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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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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承包责任制是组织最高管理者根据组织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需要,制订出在一定时期内组织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总承包,对于项目承包合同书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在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业主: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二、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三、工程技术标准

  1、路基宽度6米;基层采用16厘米石灰碎石,宽度5米;C30砼路面面层宽度为4米,厚度为18厘米;包培路肩每边1m。工程数量、单价及金额合同段长度为 米 ( 基层 平方米;面层 平方米)合同总价: 元(大写 )(包含包培路肩)。

  五、合同形式

  1、该工程采用单价和总金额承包合同,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单价及总金额。工程结算时,以实际量验的工程量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工程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资金超支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乙方签定合同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否则取消施工资格。

  六、工期

  工期为30天。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之日止。每延期一天时间罚款1000元。若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100%合格率。

  八、质量缺陷责任期

  质量缺陷责任期从竣工初验合格之日起,时限为1年,1年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缺陷,乙方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修复完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此项协议,甲方有权责成第三方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安全生产

  乙方应加强生产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路段警告、警示标志设置齐全,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民事纠纷由乙方责任协调解决。

  十、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乙方必须严格地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砼拌合机必须采用强制式拌合机,模板必须全部采用钢模板,模板高度与砼板同厚,严格控制水灰比,掌握好切缝时间,及时切缝、灌缝,断板现象不能超过规范标准要求,拆模一定按时间要求进行,砼养生一律用草袋覆盖等。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石子规格采用1-2、1-3两种规格;砂采用水洗中粗砂。

  十一、施工进度

  乙方要在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内向甲方递交各自工地负责人、质量自检负责人、实验仪器、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无工程技术人员的不得施工。乙方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

  十二、工程试验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提报砼配合比试验、各种原材料实验(水泥、砂子、碎石等)否则不予开工。工程施工中试块必须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做,按时间要求做试压,试压时监理人员必须在场,否则判工程不合格,不予拨付工程款。

  十三、质量检验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要建立完整的质量自检系统,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的自检,做好各工序原始施工记录。每完成一道工序将自检报告书报监理人员复验,凡没有自检验收报告者,监理不予组织验收。每道工序经监理组织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视为无效工程,不予认可。

  2、工程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所用原材料必须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抽样试验。对不合格材料,监理有权停止使用,并要求乙方对使用的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及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听监理人员管理及停返工指令继续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耽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与监理人员串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另外追究监理人员的责任。

  十四、内业资料

  乙方各项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各项内业资料不齐全,不随着工程的进度整理内业资料,内业资料不真实、胡编乱造,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拨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出现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五、施工所需场地、水、电等方面由乙方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付款方法

  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根据工程进度视甲方资金状况,按照相关合格工程量进行付款。乙方各种机械进入场地,路基处理完毕后,甲方预付工程总金额的30%,然后按照施工单位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情况,严格按照拨款程序,报请甲方法人代表审批后给予支付。乙方持有效发票进行分期领取,年底除预留10%保证金外,付清剩余工程款。剩余10% 的保证金,一年后工程保修期满、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后,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结算付清。

  十七、违约

  1、由于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局部损坏,乙方必须在规定期内修复,否则按违约处理。

  3、若该工程出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以后不准参与泗水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工程缺

  发包人(甲方):(签章) 承包人(乙方):(签章)

  时间:

  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对承包人的过程监控力度,提高项目赢利能力,明确长沙事业部与承包人的责、权、利,实现公司与承包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规避项目管理风险,依据公司及长沙事业部有关办法及相关规定,制订本条款。

  第二条 本条款共分十三章,包括总则;定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风险抵押;工程价款;项目组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和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及CI形象;工程分包与分包结算;工程质量保修;后续工程的跟踪与承接;外部关系协调与处理;其他。

  第三条 承包人认同并遵守事业部(公司)关于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事业部(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接受事业部(公司)按企业规定对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查、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承包合同是以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基础,

  本承包合同未作规定的,均按公司与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执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全面履行主合同。

  第五条 本条款适用于长沙事业部所属内部合作项目。

  第二章 定 义

  第六条 内部合作项目;承包人

  内部合作项目指经初步测算为预亏或赢利空间较小,利润率不高的自营项目,为了提高项目赢利水平,拟采用自营项目的过程监管方式,外部合作项目的核算方式运作的新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

  采用A方式,承包人指项目经理个人;采用B方式,承包人指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承包人原则上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范围:主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成本、包文明施工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承包:

  A方式: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商务经理由事业部委派),原则上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用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

  B方式: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也即项目内部股份制合作承包),原则上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适用项目承包班子集体承包方式。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在合作协议条款中明确。

