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医疗保险四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2017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我县八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下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查和参保情况。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县城镇居民人员情况,我县组织人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在册的城镇居民全县总共有118298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入户调查40189户,调查人数29370人,全县调查率达到96.12%;据调查统计,全县城镇居民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10710人,已就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81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5599人,应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有23793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6876人,参保率已达到70.93%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系统软件开发情况。自10月31日通过定向招标的方式由浙大网新恩普公司承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项目后,组织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努力后,已顺利完成了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医院(药店)接口改造、功能测试等项目内容, 1月1日系统已顺利切换上线进行运行。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调研、仔细测算,出台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险工作总结文章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5个月,组织进行了考察学习、数据分析、测算论证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居民、社区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为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6月1日-8月30日),主要是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31日-9月30日),主要是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和硬件的调试工作;三是资金筹集及参保登记工作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主要是收取个人缴费资金,参保登记造册,收集参保资料;四是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是完成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召开总结表彰大会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自8月31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后,各乡镇(开发区)和教育部门按照会议要求都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7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二
一、继续开展制度创新,推动医保上新台阶
1、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改方案中关于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的要求,我市在苍溪县开展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打破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元制度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两统一”,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合二为一,不分城乡户籍一个制度覆盖,缴费三个档次自愿选择参保,按选择的缴费档次享受相应待遇。为便于管理,将原由卫生部门主管的合管中心、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能整体划转劳动保障部门,实现了城乡居民经办工作归口和统一管理。苍溪县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实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73.9万人,为应参保人数的100%。城乡统筹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二合一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
2、开展建立为鼓励病人合理就医机制的探索。为建立鼓励参保病人“小病进小医院,大病进大医院”的就医机制,我市改以往按定点医院级别确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按定点医院人均次、日均住院费用和2次以上住院率等因素确定起伏线的办法,其服务指标越高,起付线标准越高。这项机制的建立可引导参保病员根据自身病情和经济状况选择定点医院就医,解决了过去“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无人问津”的现象,更加促进定点医院合理收费,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市中心医院的次均住院医疗费用由年初12989元下降到年末7706元,降幅高达40.7%。
3、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为减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门诊负担,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中按照一定比例标准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在单次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4、开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的探索。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就医,出院时只结算属于本人自付的费用,其余属于统筹支付的费用,由县区医保局与定点医院按规定结算。实行这一办法,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垫钱数额大和报账周期长的问题,大大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
5、开展关破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法的探索。为妥善解决破产、撤销、解散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对有资产能够足额按省政府川府发〔20XX〕30号文件规定标准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照统帐结合方式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产不能按川府发〔20XX〕30号文件规定标准足额清偿但又能按该文规定标准70%清偿的,可以按文件规定70%清偿后解决其住院医疗保险;没有资产清偿或虽有资产清偿但不足该文件规定标准70%清偿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选择参保。
6、开展医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探索。我们抓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这个“牛鼻子”,在全市全面推行总额、指标、单病种、人头等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办法,增加了定点医院的责任,提高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风险,使医保基金支出的增幅比收入增幅慢14个百分点。
7、积极进行工伤保险监督管理新路子的探索。今年,针对少数煤矿企业招用矽肺病人,我们出台了招用工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企业招用工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效果明显。全市经体检共查处矽肺病人近80例,仅一次性待遇减少支出180余万元。
二、发挥竞争机制作用,做好“两定点”监管工作
1、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根据省医保中心《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我们组织以局长为组长,纪检员、党支部书记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内部检查评估小组,开展了针对局内各科室及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建设的检查评估活动。检查评估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内控检查中发现了一些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和经办管理,有效地发挥了内控检查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
2、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服务意识
我们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单位为整体目标,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重点,努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理论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学习、综合技能知识学习、到煤矿井下体验生活与企业职工交心座谈等活动,提高了职工的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创一流”活动中,我们组织各科室对业务流程、工作制度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建立意见箱,接受来自社会人民群众的监督,更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实现职工队伍服务意识和参保人员满意度都提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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