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项目管理是指项目管理者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及其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项目的特定目标,你知道怎样实施吗?下面是有2017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17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一、工程前期准备
1,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办理,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提供(资料由业主方提供)。
二、工程招投标:
1、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
2、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方式,建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招标代理费的支付,建议采用谁半标谁支付的办法。
4、招标中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编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按照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或规范格式(如有)制定,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执行。
6、招投标时最高限价的确定,由公司委托工程造价审计单位依据全套施工图纸及现行市场材料人工单价予算定额进行核算,出具工程瞀书,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三、开工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的“五通一平”工作,建议由中标单位施工,公司配合,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至施工合同价款。
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由公司(如业主方先行拨付规费)或业主方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等证照。缴纳应由施工单位缴纳的规费,提供中标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因双方中任意一方不能及时履行自己职责造成办证延误的,业主方原因除施工工期顺延外,负责赔偿施工单位基本的误工损失。施工单位责任,除合同工期不能改变外,还将赔偿公司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监理单位进场,监理单位在进场前须向公司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报公司备案存档。由公司答发进场通知书。
4、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前,须向公司及监理单位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授权委托书,单位应具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提供进沪备案登记表等。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进场目录及机械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预算书,材料及人工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公司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公司签发审批,开工报告后方能正式开工。
5、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在进场前须由公司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函通知并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范围,职权范围,并向项目负责人下发项目授权委托书。
四、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人员管理
A、公司对施工单位驻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职务等信息)全部存档备查。
B、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有在现场施工工人进行分班组人员(施工单位制表)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工种等)存档备查,有工人流动及单项工程结束工人离开工地需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更新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并报公司存档。
C、施工单位派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及上报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相符,并由公司抽查。不准随意更换关键职位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技术员,资料员等)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十天至三十天报公司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更换。否则公司有权终止施工单位合同,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D、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工作时间常驻工地,不准随意离开。如需离开须向监理单位工地负责人及公司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请假,得到审批同意后(请假条)方可离开,并将离开后的工作交由某人负责报监理及公司项目负责人备案。 E、由监理单位、公司组织的每周监理、质量、进度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安全员必须参加。不准无故缺席,否则公司按每人/次XXX元给予处罚。
2、安全管理
A、公司须与施工单位及项目部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规范,安全实施细则,安全责任划分,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
B、施工单位须每天向公司汇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
C、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即时提出,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存档。
D、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E、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全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平安卡,资料报公司备案并作为发放劳务工资的依据。
3、质量管理
A、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设计缺陷,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达到质量标准。
B、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C、施工单位不准随意变更施工图纸内容和设计要求。如有需变更必须征得公司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
D、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允许遗留质量隐患。
E、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必须上报公司并获得审批后方能实施。
F、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质量事故,公司有权进行干预及经济处罚,直至过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4、工程资料及竣工验收
A、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完成,不准滞后补做资料。
B、公司按周、月、季度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完整性,一经发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符,公司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严重处罚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完善工程资料。
C、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专职资料员,保证上班时间常驻工地,负责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试验、监理、建设、质检等部门的签字、盖章工作,保证工程竣工前所有资料齐全,不准漏项,漏检等情况发生。
D、工程竣工及中间验收由施工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及职能部门及时验收(包括自检、新验、复验、终检)做到每一步验收环节完整直至移交用户使用。
E、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技术等问题。公司需派专人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公司对验收中不合格项需对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处罚。
五、工期控制
1、公司在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须会同公司主管部门认真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准盲目跟从,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最短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实施。
2、按工程进度表,按时对施工单位所完成进度检查,对提前完成目标工期时间给予一定奖励。对工期滞后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补救,挽回工期损失并给予适当处罚。
3、严格控制施工总工期,在施工期为半程可顺排工期,日历工期精确至周工期,在施工期后半程采用倒排工期方式,日历工期精确至每天,冲刺阶段和关键工序可以精确至每小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期的顺利或提前完成。
六、成本控制
1、施工前,公司须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全套施工图纸,材料,人工价格做出准确分析,并出具全套书面报告。
2、公司对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确立准确的目标成本。
3、公司可将工程项目中的个别单项(如土石方,防水,外墙,门窗等)从主合同中剥离出来,进行单独招投标,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4、施工中,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经济签证必须符合严格的审批程序(监理、项目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司经济签证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5、工程结算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所委托的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决算进行不一逐一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审计单位及公司公章后生效(固定价格合同无任何增减项目除外)。
七、材料控制
1、由公司统一采购工程所需的主材(包括钢材、水泥、商品砖、石材墙地砖等)采购方式以公司内部实行供应商招投标方式产生。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
2、施工单位领用主材料需提前7-1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申请,公司主管部门对所报申请进行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审核无误,签字后方能发放。并加收材料采购费、库管费。
3、施工单位领用材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不准超前多领材料。一经发现将按多出正常用量部分两倍的处罚。
4、材料的调整、替换、代用须经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批。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5、工程材料管理实行门禁制度,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主要机械设备不准随意调出现场(工人自带小型工具除外),如确需调出现场,须经公司所派保安负责人签字,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调出现场。
6、施工单位所购买的材料,必须做到三证齐全,试验合格,进场前须经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如发现有使用不合格产品,项目负责人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已经使用产品全部拆出。更换合格产品,所有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工程款的支付
1、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期支付工程款。
2、施工单位按月(阶段性工期)所报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须经监理、项目负责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支付。
3、在支付工程款时,应扣回施工单位在公司所领材料的全部货款。
4、在支付工程款时,将人工工资应付款中扣出,由公司财务人员到现场按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真实)单独发放,保证每个人能按时领到工资,杜绝工人因工资拖欠闹事。
5、施工单位所报工资表须与公司留存的工人花名册及工人办理的平安卡相符,工人领取工资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签字认领,不准代领代签。
6、公司在每次给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5-10%做工人工资保证金,以防出现不可预见人工费问题。工程完工确保无任何拖欠工人工资款后全部返还施工单位。
九、合同要素
1、明确工程地点、名称、适用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
2、明确工程施工的范围,合同内所包含的工程子目单项。
3、明确工程施工的工期以及在工期实施中的奖惩。
4、明确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处罚。
