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维保合同范本
蒸汽锅炉作为动力能源介质的生产设备在工业生产和人们生活中一直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对于蒸汽锅炉维保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蒸汽锅炉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蒸汽锅炉维保合同范文一
客 户: (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 话:
维保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 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 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 小时。
6.服务项目
6.1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 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1.1乙方按照锅炉有关行业规范和规定,一般提前3日主动向甲方通知上门维护时间计划安排,并经甲方确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 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 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 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 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 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1.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 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人民币 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蒸汽锅炉维保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锅炉设备正常维修保养,保障设备正确操作与安全运行,延长甲方锅炉使用寿命,使用户无后顾之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锅炉维保工作承包给乙方,特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及方式:
合同期内,对甲方锅炉进行两次维保,并提供报告书,说明检修、保养情况,以及设备现时状态。检修时重点解决以前锅炉运行突出的故障现象,全面对燃烧机进行维修保养。达到甲方锅炉设备全年正常运行之目的。具体包括:
1.对炉本体检查维护:保温材料检查、隔热材料检查。
2.燃烧机机械部分检查维护:传动部分检查、紧固部分检查、风道系统检查、叶轮及挡板部分检查、供气阀组检查、密封检查、风压气压开关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3.燃烧机电器部分检查、维护、调校:电机绝缘检查、接触器检查、热保护检查、接线检查、电离子棒功能检查、电火变压器检查、点火电极检查、伺服马达检查、检漏功能检查,并对检查出的故障或隐患进行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行。
4.对燃烧机供油、气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查维修。
5.锅炉控制柜及控制电路的检查维修。
6.锅炉附机配件检查维修包括:压力调节器、浮筒式液位计、双色水位计、板式水位计、水位计附带旋塞阀。
7.以锅炉附带各种报警、保护功能检查维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其内容包括:燃油、燃气阀组检漏功能,燃气气压保护功能,油泵、油压调校,火焰检测熄火保护功能,风压保护功能,高低水位报警保护功能,气压报警保护功能。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提供相应配套的水、电等便利条件;
2.提供机组相关的材料说明及管路设置情况;
3.对乙方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的热水机组进行维护保养;
2.做好年度维修、保养,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3.定期(每月2次)对燃烧器三级过滤网进行清洗;
4.对水处理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对水质抽样分析,检验;
5.定期对主机清洗,平时加药、煮炉(本项单独计费);
6.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监督、评价。
以上条款采暖期间跟踪服务。
7.保证以上服务全方位、优质、高效、安全、及时、规范;
8.保证操作技术人员,所需更换零部件、材料优先及时提供;
9.保证所更换的零部件性能良好,所更换零部件自更换之日起两个采暖期内包修;
10.保证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半个小时之内到达,并开始维保工作。
11.保证在锅炉停止运行后50天内完成南院锅炉系统所有保养工作(本地无配件,购买时间不计入)。
12.在非维修时间,保持供暖管网系统充水保养。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五、付款方式
首次付款在锅炉运行60日后七日内付2000元,维保工作结束后七日内付清余款。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书自2011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至2012年4月10日终止。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从余款中扣除。甲方如有违约,每次按50~200元人民币在余款中增加。双方均有诉讼的权利。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之一方如将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者延长,需提前二个月向对方提出方可生效。
2.合同有效期间如遇地震、洪水、火灾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时,本合同不生效,双方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蒸汽锅炉维保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
受托方:
经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贵单位四台锅炉高效低耗,安全运行,降低运行成本,我公司将对贵单位的二台热水锅炉及二台蒸汽锅炉,进行一年一次保养和全年维护包修,先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维保设备名称、数量
1、热水锅炉 2台
2、蒸汽锅炉 2台
二、维保项目及内容
1、四台锅炉本体检修
①烟箱门、炉头、防爆孔检修;
②烟箱门等所有联接口的密封面,螺栓检修;
③火管、炉膛、前后烟箱除碳,清扫检修;
2、四台进口燃烧机检修调校
①燃烧机整机清洗除尘检修 ②风机电机维护检修
③点火装置及线路维护检修 ④燃气过滤器清洗检修
⑤风门伺服机构检修调校 ⑥燃气双重电磁阀检修
⑦风机鼓风叶轮除尘检修 ⑧燃烧机电气线路等检查
3、四台锅炉电控装置及电控辅件维护检修
①电控柜及柜内仪表,仪器校验维护
②进出水等温度传感器维护检修
③蒸汽压力控制器及电接点压力表维护检查
④水位控制器维护检查
⑤控制及保护锅炉的其它电控元件及电控装置检查校验
三、维护保养方式及受托方承担责任和义务
1、当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委托方要求维修的电话通知后,受托方维护人员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对需要换配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配件。
2、一年一次的维护保养按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进行全面保养。
3、受托方应做好维护保养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因其维修人员疏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维护保养及维修协作工作中的委托方义务:
1、提供现场维护工作所需能源,协助受托方解决相关不可移动的维修设备。
2、对受托方维修人员超时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方便,解决维修人员实际困难。
3、委托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运行操作原始记录。
4、所必须更换的零配件由受托方负责提供,零配件价格参照受托方提供的价格和市场价格,由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共同确定,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五、维保合同总造价: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
六、合同维保期限:维护包修期限一年,从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七、付款方式及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委托方凭受托方的正规收据十日内付合同额的50%维保费,在一次性维护保养工程完毕,设备运行正常,委托方凭受托方开据全额发票十日内付合同额的40%维保费,合同余款10%的维保费做质保金,合同期到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2、合同中未尽之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谅解,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3、受托方开户名称:长沙圣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受托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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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锅炉改造合同范本
6.锅炉维修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