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我国房地产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总量增长很快,但也出现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商品房大量空置已成为房地产市场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商品住宅的积压沉积着大量的银行资金,不仅影响了房地产业本身,也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造成了恶性循环,它不但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品房租房合同相关注意事项。欢迎阅读和参考!
商品房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约合同时应注意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本条款内容据实填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这是双方联系畅通的基础。当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通知变更为准。买受人为多人时,应约定所占产权的比例,并且指定一个或多个为联系人。
二、项目建设依据、销售依据:根据售楼现场公示内容认真核对,据实填写。
建议双方在空白行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分摊土地的使用年限。
三、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依据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商品房的位置、户型、面积、阳台等,本条款需注意的是:
1、预售期房的面积是预测面积,可能和产权登记面积存在误差,现售房屋的面积为实测面积,即产权登记面积。
2、建筑面积的约定应在附件二中对分摊的情况给予说明,依据测绘报告如实填写。明确参与分摊的部位名称、大致位置等,分摊方式是按比例分摊、协议分摊两种方式。
四、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有三种: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按揭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相对比较简单,按揭贷款支付方式较为复杂,容易出现纠纷,应进行详细约定:
1、首付款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剩余房款的数额和贷款方式。
2、因买受人或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3、出卖人为买受人贷款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有关约定。
4、因非双方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约定,且不得排除解除合同的权力。
本条款需注意的是买受人应当提前掌握贷款银行的贷款政策,确保自己符合贷款要求,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五、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处理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的处理办法。面积差异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约定。建议合同双方选择第二种处理方式即按法定原则处理面积差异。
六、交付条件:交付条件在《郑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2、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3、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上述条件为最低交付标准,双方还可就其它方面做出交付约定。
七、交接:一般包括:
1、通知。出卖人认为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书面通知书。
2、查验。买受人在接收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现场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交接单、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如果发现所交付的商品房和小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出卖人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修复整改或采取双方同意的其他处理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对所交付的商品房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签署交接单。如果买受人确认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卖人也已确认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单。
4、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执行,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进行明确约定,由物业公司进行查验交付,并向业主出具承接验收单。
八、装饰装修情况的约定:双方应就下列部位明确约定:外墙,内墙,顶棚,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阳台,电梯等。对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考虑到实际施工中,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在主体封顶后实施,签订合同时所用材料的厂家没有确定,双方应就设备的技术标准、性能等通用标准进行约定。精装修的应详细约定。
九、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基础设施,一般是指与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相配套的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是指与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相配套的教育、商业、服务、管理用房等建筑。双方应对基础设施的运行方式及违约责任做出详细约定,与该商品房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时间不得晚于交付时间、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出卖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向买受人介绍会所、幼儿园、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对其名称、用途、面积、位置、运行方式、产权归属等做出约定。
十、关于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约定:根据《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买受人可自行交存,也可由出卖人代为交存,需提醒的是交存时限为房屋交付使用前。
十一、产权登记的约定:主要是分两部分,一是产权初始登记,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二是转移登记,双方申请办理可自行约定时限及违约责任,建议取得初始登记后120日内办结。
十二、前期物业服务的约定:前期主要是指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阶段,由出卖人公开选聘物业公司并经主管部门备案,买受人应对前期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和临时管理公约。买受人在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的约定:本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有逾期付款、逾期交付、产权登记延期、配套设施延期等,根据对等的原则,双方应按照违约责任约定赔付标准,赔付标准的约定注意双方对等原则。
十四、双方经协商设立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五、本合同签约参考文本没有修改原合同的内容,而是完善了合同中约定不清的条款、增加了应该约定而没有约定的内容。完善条款主要是在合同条款的下方以建议的形式提醒双方进行补充填写,增加条款主要是在合同的附件中进行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块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____坐落_________。项目总平面见附件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项目之商品房买卖,订阅本契约。
注意
1、如房屋为共有,共同购买人的名字要写全。
2、看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避免权益受损。
3、此条为买卖契约标的的详细状况,应尽量详尽、明确,以便交付、验收时对照。
第一条 :标的
第一款: 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房屋;该房屋使用功能为 住宅(住宅/办公/商业) 该房屋主体建筑总层数_________层,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__层,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__层;属框架框架/框剪/砖混)结构,层高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标准见附件2,该房屋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见附件3,装修装饰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第二款: 本契约所称“该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屋的土地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款: 甲方已申领宁内销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南京市商品房销售/外销许可证》,依法可以销售该房屋。
注意
1、审查开发商的销售许可证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购买的房屋在内。
2、不要疏漏层高,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面积。
第二条 :价格 乙方购买该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大写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币种为人民币。
注意:购房单价应以双方实际商定的价格为准,谨防出现多重价格,如有让利,应当明示。
第三条 :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第一款: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_________万)(小写:_________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款: 甲乙双方履行契约时,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2.在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注意:为使购房手续简化,此款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一款: 乙方按照本契约附件5载明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 如乙方违反本契约附件5的约定,乙方承担下列第2种违约责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间的违约金。
2.按照每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三款: (以下适用于一次性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式_________%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例与甲方违约的情形应当对等,购房者更要考察甲、乙双方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最大。
2._________ 第四款: (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_________%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约,甲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_________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提示事项同上
