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秘之命令的格式写法与例文10篇
文秘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写作,命令(令)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发布的指挥性和强制性的公文。本文为大家提供写作基础指导,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一)含义及功用
命令(令),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所使用的公文文体。
(二)性质
命令(令)是领导、指导性即指令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权威。根据法律,我国只有国家主席、全国人大会和委员长、国务院、国务院和各部部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才可以发布,其他一般机关和一般人员不能发布。党和群众团体、企业事业部门不下命令。
(三)类别
“命令”按功用还可分为:1.公布令。2.任免令。3.授勋令。4.嘉奖令。5.指挥令。6.否决令。7.通缉令。8.特赦令。9.戒严令。10.动员令。后面三种只有国家主席和政府首脑才有权发布。另外,“通令”意思指普发所属各单位或全体社会成员周知遵行的;“手令”是高级领导人对下属人员的直接命令。
(四)格式与写法
“命令”和“令”没区别,标题上用哪个,要看习惯和文字上哪个更通顺。“命令”和“令”有标题、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上述各类微有不同。标题三部分,可省略发文机关或事由,如标发文机关,一般须用全称。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标而只概括内容(事由)加文种,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收文单位,向全社会发布的可省略。正文,必须简练、明确、条理分明,风格要庄严典重。内容写依据、说明、政策。依据即缘由;说明要极简,亦可省略;决策是何事,要求怎样要明确,可分条写,这是命令的核心,不能省略。较长的命令也可分开头、主体、结尾。签发人,应是发文权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用的是个人名义,但却是代表着权力机关,具有法定效力的。日期,是签发的日期,一般是标题下有文号的放在文末,无文号的放在标题下。
(五)例文简析
命令例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3年3月31日
简析:
例文正文把批准的文件、事体,先列出来,然后写依据,何会何时通过,再接着写现在公布,何时施行,决策就全面出来了。批准的是关系重大的法规、办法、区旗、区徽,所以写全称,写标准称谓,然后是落款和发布令的签发时间。与庄重稳妥的风格相称的是文字十分精当,无一废字。
命令例文2: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
第51号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于1998年1月13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予以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简析:
这是一则中层行政领导机关,关于有关法规办法的发布令。标题标出发令机关和文种,省略难以概括的事由、内容。正文只一句话概述依据和决策。即提出本办法(全称)于何时经本级有效权威会议通过和报送经过上级有关权威领导机关同意,可以发布施行了。“处理办法”一般附在此发布件之后,本书有关文件(条例、规定)的例文已选,可参阅。
命令例文3:
国务院关于金属分币的命令
为了方便市场交流,命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金属分币(简称硬分币),规定办法如下:
一、自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硬分币。上述硬分币与现在流通的同面额纸币值相等,即面额一分的硬币等于面额一分的纸分币,其余类推。
二、硬分币发行后,纸分币和硬分币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人不得对上述任何一种分币拒绝使用。
三、严禁假造或熔化硬分币。违者依照1951年4月19日政务院公布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处理。
四、各种分币的形状、特征,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周知。
国务院周恩来
1957年11月19日
发表于人民日报,不另行文,不另行公布。
简析:
这是一道最高行政机关关于货币发行的命令。标题三部分皆全。正文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开头,包括说明(为什么)和决策(命何银行发行金属分币)。另一部分是看部分决策的细部,接得很紧,分四条把办法规定下来,十分严密。意尽言止不写结尾。最后落款,署名和日期。
命令例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朱镕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8年3月17日
简析:
