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再加之流动人口的增多,房屋租赁也势必成为缓解房屋买卖的市场压力和社会压力一种重要的选择。那么签订工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工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昭阳区凤凰办事处荷花社区八组,法定代表人:崔国庆,身份证号码:532101196110011216
乙方(承租方)昭通市盐津县落雁乡保隆村河坝社5号,法定代表人:王付忠,身份证号码:5321241980042421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厂房场地及房屋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概况:
1、该厂房及房屋位于团结路西延长线路口往北100米 左右,珠海大道路旁。
2、该房屋建筑面积240 ㎡,共计二层,场地 ㎡。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13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5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房屋和厂房前三年(每年租金为:4800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后两年(第四年、第五年)在之前的价钱上增加2000.00元,即后两年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付款壹次,头年期满后付第二年的租赁款。
3、其他条款
1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2本合同到期后,连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未尽事宜,双主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13887054677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13887107876
见证人:
年 月 日
工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厂房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开发区孵化园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厂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1.2甲方作为该房屋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厂房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厂房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工业生产用厂房、宿舍楼,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厂房的验收依据。
1.4甲方同意在该房屋厂房3楼上另建900平方米的厂房,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批租金后3个月内建成,并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电子类产品(包括 等)生产、员工宿舍、办公。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房屋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11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2011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房屋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甲方加建的厂房也按此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支付拾伍万元,签订后3个月内再支付拾伍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贰拾万元。加建的厂房在交付乙方使用后 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4.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预期部分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及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六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6.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管理职责。
6.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在租赁前就有损坏或故障的,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6.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甲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房屋厂房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币) 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房屋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房屋房屋厂房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