  C方式:公司内部模拟股份制,项目承包班子与公司共同作为股东实行股份制承包方式。

  第四章 风险抵押

  第八条 采用内部合作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或项目股东)均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其中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方式的项目,项目经理承担全部风险抵押金;实行项目承包班子承包的项目,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承担40-50%,其他项目承包班子成员(其他项目股东)承担50-60%,风险抵押金具体金额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九条 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天之内,承包人需到财务资金部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原则上以现金缴纳,特殊情况承包人可以用有价证券、房契及实物抵押等形式缴纳,抵押其间不计算利息,财务资金部出具收款收据或抵押凭证,未按期缴纳风险抵押金的视同放弃承包人资格;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成本核算完毕且项目上缴指标达到承包合同目标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如上缴实际低于本承包合同指标时,则以风险抵押金抵扣,直到扣完为止。以现金形式上缴的风险抵押金将视作公司对该项目的资金投入,可用于该项目的生产。

  第五章 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本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审核并经业主及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主合同结算参照事业部(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办理。

  第六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内部合作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由事业部直接聘任,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班子(或项目股东)提出建议名单,并报长沙事业部审核确定,但项目商务经理为长沙事业部委派(具体名单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代表长沙事业部对项目的监管,属长沙事业部委派在项目的管理代表,商务经理必须进项目承包班子(即项目股东),承包兑现奖按不低于总兑现奖15%考虑,由项目依据其工作绩效确定,但具体额度由事业部考核后发放。项目承包班子,事业部委派人员,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薪酬由承包人承担,并委托事业部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第十三条 承包人负责实施项目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劳动力、材料、设备的组织运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现场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四条 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合同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和本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由发包人刻制,事业部委派的商务经理掌管,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仅限用于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监理、质监站、设计院和事业部联系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签订各项经济、法律义务的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人可按公司及事业部规定外聘部分人员,但应优先满足公司在册员工的上岗需求。

  第七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工程物资原则上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材料需用总计划过程计划,报物资设备部备案,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材料采购合同或采购数量及单价应在物资设备部备案,事业部应建立项目物资成本台帐。

  第十八条 事业部库存物资调拨给承包人时,按事业部实际采购价格办理,部分折价处理物资按事业部公布处理价调拨。

  第十九条 承包人不得私自与事业部其他项目之间办理材料调拨。

  第二十条 承包人自行采购物资时,不得以事业部名义进行,采购合同不得加盖长沙事业部、项目部印章。如确实需要事业部参与(或协助)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或征得事业部同意,同时承包人必须在事业部储备相应数额的资金,直至所采购物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第八章 财务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及拨付

  (一)、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资金必须进入事业部指定帐号,如业主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将现金交回事业部,将实物调拨单复印件交事业部作帐务处理,以便于与甲方结算对帐。所有款项支付均为事业部代为办理。

  (二)、承包人的资金使用,原则上以收定支,承包人自业主回收的工程款,事业部扣除承包人应上缴的管理费、税金(按5.36%)、及由事业部代付的费用后,其余款项拨付至承包人在事业部的往来专户,财务根据往来专户余额代承包人支付,并控制使用。

  (三)、事业部需借用承包人资金时,需先与承包人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借用期间事业部必须保证承包人的支付需要。同时,承包人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业主付第一笔款项时的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他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四)、承包人需借用事业部资金时,需书面陈述事由、借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风险抵押金)、归还期限等,并得到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同时,事业部收取一定的借款利息:工程前期(业主付第一笔款项前)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收取,其它时期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取。

  第二十二条 款项支付手续办理流程

  (一)人工费(包括承包人管理人员薪酬及劳务费):

  1、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薪酬统一由长沙事业部造表,按事业部相关规定和程序代为发放,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2、劳务费由承包人按劳务合同和事业部《商务合约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办理结算。

  3、劳务费的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由承包人签字认同,并出具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由财务资金部代为支付,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项目成本员登记成本辅助台帐;

  (二)材料费

  1、支付材料款时必须附实际采购证明资料(项目部验收单/供货商收款凭据),经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审核(见附件四),事业部领导审批后支付;

  2、零星材料款每月末集中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付至供货人。由承包人预先垫付的由承包人领取,但须由收款人出具收款证明,且每月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0元,单笔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上述金额即视为大宗材料采购。

  3、大宗材料款参照长沙事业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4、材料款项的结算支付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并出具具有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支付金额的付款委托书,委托事业部代为支付,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三)其他费用的支付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等费用的报销,参照长沙事业部的有关报销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包人(项目经理)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审批后,财务资金部办理支付手续,在承包人往来专户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支付手续

  (一)以现金方式代付款项者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事业部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除劳务费以外的现金支付在每月25-28日集中支付;劳务费支付需提前一天报告财务资金部,以便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报计划,因银行提款手续烦琐,原则上尽量少用现金支出。

  (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代付的款项由承包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注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金额。

  第二十四条 在工程结算审计、主合同工程款回收完毕前,事业部原则上不对承包人支付其赢利部分兑现奖,但根据项目具体赢利和收款情况以及对项目的风险预测,事业部可预借部分兑现奖,承包人与事业部办理借支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记录

  项目成本员按工程成本构成要素设置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二联(附件为劳务费结算单、材料费、机械费结算单及报销的费用)登记成本辅助台帐;根据付款申请单第一联编制合作项目支付款项的会计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月末根据统计报表列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造合同核算程序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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