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草采购合同
布草采购合同范文篇一
买方:卖方: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布草类。
二、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详见布草订购清单(共页项)。
三、运输方式:买方代办运输,如买方要求其他特殊运输方式的,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包装方法:纸箱、胶袋。
五、验收方法:
1、包装完整,按卖方提供的规格书或经买方确认的样板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卖方应在一个月内负责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卖方应以合同实际数量进行生产送货,交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允许有以下的误差,最终以实际到货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3、卖方布草(纺织品)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商业惯例,定制漂白、染色产品依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偏差,在标准的允许范围内会有一定的缸差、色差,则产品其实际交货颜色和色卡或样板允许有少许偏差。
4、根据星级酒店用纺织品国家标准,产品规格允许有以下的偏差,毛巾类产品公定质量允许有3.5%的偏差(10条称重),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有+3%~-5%的偏差。
六、产品质量标准:卖方销售的所有布类、毛巾类等产品,符合各相关国家标
七、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八、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RMB:元)。
九、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条款。
1、卖方承诺尽最大的努力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但若有不可抗拒力,以致影响进度,卖方将把实际情况及时告知买方,并与买方协商需要顺延的时间。
2、如果买方没有在合同指定的日期内将货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有权推迟送货并无须交纳违约金。
3、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不可抗力:买卖双方之任何一方在尽其职责的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余两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之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公共暴动、洪水火灾、罢工、停工或其它劳资纠纷或其它相似的情况。
甲方:乙方:年月日:
布草采购合同范文篇二
合同编号:
买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卖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客房布草类。
二、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详见布草订购清单(共页项)。
三、运输方式:卖方代办汽车或铁路运输,保险和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如买方要求空运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的,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四、包装方法:纸箱、胶袋。
五、验收方法:
1、包装完整,按卖方提供的规格书或经买方确认的样板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卖方应在一个月内负责退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卖方应以合同实际数量进行生产送货,交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允许有以下的误差,最终以实际到货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3、卖方布草(纺织品)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商业惯例,定制漂白、染色产品依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偏差,在标准的允许范围内会有一定的缸差、色差,则产品其实际交货颜色和色卡或样板允许有少许偏差。
4、根据星级酒店用纺织品国家标准,产品规格允许有以下的偏差,毛巾类产品公定质量允许有3.5%的偏差(10条称重),水洗尺寸变化率允许有+3%~-5%的偏差。
5、货到
六、产品质量标准:卖方生产的所有布类、毛巾类产品,符合各相关国家标准。羽绒产品符合欧洲标准(EN12934)。
七、交货及仓储:
1、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并且样品经过买方确认后天内分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即。
2、如因买方工程延期、仓储等各种原因,使得买方需要卖方推迟送货的,买方应在合同约定供货期满前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可代为存储一个月,此一个月仓储费用由卖方承担;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段内的仓储费按每日30元/M3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延期收货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否则卖方有权加倍增收仓储费。有鉴于布草产品的特性不耐久存,如经沟通后买方仍要求继续推迟送货的,卖方有权先自行处理相应货物,待买方提前通知送货时再另外生产,且此时不属卖方违约。
3、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从买方书面通知卖方推迟送货、且卖方代买方入库储藏之日起算。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买方须付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做预付款。
2、货到天内,买方需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于货到60天内无质量问题(非正常洗涤和人为因素除外),买方一次性付清。
3、为使买方得到合理保障,本合同所有货款由买方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卖方指定的账号。
九、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RMB:元)。
十、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条款。
1、卖方承诺尽最大的努力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但若有不可抗拒力,以致影响进度,卖方将把实际情况及时告知买方,并与买方协商需要顺延的时间。
2、如果买方没有在合同指定的日期内将货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有权推迟送货并无须交纳违约金。
3、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买卖双方之任何一方在尽其职责的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余两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之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公共暴动、洪水火灾、罢工、停工或其它劳资纠纷或其它相似的情况。
十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未征得对方认可,买卖双方不得单独更改合同内容。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买方:(盖章)
买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卖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