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书记综治工作会议讲话(3)
政法书记综治工作会议讲话(三):
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不是名称上的简单改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管理理念的开拓创新,是履行社会职责的现实需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随后,我们将专门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县政法综治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前面,张力传达了全国、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陈宏副书记总结了2011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并就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的非常具体,也很到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会上,政法各机关作了表态发言,并表彰奖励了2011年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面,我就做好全县政法综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政法各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抓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县政法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47件,民商事案件871件,执结案件704件,“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县人民检察院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文明单位。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扎实开展严打整治活动,受到了公安部领导好评及公安厅嘉奖。县司法局切实加强指导,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为我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打下坚实基础。这些成绩充分证明,我县政法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的队伍,是保障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对政法工作,县委、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也是比较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全体政法干警、武警消防官兵和广大治安积极分子、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最大的政治、最硬的任务,也是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新要求、新考验。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和地区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各种矛盾越来越复杂,外部压力明显加大。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政法工作面临的基本态势。从我县发展实际看,我们正处在抢抓机遇的战略期,努力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宁的关键时期。随着发展速度加快,建设项目多、征地拆迁多、利益纠纷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矛盾;随着招商引资和市场开发开放,人流、物流、信息流极大丰富,在推动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传播各种思潮、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随着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的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新的考验。面对国际问题与国内问题相互关联、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风险的相互交织,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尤其是政法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公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必胜信心,勇于迎接挑战,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做好政法综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今年,我党将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政法机关第一位的任务。这就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机关必须把各种风险挑战估计的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的更周全一些,千方百计把安全漏洞堵塞住,把基础工作搞扎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好,为加快建设平安中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各级领导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重大课题。各级党政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决策理念,始终坚持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竭尽全力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努力把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抓源头。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准确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动态,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隐患,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细排查。建立经常性矛盾排查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警预测工作;要经常性的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订工作方案,真正做到早见事、早应对、早化解。要勤接访。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信访工作一线,更多地到困难多、问题多的乡镇和群体中去,主动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化解民怨,对信访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接访、亲自处理、亲自督办,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信访部门要做到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全天候接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无阻。要真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积极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诉求合理、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要快速解决;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以及多年以来的积案,要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和矛盾问题挂号销号制,制定化解方案及稳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时限,通过经济补偿、困难救助、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办法,多措并举,合理加以解决,绝不能上交矛盾、下推责任。要防突发。进一步增强处理问题的政治智慧,建立健全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制定,确保预案管用、有用、好用,确保第一时间正确处理好第一现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防止矛盾碰头叠加,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要善于应对新闻媒体,加强舆情研判、引导,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公开发布信息,掌握话语权,把握主动权。要重处罚。对无理缠访闹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非正常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为达个人私利,蛊惑、组织、煽动上访闹事的,不能胆怯、不能手软,坚决予以处罚,决不能助长“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歪风,更不能助长“让遵纪守法的人吃亏,让无理取闹的人占便宜”的邪气。
二要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始终坚持“严打”整治方针不动摇。要充分认识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坚持“严打”方针的长期性和重要性,真正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政法机关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进攻态势,防止出现反弹。要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重大案件,要集中力量快侦快破。特别要加大对命案的侦破力度,对近几年来未破获的命案进行梳理,建立并落实严格的侦查破案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由领导挂帅,组织精兵强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侦破一批命案。要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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