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实用范文>条据书信>责任书>

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

玉珏分享

  部署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才能确保节日安全。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篇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我镇决定与各村(居)委会签订X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1、各村(居)委会是发现、制止、报告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第一责任单位;

  2、各村(居)委会支书、主任是履行本村(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3、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是履行本村(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排查工作,做到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室,尤其是做好对闲置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无人居住房等场所以及本村(居)与邻县(市)、邻乡镇交界处场所的清查摸排工作;

  2、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3、积极配合本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4、向所在村(居)群众积极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常识及相关法规政策;

  5、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其他重要时期,按要求向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报告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

  6、及时、如实地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本村(居)范围内发生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三、奖惩办法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村(居)辖区内未出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或者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工作不力,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知情不报,或者被本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经调查认定非法违法行为存在7天以上的,依法依规给予有关人员党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乡镇和村(居)委会各留一份。

  大高镇人民政府 村(居)委会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篇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 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 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 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XXX年2月11日至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王宝营子乡安监办 经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XXX年 2 月 日

  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篇三:

  坭坝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责任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必须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办理安全责任险、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内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必须齐全,之后方可经营。

  三、必须设立专柜销售,专柜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储存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超量储存(标准:15件以下),经营门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许储存;如有非法储存,限3日之内搬到仓库储存,过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如专人燃放、拉、摔、砸三无产品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查扣。

  五、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有完备的流向登记(备查)。

  六、必须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检查。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吊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 电话:

  经营地址:

  年 月 日

乡镇烟花爆竹管理责任书相关文章:

1.烟花爆竹责任状范文3篇

2.烟花爆竹责任状范文

3.村安全生产责任书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5.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98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