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对已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压案、干扰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直接管辖的下属和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篇二: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一)未按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不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三)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整改不深入、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力,党员干部多有顶风违纪现象;
(四)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五)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六)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七)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企务公开、职代会等民主渠道不畅,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群体事件;
(八)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九)指使、纵容本单位人员干扰、对抗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或对检举投诉人、证明人打击报复;
(十)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篇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北京市委、市政委《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与全体党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责任期限
XXX年1月1日至XXX年12月31日。
二、责任范围
1.各科室科长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科室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科室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负主要责任。
三、责任内容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及卫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自觉维护中央、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主动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中央、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廉洁高效落实。
3.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公开承诺活动。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风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逐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工作,继续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收费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着力抓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推进工作;深化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
7.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投诉查处和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九不准”规定,发现问题,严肃追究,以达警示和教育目的。对群众投诉件要做到及时查处、尽快反馈,对来信、来访、来电投诉都要件件有记录、有调查、有结论、有处理。要把投诉处理作为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的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机会,解决问题,不得激化矛盾和扩大不良影响。
8.认真组织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落实责任制,作好责任考核,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考核
各责任科室定期向院党支部报告履行责任书、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各科室负责人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列入到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责任书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免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在科室实行“一票否决”:
1.科室负责人被问责受到引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情形之一的,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
2.科室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满意度差、评议结果确定为不满意等次的。
4.需要被执行“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况。
5.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0 分,取消责任科室及个人当年一切“评优”资格。
六、附则
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北京市********党支部(公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
科室负责人/党员(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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