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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标准模板

春娜分享

  就业协议书的说明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主要的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欢迎参阅。

  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篇一

  一、就业协议的性质与作用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我院应届毕业生手上的就业协议由浙江省教育厅省统一印制,每人一个编号,一式三份,复印无效。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为了减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的随意性,给制定就业计划带来混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定"就业协议"。这个协议具有以下作用:

  1、就业协议是一种文字契约,确定了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毕业生不得另找单位,学校按协议派遣后,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

  2、就业协议经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具有一定的行政约束力,聘用双方不得任意违约。

  3、就业协议是学校和地方就业主管部门制定就业建议计划的基本依据,从而保证就业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4、就业协议由学校作为见证方,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5、就业协议毕业生实现自我保护的基本依据。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协议的员工只能任凭单位宰割。

  6、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能算是国家正式派遣的毕业生。学校不能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也没有派遣报到证。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凭证,它和学生的学位证、毕业证。被称为是学生就业的必备三证。

  7、不签协议的毕业生,目前人事部门认为是缓派人员,不能调动档案和户口,这样势必影响毕业生工龄的计算、职称的评定、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

  8、正式毕业离校后仍然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将被派回原籍参加所谓的二次分配,原则上只能在本市或本县就业。这样势必影响毕业生的发展。

  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法律和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就业协议的条款比较简单,主要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愿意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道,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另外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4、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5、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三、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流程

  首先,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然后在与用人单位明确录用关系后,按照以下顺序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1、用人单位盖章;(不能用部门章代替)

  2、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不用找上级总公司代替,一般指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或教育局)

  3、学院盖章;(学院学工办104室登记,学院302签字盖章)

  4、学校盖章。(学院学工办104室签字盖章)

  四、就业协议遗失补办手续

  要求办理就业协议书遗失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网站(http://career.nbu.edu.cn)“相关下载”下载《宁波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后,经《宁波日报》或《宁波晚报》登报声明、学院审核证实后,在就业网站公示一周后,若无学生反映意见,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重新办理。

  关于就业协议书的说明篇二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后生效。《就业协议书》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

  所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2、学生派遣人事关系(开报到证)、办理迁移户口(开户口迁移证)的依据。

  2.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签约就业、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从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购入、统一编号(编号为学生本人学号)、盖章,每位毕业生一式三份。

  就业协议书发放的对象为已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届毕业生,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各培养单位领回统一发放,博士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按需到研究生院领取。

  培养方式为委培或定向的毕业生,需执行原培养协议并回原单位就业。

  填写甲方栏目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专业:务必按照资格审查时的专业名称填写,不得篡改或以专业方向作为专业名称填写,如需注明专业方向请在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学位类别:有硕士和博士,又有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等类别限定词;培养方式:有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其他等种类; 结业方式:有毕业、结业、肄业等。

  生源地区:是毕业生到我校读研之前的学习生活地。

  政治面貌:应为毕业生签约时的政治面貌。

  3.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研究生院共同签字、盖章后有效。毕业生、用人单位、研究生院三方如有其他约定,经协商后在备注栏注明,视为协议书的有效部分。 毕业生签完协议书后,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栏要写清用人单位名称、隶属部门、单位地址。

  协议书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不再补办新的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遗失确需补发的,毕业生需下载填写《河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辅导员审查、盖单位公章,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并于网上公示一个月后无疑义方给予补发。补发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上要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协议书原件已遗失,此份为补办件”,以有别于正式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因谎报或其他非正常渠道获得补发《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4.就业协议书签订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并征求家庭等多方面的意见,慎重决策,切忌盲目从事。 《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应完备,否则无法办理就业手续。除了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外,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后,一般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盖章,这些手续大多数由用人单位办理,具体情况应向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详细询问。

  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就业,须提供相应的接收证明材料,在去之前要事先了解这些城市接受毕业生的条件和要求。

  在河南省内,到省直厅局所属单位,应由厅局人事处盖章(有编制的到厅局人事处盖章,无编制的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到地级市的,应由地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到县或县级市就业的,应有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其他重要协议,尤其是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内容应尽可能写到协议中去(即备注栏)。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过后由各单位集中保管,接到研究生院通知后送至教育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签订过协议书正常上班时间可直接到我办办理相关手续。

  5.择业期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即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两年后的6月30日。如2014年7月毕业生,择业期到2016年6月。择业期过后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不再负责办理就业手续。择业期间档案留在学校的,学校将把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转到毕业生的家庭所在地,保留其城镇居民户口。

  6.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的《就业协议书》符合政策规定且手续完备的,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考上选调生、公务员的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可根据招考单位的录用批件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或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需转户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籍转移手续。

  已办理过《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如在择业期内改签到其它单位,须事先征得原报到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解除原就业协议书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收回原签过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携带原《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原件)、单位解除证明(原件)到研究生院领换新的就业协议书,签好新协议后可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遗失需补办的,可下载《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本人填写后到研究生院学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核,再把申请表交省教育厅就业办审核。补发的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遗失补发”,以示区别。

  7、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即用人单位无人事权或无编制,无法接收毕业生档案办理的人事代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的作用: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办理人事代理,工龄是从你报到证办理后到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始算起,在择业期内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可随时改签。

  办理人事代理后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同时转到人才交流中心,预备党员的可在预备期结束后向人才中心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8、自主择业

  自主择业是毕业生在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到证派回原籍自主择业。原籍一般是市一级单位的毕业生接收部门。

  每一届毕业生在六月至八月20日之间申请自主择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档案、组织关系、户籍关系随转。

  现在很多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在报考时需要报到证,而回原籍的毕业生不用签就业协议即可领到报到证。 毕业生回原籍后在择业期内找到工作单位签过就业协议可随时改签。

  就业协议书填写规范

  1、就业协议书填写:

  A、户口迁入学校:(户口和档案托管)

  就业单位:

  国企:“甲方意见”毕业生本人签字;“乙方意见”栏盖就业单位章或空;“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意见”栏盖主管局章。户口和档案派至用人单位主管局

  私企、民企:“甲方意见”毕业生本人签字;“乙方意见”栏盖就业单位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意见”栏盖当地人才市场章。户口和档案挂靠当地人才市场

  未就业:档案和户口派回生源地

  B、户口在生源地:(户籍不能托管,只能进行档案托管)

  就业单位:

  国企:“甲方意见”毕业生本人签字;“乙方意见”栏盖就业单位章或空;“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意见”栏盖主管局章。档案派至用人单位主管局

  私企、民企:“甲方意见”毕业生本人签字;“乙方意见”栏盖就业单位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意见”栏盖当地人才市场章。档案挂靠当地人才市场

  未就业:档案派回原籍

  C、户口和档案没要求:

  “甲方意见”毕业生本人签字;“乙方意见”栏盖就业单位章;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地

  备注:外省就业与省内就业一样

  2、就业证明函下载与填写(尽量使用就业协议书)

  填写要求:毕业生信息、就业单位信息填写完整,盖就业单位人事部门章,毕业生本人在确认信息栏签名,交辅导员

  备注:属于对户口和档案没有要求,档案和户口派回生源地

  3、生源地有变更:

  生源地有变更的同学,务必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和现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随就业协议书一并至辅导员处)

  4、就业协议书(证明函)收取时间:

  辅导员尽快联系本班同学,与4月底将已就业同学的就业协议书(或证明函)收齐,以备5月初填报派遣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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