这是一则任命令。是当选国家主席第一号命令,极庄严地发布根据何会决定、命令朱镕基为国务院,即何人何职,是依据和决策两部分,只一句极简洁的话,完成了如此重大的历史使命。
例文5:
嘉奖令
中国民航兰州管理局第八飞行大队杨继海机组,1982年7月25日驾驶民航伊尔十八220号机执行西安至上海2505航班任务,在飞临上海附近上空时,机上五名歹徒突然采用暴力手段劫持飞机。杨继海机组怀着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保证旅客安全的责任感,临危不惧,坚定沉着,配合有方,在地面正确指挥和机上旅客的协助下,与歹徒进行了机智勇敢的搏斗,终于战胜了歹徒,飞机载着全部中外旅客在上海虹桥机场安全着陆。他们在当地人民政府和驻军的配合下,粉碎了一起劫机的严重事件,谱写了我国民航反劫机的一曲胜利凯歌。
杨继海机组的英雄事迹,体现了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坚定立场,体现了他们为确保旅客安全,为维护祖国声誉而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高尚品德。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争了光。
为表彰这一英雄事迹,国务院决定授予杨继海机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的称号,给机长杨继海记特等功一次,授予反劫机英雄称号,给副驾驶阎文华、机械员刘兆贤、报务员苗学仁、领航员黄振江、乘务分队长许克敏各记特等功一次;给乘务员盖生兰、贾志梅各记大功一次,给杨继海机组八位同志各晋升一级,并分别给予奖金奖励。
国务院号召民航全体空勤人员和广大职工向英雄的杨继海机组学习,兢兢业业,戒骄戒躁,提高警惕,做好工作,确保飞行安全,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二日
简析:
这份嘉奖令抄件标题全称应是《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嘉奖的事迹突出,发布的范围广大,发令者是最高行政机关,所以省略了受文单位。正文三部分四段。开头,概叙受奖机组的事迹,是嘉奖依据;主体是嘉奖内容,一段是说明事迹的意义,一段是据以作出的决策,即给予何种嘉奖;结尾,号召有关人员学习。最后是发文机关和时间
命令例文6:
XX市人民政府嘉奖令北京旅游行业全体同志:
在全国开展的旅游优质服务城市竞赛活动中,XX市获得了第一名。这是北京地区旅行社、涉外旅游饭店、餐馆、旅游商品商店、园林景点和出租汽车各行业广大职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辛勤劳动的结果。你们为北京旅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为首都争了光。XX市人民政府特予通令嘉奖。
北京地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事业大有可为。希望你们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荣誉面前找差距,把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
市政府要求,XX市旅游事业管理局要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以改革总揽全局,加强对北京地区旅游行业的管理,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XX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八年九月七日
例文6也是一则嘉奖令。标题省略了内容。只写明何机关何令,即发文机关和文种。上款写受嘉奖的受令人员,正文分三段,首段即为主体,开门见山写事迹(即嘉奖依据),同时写明何机关给予何嘉奖。由于是日常工作,所以开头就点明在全国旅游优质服务城市竞赛中获得第一名,这是现在嘉奖的契机,也是嘉奖的根据。由此引出有关人员辛勤劳动,为北京争了光,所以XX市政府给予嘉奖。二段为背景和希望即写希望和为何有这些希望。末段提出对管理部门工作要求。表明嘉奖是为了促进工作,各方面要做得更好。最后写发文机关和时间。
命令例文7: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其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它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辑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定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简析:
这是毛泽东执笔的一道著名的指挥令,指挥千军万马去克敌制胜!标题由内容和文种构成,因后文签名前署有机关部队名,故省去而使命令的内容突出。上款为受令人员,因广大而括写、因不同而分别提到,涵盖了所有受令执行人员。正文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开头,内容是命令的缘起说明。第一句说明和平协定被国民党当局拒绝。接着第二句讲为什么拒绝。然后从我方条件宽大,引深到从三方面用三句话分析敌方拒绝的意图及无理。这样为下面命令的内容做了准备,以提高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避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然后用一句话过渡到第二部分决策——命令本身。命令的决策部分共四条,各条联系成为整体,包含了对不同人不同情况的临时处置处理。第一条是总任务,第二条特别提到对战争罪犯要逮捕归案,前两条要战胜敌人,天涯海角也要追捕歼灭,气势磅礴,使敌人有上天无路人地无门之感;三、四条是对地方和南京政府愿意接受和平协定的仍给机会,使之不必负隅顽抗做困兽之斗而造成损失,分别对待,要瓦解敌人,体现出政策,有利于克敌制胜。全文通俗明白,坚决果断,有斩丁截铁、令出如山之气势,又有理有利有节有政策,有仁义宏大之师的气度。言尽不写结尾。最后是落款,毛泽东、朱德联名签署,前加军委和解放军的规范全称,后署日期。全文作为命令不仅“说明”、“决策”正确深刻,文字简明畅达,而且体现适应时机及政策策略,坚定性与灵活性绝妙地结合。
