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的总结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关注,成为各国政府和消费者谈论的焦点。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对食品安全的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食品安全的总结篇一
有句话说的好“纸上得来终觉浅,实践方知世事真”。这个暑假我们开展了实践调查活动,让我深刻的领会到了这句话的真谛。
我们这次的课题是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以前总是从书上和电视新闻中看到各种关于食品安全的报道。比如:最近的xx事件、xxx事件等等。这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可能是因为我们身处校园学校给了我们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的原故。我们对食品安全还是却乏应有的注意,通过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其实我们更应该多注意食品安全的。正是因为我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才更应该去调查了解、学习。我们才能引起自己的注意。
其实通过这次的实践调查我才发现。其实我们看似安全的生活环境其实是多么的危险。没调查前我不知到街边的小摊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进货的,为什么这么便宜?不知道有些小餐馆为了方便厕所和厨房是想通的。不知道有些超市的熟食是草草打扫的有些都生了虫子.......
食品危机就在我们身边做为大学生的我们都没有引起相应的注意,更不用说广大的人民大众了。
通过这次的食品安全调查我们希望可以引起我们学生对食品安全的注意,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去关心食品安全的问题。让我们能拥有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同时经过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我也锻炼了我们的能力,这都是我们从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从而为我们从学校迈入社会有了一个良好的过渡。让我们明白了真正的知识从来都是从实践得出的。
对食品安全的总结篇二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xx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 [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 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 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对食品安全的总结篇三
根据省局**局长和市局**局长的讲话精神已经省局《关于强化“十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xxxx,其中共查处食品无照经营户1xxxx,查处劣质奶粉案件xxxx,销售冒牌酒xxxx,罚没款2.xxxx元,案值1.xxxx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知道,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责任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20XX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xxxx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xxxx,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xxxx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积极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通知书,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xxxx次,检查41xxxx,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xxxx,依法立案查处1xxxx,罚款金额2。xxx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xxxx。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xxxx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xxxx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7xxxx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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