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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建材购销合同范本3篇

谢桦分享

  为了从资源市场获取这些资源,必须通过采购的方式。也就是说,采购的基本功能,就是帮助人们从资源市场获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砖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砖建材购销合同范本一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分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瓷砖购销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瀚林华府工程所需的砖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瀚林华府 工程地点:瀚林华府

  建筑面积:甲方所做项目的面积

  第三条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砖应符合蚌埠地方标准 第四条 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乙方向甲方供应之砖,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约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以甲方要求的质量为准执行,若乙方对甲方质量结果有异议,可请双方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化验仲裁。若所交付的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运回不合格品。

  第五条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场量实际数量为准后卸货。

  第六条 1、价格价格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以上是明细表格,根据市场行情涨幅。

  2、联系方式:

  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要求乙方供应所需砖规格、数量,以甲方采购员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为依据进行供应。 第七条 违约

  1、在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因素导致停产,双方互不赔偿,应结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终止。

  2、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依据约定如实、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发现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视为另一方违约。这种情形下,守约方应追究违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蚌埠市法院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结束。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笔签字: 供方代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砖建材购销合同范本二

  甲方(购货单位):

  单位地址:

  乙方(供货单位):单位地址:

  一、在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就乙方供给甲方机制页岩砖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企业标准执行,符合企业标准(国家有相关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随车必须带产品的出厂报告、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如果有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产品需求量及交货时间:甲方应根据施工需求量提前10天电话通知乙方所需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务必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

  四、运输费用,交货方式:

  1、甲方在施工现场收货,地点为 工地,乙方负责运输、卸货,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甲方必须保证提供卸货场地道路的平整畅通。乙方以甲方指定的收料人同时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收料人为( )。

  2、甲方所点数量以堆码在现场的数字为准,所有堆码在现场之前的所损砖均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瓷砖购销合同范本1、本合同价款结算周期为每月月底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80%,转账支付,结算时出具有效税务发票。甲方没在商定的期限内付款,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延期付款时间,如两月未付款且协商延付款未果乙方有权停止供砖。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更换供货商,必须在结清甲方的货款后,才能让另一方进场,否则视为违约。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供应合格货物,甲方有权另行采购,且超出价差由乙方负责,在未付款中扣除。

  六、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购买人(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供砖单价有效期2014年6月21日至2015年6月20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签字和盖章即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收货电话: 发货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砖建材购销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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