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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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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成立于1950年10月。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福建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 年,省法院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 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依法忠实履职, 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737件,办结636922件,比2014年 上升26.47%和18.40%;其中,省法院受理10159件,办结7724件,上升46.30%和34.26%。

一、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司法保障

全 省法院办结刑事案件54400件、判处罪犯61468人,民商事案件369968件、标的总额1613.22亿元,行政案件6787件、非诉行政案件 21158件、国家赔偿案件123件,执行案件150788件、标的总额124.21亿元,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196件,减刑、假释案件28502件。

着 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案件50297件,增强人民 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18件,依法挽回经济损失2.60亿元。充分发挥法治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加 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85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判处各类犯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4928人,判处 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9556人,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参与禁毒斗争和扫黄打非、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 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5件,加大力度惩治校园犯罪。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配合开展社区矫正等,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依 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利益诉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审结合同纠纷案件253155 件、标的总额1531.79亿元,上升20.78%和63.79%。着力保障我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涉及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 企业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3769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鉴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大幅增多,省法院 加强指导,各级法院通过设立金融审判庭或合议庭、完善工作机制等,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共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25549件、标的总额1070.5 亿元,上升42.44%和82.88%,依法保障金融安全和人民利益。

强化涉台、生态和涉外、涉港澳、海事海商审判职能。围绕我省 发展优势,拓展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2262件、两岸司法互助案件3788件,与高校共建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平台,第二次 入台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着力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生态司法“九项机制”,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014件。去年11月第一次 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在我院设立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龙岩中院、漳州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首批环境资源司 法实践基地,南平法院注重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顺应自贸区建设需求,专门设立自贸区法庭、审判庭,跟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 区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审判工作,审结案件8915件,开展《“一带一路”司法保障问题研究》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调研。福 州、平潭法院加强对平潭开放开发和福州新区建设的服务保障,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支持促进国际商事调解与仲裁,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切 实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加强对就业、教育、社保、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加大对涉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省法院审结婚 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42208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4605件,判决赔偿总额25.98亿元。注重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纠纷,审结案件 16006件,上升11.25%。着力保障城市建设与农村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17357件,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司法支持和 法律服务。探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全省有36个法院设立家事法庭或家事审判庭,三明法院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制定实施反 家暴行动计划,推广莆田法院反家暴联动机制。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2134人,做好轻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就业等工作。加强司法拥军和“结对共 建”,审结涉军案件167件。

加大力度化解行政争议。去年,行政案件受案增幅较大,共受理8352件,上升56.29%。各级法院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审结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4158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1.26%。推进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完善交流沟通、化解争议等机制,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 司法建议等制度。泉州中院通过听取专家意见促进行政争议解决。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赔偿请求人决定赔偿1018.38万元。

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启 动实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实行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去年9月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福州、厦门、 南平市中级法院和所辖6个基层法院先行试点。按照法官员额比例,开展首次法官入额考试考核。推进法官职务等级套改,做好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省 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准备工作。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司法责任制、专业法官会议等工作意见,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 则,明晰审判权限与责任,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全省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各试点法院探索建立审判团队,省法院机关从去年9月起全面推行合议庭办 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11848件。改革法律文书签署签发机制,促进审判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立案登 记制改革。从去年5月1日起,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至去年底,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330412件,当场立案 率为98.53%。从去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对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近选择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起诉。

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从去年9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保障依法公正审判。

深 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大调解力度,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173537件。出台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推 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厦门中院、莆田中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法院与13个部门和行业深化诉调对接机制,龙岩、宁德法院深入开展 “无访”“无讼”建设,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全国10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确定在5个法院开展试点,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和选任、退出、履职保障等进行改革。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6575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25%。

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制定《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细则》,促进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去年,全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0542件。

完 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出台刑事一审、二审和简易程序庭审指引等,有 效发挥庭审功能。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9.95%,全省各基层法院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5151件,福州、厦门18个 试点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459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去年,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 98.89%,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0.01%,二审后达到98.49%。

三、规范司法行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抓 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诉讼流程,严格公正司法。去年7月,省人大会听取和 审议省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项报告。抓好省人大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确保司法权规范行使。规范法官与律师关 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着力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基层基础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我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 院充分肯定。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例指导制度。全省法院有3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的典型案例。完善二审、再审工作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393095件,二审案件36873件;审结再审案 件1187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113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稳妥审结一批特赦案件。加强重大复杂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再审黄兴、林立峰、 陈夏影绑架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全省基层法院办结案件546371件,占全省法院办结数的85.78%,其中208 个人民法庭办结案件129633件。

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保公正。运 用政务网、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诉讼指南、案件流程等34类司法信息。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建成高清科技法庭450个、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 47个,做到每庭必录、网上可看庭。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查询等系统,公布裁判文书336426份。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完善短信自动告知、公开查询等功 能,为当事人推送执行案件节点信息219万余条,实现全程留痕。