2._________
第五款: (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以下约定处理:_________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迟延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须明确约定,以防产生纠纷无约可依。
2、如果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约定如贷款不获银行批准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 :(本条适用于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
第一款: 该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预售款应用于有关该房屋的工程建设,由开户银行监管。
第二款: 甲方如将该预售款挪作他用,视为甲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契约,甲方在_________天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便应不低于乙方按揭贷款的利率,否则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以真正的维护,最终遭受损失的仍将是购房者。
2.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2.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3._________ 注意: 1、选择第2种方式处理的应注意违约金的比例与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
2、有些开发商往往要会求购房者给予以3个月左右的交付宽限期,但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处“陷阱”一定要防。
第三款: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
1、逾期交房的催告期不要约定太长。
2、在选择解约的情形下,违约金的比例应高于银行货款利率,以防开发商在房屋涨价时,不惜违约而另卖高价。
2._________
第七条 :(本条适用于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交付的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交付时间
第一款: 甲方应按附件2载明的时间将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第二款: 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的,甲方承担下列第_________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每天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此处应明确约定清楚,有些开发商经常将此处填为空白,而交房时,很多配套设施如道路、水、电、气等根本无法使用,以致房屋实际无法使用,贻害不浅。
2.双方约定其他处理方式。
第三款: 甲方未按前款约定的时间交附件2中第1-6项公共配套设施,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注意:明确注明,如道路、绿化、水、电、气、防盗系统等。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将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
第八条 :房屋交付标准
第一款: 甲方应按第一条约定的标准交付该房屋。
第二款: 第一条约定的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甲方预测,如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误差,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2.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注意:
1、面积误差选择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选择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三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与第一条约定标准不符合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但本条前款和第4、5款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一交付该房屋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注意:此处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结构、层高、室内及公用分摊面积,如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降价或甲方按总房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承担责任,并加倍赔还定金。此处用“空白”是不明智的。
2._________
第四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甲方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交付附件2中第_________项公共配套设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并于交付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2约定标准。
3._________ 注意:如甲方交付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低于约定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由甲方进行补偿,直至解除契约。
第五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有关装饰装修及设备的重置价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4约定标准。
3._________ 注意:此处可约定,如争取补救措施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按重置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六款: 乙方依本条上述约定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第一款: 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款: 该房屋交付后,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责任:
1.视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该房屋,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2._________
注意:可选择甲方承担第一种责任。
第十条 :房屋交接手续
第一款: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附件6),即为交付。
第二款: 若乙方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未对该房屋进行验收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按每天_________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注意:此处交接时间不宜太短且管理费不宜太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当向乙方提供附件6《质量保证书》和附件7《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 :房屋保修
第一款: 保修期按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二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赔偿乙方:
1.乙方实际损失。
2._________
注意:此处可约定实际损失的范围。
第三款: 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系甲方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有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约定见附件8。
第十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第一款: 下述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下列第_________项权利;甲方保证,该第三人已书面同意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
1._________(第三人)的抵押权。
2.承租人(第三人):_________的权利。
注意:
1、尽可能不购买存在权利瑕疵的房屋。
2、可以该房屋有对外出租,抵押的情形,应予明确。
3、可以补充约定如甲方隐瞒权利瑕疵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3._________
第二款: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上述第三人权利:
1.(以下适用于抵押权)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张上述抵押权的书面保证,并于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前消灭该抵押权。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占总房款_________%的赔偿金。 (以下适用于承租人的权利)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从_________时起将甲方的有关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对预收租金按实与乙方结算。
2.双方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手续
第一款: 该房屋交付后90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输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第二款: 如违反前款约定,则不协助方向对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每天_________元计处,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应约定如果甲方的原因现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地产证的情形如何处理及赔偿责任。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通讯 一方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本契约的通讯,以本契约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有关通讯不能送达或送达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契约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解决争议的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建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作为附件9的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契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内容与铅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字
甲乙双方以本契约的汉语文本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与汉语文本有冲突,以汉语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约一式五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份。
附件
附件1、总平面图(略)
附件2、公共配套设施
附件3、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略)
附件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5、付款方式及时间
附件6 质量保证书 房屋交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