完善

  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得到有效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逐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司法鉴定“四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市场体系有效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

  (五)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国债资金西部政权建设一、二、三批12个司法所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建筑面积达3810平方米,完成投资19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20万元),部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西部政权建设规划,我县将在2010年完成剩下的27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实现一乡一所。

  过去的一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司法行政职能得到较好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试点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平安酉阳建设,建立法治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优异成绩。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县普法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薄弱,公民的法律素质普遍较低,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与建设和谐酉阳所要求的法治文明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所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更趋复杂,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对立情绪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三是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四是从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看,基层基础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法律服务无论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与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县建设“法制酉阳、平安酉阳、和谐酉阳”的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推进“五五”普法为契机,扎实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保证“五五”普法工作收到实效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站在建立法治型政府,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政治高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要切实注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到常抓不懈,县司法局、县教委等部门,要深入研究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强力实施“十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县电视台、电信局、报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刊登发布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提醒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努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县农业局、劳保局要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联合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建设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扎实抓好60万农民普法工作,加强农民工的法制知识教育。县农办、农业局以及各乡镇要不断探索针对农民、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载体和途径,切实将“五五”普法从注重形式向注重实效转变。二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县法建办、人事局等部门,要将公务员普法教育考试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促进全县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要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村级事务法制化管理水平。县直机关工委、经贸委、工商局、工商联等单位要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评选活动,强化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将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以“平安酉阳”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保障能力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工作是掌控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在加强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的同时,要在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线,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要巩固乡镇、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县司法局、各乡镇要通过组织基层调解员培训辅导、参加庭审旁听、观摩学习、调解卷宗评审等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要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规范化建设“双百达标”工程,即:乡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100%,村示范化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100%。要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时期,认真开展“民调月”、“为民服务月”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突击月”等专题活动,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在提高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履行率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统计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努力把人民调解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党政放心、社会信赖的事业。通过建立突发纠纷处置预案、专项治理等手段,严防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抓好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要抓好调解资源力量的有机整合,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

  2.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县在龙潭镇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将在全县全面推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纪律、工作要求都非常高。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多想办法,多出实招,确保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司法局要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对社区矫正“五类人员”(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性档案,做到底数情、情况明,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要加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注重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个别矫治,努力把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成为社会新人。要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的相关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3.积极稳妥推进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计划,将其作为特殊社会群体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培训等帮助。要不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逐步实现就业安置社会化、市场化。民政部门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符合低保“五保”和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给予社会救助,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措施。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落实责任田。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衔接协调,做好重点人员管控,落实重点帮教力量,进行动态监管,绝不能出现脱管失控。对去向不明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人员要认真查找核实,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地派出所、司法所要落实帮教监管措施,积极探索重点对象的防范控制措施。要继续巩固、完善安置帮教工作“1112”(区县、乡镇成立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两名帮教责任人)网络体系,进一步强化安置帮教档案工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和帮教管理,确保帮教率达95%以上,严格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维护司法公正,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实践活动

  本着应援尽援的原则,切实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社会弱势人员在法律援助中得到实惠,权益得到维护。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援助经费的筹措力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司法局要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开辟专栏,对包括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要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村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各司法所要在每个村按条件选配一名法律援助信息员,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和承担部分法律知识宣传的义务,建立农村地区法律援助信息快车道,以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服务,进一步降低困难弱势群体的维权成本。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要与有关机构协作,在福建和新疆等我县劳务输出主要接收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逐步健全务工人员维权体系,为我县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信息,保障劳务经济健康发展。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力争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实现“应援尽援”。四是要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者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办案水平。要通过党校培训、自主集中培训、调训、个案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把这支队伍打造成为一支“不会办案的会办案、会办案的办好案”的队伍。五是要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要求,案件质量又具体体现在案卷质量。为了提高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县司法局要建立起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制定案件质量评审制度。在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标准化案卷推行活动,每个法律援助案卷要按照出台的归档办法,做到基本要素齐全,整理归档规范,确保案卷合格率达100%,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案件质量。

  (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1.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律师法》,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工作,提升行业职业道德,搞好服务。一是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经济建设。拓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渠道,开拓非诉讼法律业务。进一步推动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之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二是要建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律师行业准入制度,确保律师从业人员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行业内部管理增加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能力。通过建立健全律师监督体系,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督,强化惩戒职能,严把年检注册关。三是开展以敬业和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弘扬律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榜样,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诚信执业年活动,提高律师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信誉度。实行律师、律师所不良行为记录归档制度,树立积极向上的行业风尚。

  2.认真做好公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要准确把握《公证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和落实依法管理,提高效能,体现服务的管理理念。重点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公证服务程序,保证公证质量,提高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促进“诚信酉阳”建设。

  3.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适度发展,着力规范”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引导,把重点放在为“三农”服务上,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自律。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指导和管理。在大力支持现有的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的同时,按照成熟一个开设一个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布局,逐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三、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执政意识和政权建设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人员保障等方面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要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落实司法所建设项目用地,协调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关心爱护司法行政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考核,逗硬奖惩,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考核是总结、提高、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作用尤为重要。今年,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力度。会后,由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抓紧细化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考核要突出重点,量化指标要合理,不搞面面俱到,要注重实效;要明确奖惩标准,严格逗硬,以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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