5、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项工程之间的配合及配合费的支付标准。
6、明确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经济签证的范围以及变更后产生费用增减合同价款的标准。
7、明确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时间、部位。
8、明确对施工成品、原有建筑成品、管网、通信、电力、网络线路的保护责任,以及有换坏的赔偿处罚。
9、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处理及处罚。
10、明确合同,造价争议的处理方式及时限。
11、明确工程保修期的保修项目、时限、责任。
2017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为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业主方应提前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2、业主方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明确本工程执行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3、业主方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4、审查施工单位的人员上岗、设备到场情况,验证施工单位能否满足工程所需要求以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与证书、专业许可证是否达到业主要求的资质等级。
5、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业主方应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有目的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见证监督。
6、 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对于业主方供货,由施工单位收货(含卸车、保管),进场后业主、施工双方派专人清点,办理交接手续,业主方安排专人进行台账登记管理。
7、 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8、 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9、 按合同规定行使质量监督权与质量否决权。
10、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
1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1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13、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管理
1、对所承揽的施工任务及时填写《开工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发现施工现场与设计不符须做出改动时,应及时填写《工程联络单》,并由业主方签署意见,经设计认可后方可进行,不得私自改动;若发生费用变化的须经业主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礼貌用语,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必须准时参加工程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推迟参加应向业主方说明原因,并征得业主方的同意。
5、 施工过程中特殊工种人员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上岗证方能进行操作,否则,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停工整改或责令退出。
6、 未按施工程序、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的,所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及由此所带来的一切责任、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7、对施工中所遇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真实、准确、迅速的反馈给业主方,不得歪曲事实,严禁瞒报、谎报。
8、施工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完工的应及时提交《工期顺延报告》。
9、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施工中用于防护的设备(护栏、警示灯、警示牌、示警带、标识旗等)。
10、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时认真记录施工日志,并将每天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量、材料进场及使用情况)上报业主方。
12、 资料的编制必须准确、真实,做到格式和纸张统一、规范。竣工后向业主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含单线图)。
施工质量管理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要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
2、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配件等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牌、生产厂家、材质合格证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抽查。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立即退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建设项目;
3、施工质量实施“三检制”,施工工序未经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 认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必须办理验收,未经业主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施工,后果施工方自负。
4、严格各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当产生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6、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设计规定的材料、设备和配件,建立和健全质量检验体系,对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业主检查签字认可。
7、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专检。
8、各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业主方检查认可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9、要明确质量控制点,对于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检查到位。
10、对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业主方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11、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签认。
12、发生质量事故和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业主方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13、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及工程的中间检查验收工作。
14、质量验收与评定
(1)工程质量的验收与评定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级进行。
(2)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业主方对工程质量进行认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15、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处理
(1) 若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及时向业主方报告,业主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2)当出现质量事故后,现场暂时停工。施工单位立即向业主方报告,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临时措施,保护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3)每起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质量事故档案永久保存。
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要按照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如期完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根据施工现场环境、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图等实际情况,详细编写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业主方审批后实施。
3、业主方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并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报表和分析数据,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判定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偏差,应分析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对策并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4、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实行周、月报制。每周末施工单位将一周施工进度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安排上报业主方,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整个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投资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措施方案报业主方并经业主方确认。
5、施工单位需编制设备材料计划表,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验货,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施工安全管理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和制度。
2、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由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施工全过程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整改,确保整个施工建设安全生产无事故。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工程特点、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保证措施。
4、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逐级汇报,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5、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情况交底,并掌握施工安全状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的HSE作业文件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是否有标志和警示牌。
(2)现场各类人员都要配戴工作牌、安全帽、工作服进入现场施工。
(3)各种设备、材料按标准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标识清楚。
设计变更管理
1、凡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补充及材料的代用等都应办理设计变更,局部变更部分,在经设计代表及业主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
2、施工变更修改联络单业主方代表应会同设计代表和施工单位三方一并办理,材料代用应由设计单位拿出代用方案,由业主方审批后方能生效。
3、由设计部门签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相关的会议纪要,必须经业主方签认后下发各相关施工单位。
4、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修改联络单具有与设计图同等的效力,被修改部分应按通知单或联络单的要求执行。
5、设计变更通知单和设计修改联络单及有关的会议纪要都是重要的原始技术资料,收发都应办好交接手续,存档备案。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业主方供应材料设备
(1)业主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施工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业主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由施工方派人与业主方共同清点。
(2)业主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施工方妥善保管,业主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施工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2、施工方采购材料设备
(1) 施工方须按施工设计图、业主方供应材料设备范围编制材料申请表报业主方,材料申请表应写清楚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进度要求。发生变更时,施工方变更材料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按规定批准的工程变更单。
(2)施工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施工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业主方清点。
(3)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施工方应按业主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施工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施工方应按业主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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