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模板购销合同范本(2)
不计损耗,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5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5.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单位(大写: 元/单位,含发票税金、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各种费用)。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适当调整价格。(单价调整约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
5.2产品货款的结算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每次供货经甲方验收确认签字后即结算当次货款;
(2)甲方按固定时间向乙方结算,每 月结算一次;
(3)供货完成后一次性结算。
5.3货款的支付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5.4当工程款未到位,项目出现临时性资金困难时,甲方顺延付款时间,乙方不能因此停止供应模板(木材)。
6 验收方法
6.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标的货物 日内组织验收,由甲方指定的人员验货签收并签字后的单据为结算和质量认可凭证。
6.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对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3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验收单必须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确认后为准。
6.4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7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与方法
7.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或质量等不合规定,有权拒收乙方货物,若乙方不能当即运回的,甲方应妥为保管,同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及时运回更换(建议60天左右,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乙方不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运回货物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及甲方保存货物的必要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 乙方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供货,乙方逾期交货的,除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幅度为10%—30%)外,还应赔偿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窝工等经济损失;逾期 天仍未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收货利用,双方可协商变更价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可拒绝接收;如甲方接货,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8.6乙方提前交货,甲方同意收货的,可按用货计划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通知乙方,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乙方发货。
9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编制好用货计划,在需要供货时,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让乙方有时间准备货物,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货款,如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欠付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则上为本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
11.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12 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可根据需要增加合同数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木模板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工程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购买合同条款商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工程内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总价为人民币65,000元(陆万伍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付款给甲方人民币60,000元(陆万元整),剩余所有款项待乙方将工地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运走时全部付清。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乙方所购买的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外运。
2、甲方需在乙方付款后7天内通知乙方运货,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将工程所有模板、木方、竹架板、柴火交由乙方运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外运材料时不得将甲方钢管、扣件、钢筋及其它材料运走,如有发现,一律重罚。
四、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五、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货款两清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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