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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扶梯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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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扶梯亦称自动扶梯,或自动行人电梯、扶手电梯、电扶梯。那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扶梯保养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电扶梯保养合同范文一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扶梯保养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概述

  1.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原则,经协商甲方电梯委托乙方承担维修保养;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如下:

  1.2服务期限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承包方式:小包(注:小包指乙维修保养,电梯配件及相关辅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条款附件)

  1.3.1合同费用明细:

  1.4 付 款 方 式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1.4.1付款方法为 个月,以人民币 元应于 年 月 日支付。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乙方责任

  2.1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维修中双方需配合各尽其责甲方应及时抚慰和疏散群众人员。

  2.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通过年检;负责协助办理对电梯申报、年检取证工作(经费由甲方承担)。

  2.3每月负责2次正常维护保养,当电/扶梯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接到用户电话的30分钟内赶到现场(本市区内),迅速排除故障,使电梯尽快安全运行。

  2.4如乙方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因故推迟时间,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扣除当月一台电梯维修费用的50%。乙方向甲方提出电梯所需整改的项目后,若甲方未能及时配合乙方实施,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5因甲方的责任(如部件丢失、电梯进水、火灾、外力碰撞、化学腐蚀等)导致的电梯设备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不属于正常维修保养的范围;乙方有偿负责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6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修理、改动、更换等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章 甲方责任

  3.1甲方应为乙方的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组织非乙方的雇员进入设备的专用区域。

  3.2负责向乙方提供全套的电梯技术图纸资料,甲方应按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电压波动不大于±7%,机房温度保持5-40度之间;具有可靠防火、防窃、防水、防鼠条件。承担电梯正常维护保养以外的大修、改造及零配件购买费用

  3.3甲方应让持证人员按规定操作,避免人为操作事故,防止人为的蓄意破坏。如甲方人员违反电梯操作,使用规程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3.4应电梯相关保准新增条款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安全部备案后生效。

  4.2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4.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3.2若甲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且在乙方发出

  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乙方有权追加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0%,并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4.3.3如果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并重组除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4.3.4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4.3.5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养内容实施,乙方应及时更改,如在规定期间仍不更改,双方应协商直到终止合同。

  4.3.6如果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干预、暴乱、封锁等)而无力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四章 违约

  5.1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30%。

  5.2非4.3条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双方书面达成一致的,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两个月的电梯保养费,未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的应加付1个月的保养费。同时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已发生的经济财务关系的清算及经济损失的索赔权利。

  5.3保密条款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即视为违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6.1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讯,通过邮寄方式或传真方式发到其登记办公地址后即被视为传达。

  6.2本合同所附之技术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3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改变电梯现有结构装置或增加新功能。如有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

  6.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技术监督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章或公章: 合同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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