命令例文8:
××市公安局关于追捕杀人犯张学民的通缉令
杀人犯张学民,男,现年20岁,汉族,原籍XX×县人,现住××市××区××巷180号,该犯于19××年×月×日晚杀人后畏罪潜逃。
张犯身高1.6米左右,西安口音,留学生头,身瘦,脸小,尖下巴、小嘴巴,小眼睛,腹部有动过手术的痕迹,逃跑时上身穿着月白色长袖的确良衫,内着枣红色带领汗衫,下着蓝色料布裤,脚穿西安造黑色塑料泡沫凉鞋(30号从后边勒带)。
为了及时查获归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请各单位密切注意,并对收容站、车站、码头、旅社及其他易于匿藏坏人的场所进行布置检查。如发现后,立即进行拘留并电告我局刑警大队或××分局刑警队
附:罪犯照片
电话:(0××)12345678(0××)56781234
联系人:×××××
19××年×月×日
命令例文9:
通缉令
公刑通字(××)第×号各省、区、市、地、县公安局(厅)、铁路公安分局:
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刘××,于19××年×月×日上午七时,窜到我市××区××路×号董××家中,用准备好的硫酸撒到董××脸部,并猛力压住董××往她嘴里倒,将董××烧成重伤,现正抢救中。刘××畏罪在逃。
犯罪嫌疑人刘××,男,28岁,身高1.82米,长方脸面皮较白,大眼睛、双眼皮、高鼻梁,操辽东半岛口音,讲话急时有些口吃。潜逃时穿黑色羊皮茄克,内穿白衬衣,浅米色毛衣、蓝色毛背心。下穿咖啡色毛涤长裤,内衬红色棉线球裤,脚穿棕色金猴牌五眼皮鞋,浅灰色尼龙袜。手提棕色人造革小型包,内装两节一号电池手电筒一个,黄色呢裤一条。身带人民币500余元。
请各地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查缉,并在无名尸体中注意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做案前曾声言不活了)。
如果抓获请立即拘留,速告我市公安局××区分局。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电话:警备(o××)6544321
普通(0××)6544567
××市公安局
19××年×月×日
简析:
例文8、例文9是两个格式的通缉令,由国家公安机关即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
例文8,标题写全称,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俱全,因为写作是早几年,虽未经法院定案,也称之为“杀人犯”,文中称“张犯”。因散发广,故无上款受文单位。正文三段。开头第一段写其基本情况及基本犯罪事实。第二段,具体描述其形象特点、衣着鞋子,便于察认。第三段为结尾,说明缘由,要求各地协助查找。附件写明后,就写下款,电话号码、联系人,年月日,应该骑年盖月盖上公章。
例文9,标题省去发文机关和事由,只写文种“通缉令”。写有上款,即发往单位通称。正文也分三部分:开头第一部只讲“犯罪嫌疑人”的故意伤害犯罪过程,注明已逃。第二部分即第二段描述其年貌身高、口音特点、衣服物件。第三部分为三、四段,要求收文各单位协助查缉、拘留,因犯罪嫌疑人曾声言自己也不想活了,特提出请在无名尸体中帮助辨认,抓获或发现即来电话联系。附照片。最后是电话号码。下款是发文单位、年月日、盖章。
命令例文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根据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的决定。对于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
一、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关押已满10年,确实改恶从善的,予以释放。
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缓刑时间已满一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服刑时间已满七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
1960年11月19日
简析:
这是一则只有国家主席才有权发布的特赦令。标题标出是国家主席的特赦令,文种的特出之点也出来了。正文共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个导语式的开头,极简要地只用一句话。写明依据和决策——根据何会、对何等人实行特赦。第二部分是特赦决策的具体内容,分三方面加序码讲对三部分人(三种情况)特赦。第三部分,规定这个命令由何机关执行。最后是署名和日期。文字的简练准确,区分的严肃具体,是本令特色;有区别才有政策,有政策才好执行。这种关系重大,影响广泛的公文,必定经过反复推敲,不宜摇笔即来,勿以短小而忽视,应从中学习更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