创新完善诉讼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优化便民服务,建成诉讼服务大 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我省法院“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加强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 站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调解、信访管理信息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智能辅助等。泉州法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和闽侯法院ITC司法自助服务 终端、建瓯法院“P2P”点对点多元协作立案机制等,受到群众欢迎。出台《福建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3585.44万元,对14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2946.7万元。

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加快执 行信息化升级应用,全省法院网上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10.7亿元,查询房产、土地、矿产、车辆等40.51万件次,扩大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标的1799 件、金额39.49亿元。深化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6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执行联动威慑 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4150人,督促37949人自动履行义务。漳州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三明法院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 宁德法院将按揭贷款引入房产网络司法拍卖,促进执行工作创新和规范。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典型案例与法院新闻发 布制度,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月、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省法院编发典型案例选、司法品牌集等,全省法院组织主题开放日活动450多场、新闻发布会123 场。加强对案件态势、纠纷成因等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纠纷预警信息和司法意见建议。省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生态环境审判绿皮书》, 厦门海事法院首次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

四、着力从严治院,严明作风纪律,提升队伍素质形象

深入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推动在队伍素质、作风纪律和工作发展上见实效。坚持 立根固本,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周学习教育例会、月思想作风分析会和“集中学习月”等,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制定47项整改措施, 开展“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改,深化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难三案”、“差错漏失拖”等,落细落小,正风肃纪。推进“比办案、比服 务、比队伍、看实效”活动。省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和司法能力。深入开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四个人才工程”建设,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省法院举办新民事诉讼法、信息 化工作能力、新闻舆论应对等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11300多人次。推进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法院智库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司法人才库。推行逐级遴选、双 向挂职锻炼和岗位练兵、“传帮带”等,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继续办好海西法官讲坛、青年法官论坛等,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深 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定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实施细则”,完善法院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大督 察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法院监督员、廉政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全年共开展大督察1200余场次,强化执纪问责。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 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加大纪律审查和反腐惩治力度,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5件25人。

继续创 新推进法院党的建设。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创新“互联网+机关党建”。召开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责评议会,落实党建工 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三建”,推进党员先锋岗和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职工之家、综治平安创建。省法院被评为全省第三轮首批“平安单位”。做好省法官 协会、省女法官协会工作,开展福建法院建院65周年纪念活动。坚持典型引领,学习弘扬谷文昌、邹碧华精神和詹红荔、黄志丽先进事迹。全省法院208个集 体、346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第八届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省法院等50个法 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五、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 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法院工作和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专项督查,在思想 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依法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会审议意 见,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制定和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省“两会”联络工作规范》等,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97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17件,并抓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吸纳转化落实。完善定向结对联络、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 并通过电子信箱、短信平台、手机报等,及时通报法院工作,真诚服务代表履职。去年11月,省法院首次召开代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履职成果座谈会。自觉接受政 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密切联系,完善通报工作、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其中省 法院办复8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正为民司法。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忠诚履职、勤勉敬业,顺利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福建建设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奉献。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 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服务保障的司法能力水平仍需提高。二是有 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说理不透彻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便民利民、审判监督管理等需要加强,化解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需下力推进。三是有的干警缺乏职业道德和 法纪观念,作风不正、裁判不公、办案不廉,甚至违纪违法、贪赃枉法,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项试点工作需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依法独 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健全。五是矛盾纠纷多发复杂,案件总量加速攀升,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办案等问题更加凸显,法院人才队伍、职业保障、基 层基础等亟需改善。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措施不断解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 讲话、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 法,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从严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服务保障发 展大局。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好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金融借贷、新型城镇化等纠纷案件,依法化解各类矛盾和防范风 险,加强对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推进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围绕我省发展优势,创新推进涉台、生态、知识产权和涉外、 涉港澳、海事海商等审判工作,为我省自贸区建设、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推进社会治理,建设平安 福建、法治福建。

(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织密基本民生的司法保障网。加强对精准扶 贫、脱贫攻坚的司法服务保障,推进司法救助、挂钩帮扶等工作,着力满足贫困群众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广“跨域”立案服务等便民措施,充分发 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优势作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集中开展涉诉信访和执行案件清积活动。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推进实施“七五”普法。

(三)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级 监督、案例指导和审判管理,统一司法尺度。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深化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做好向省人大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加快三大 公开平台优化升级,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大数据中心建设等,构建案件信息标准体系,打造“阳光法院”“智慧法院”。推动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关系,共同维护 司法公正。

(四)扎实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健全立案登记制, 完善涉台、涉外、涉港澳、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庭审实质化改革。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刑 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完善执行信息公开、财产查询、司法拍卖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制度。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继 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家事审判、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改革工作。总结提升司法改革创新成果,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品牌建设。

(五) 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法官教育培 训,开展创新引领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持之以恒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严格执行《准则》《条例》, 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 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 职,公正司法,扎实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新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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