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稻田承包合同样本
稻田是农村种植水稻的地方,那么农村稻田承包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农村稻田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农村稻田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朝阳村东****公顷水田承包给乙方种植水稻, 甲方为乙方提供承包区域内的水井和供电设施。
二 、 承 包 期 限 为 _____ 年 , 从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至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价格为每年每公顷伍仟元整,每年承包费需在每年 ___月份前一次性交齐,逾期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水稻田的经营 权。
四、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承包区域内水、电设施,所 有水电设施管理由乙方负责,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应 按时向供电方缴纳电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在承包经营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将其土地的 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六、甲乙如有违反上述条款,双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审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稻田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衡阳市六三现代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广“反租倒包、多元配套”水稻种植农业模式,培育水稻种植专业队伍,建立公司特种粮食加工品种生产基地,秉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稻田承包种植水稻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营方式的规定:甲方采取由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大户经营、农民受益、反租倒包、多元配套的农业种植模式,由甲方集中流转稻田承包给乙方种植水稻。
二、种植方式的规定:甲方要求乙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实行“稻、麦”,“稻、油”或“稻、菜”两季轮作生产模式,发展冬季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如果当地政府对种植模式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种植,政府对特别要求种植的有关优惠补贴、奖励全部归乙方。
三、承包地点的规定: 县 乡(镇) 村 组。东至 止,西至 止,南至 止,北至 止。
四、承包面积的规定:实际面积承包为 亩(包括应该分摊公用面积)。
五、土地租金的规定:稻田租金为 元/亩,第二年起以后连续五年土地租金在以上价格基础上每年增加20元/亩收取(由政府规划对所流转稻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改造的稻田在建设期内除外)。第一年稻田租金在正式合同签订时交纳,从第二年开始每年12月30日前交纳,逾期15日不交,甲方取消乙方承包资格,扣除保证金,并追究其一年租金等额的赔偿责任。
六、保证金的规定:为了保证承包种植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从2013年10月30日(稻谷收割后)起开始按照50元/亩收取,如乙方中途悔约退出,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为了减轻种植户资金压力,此保证金可以冲抵稻田租金或每年生产季节五月一日前返还给乙方做生产资金,待稻谷收割时需重新上交给甲方,或以稻谷(最低保护价)抵扣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闲置土地一年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期限的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即从二〇一二年 月 日至二〇一七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能切实遵守甲方管理规程,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八、其他有关规定:
1、乙方作为甲方的水稻种植专业队伍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程。在生产上甲方尊重乙方自主生产、自主经营的权力,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2、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种植周边关系,甲方将敦促当地政府维护种植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治安以及用水用电事宜。乙方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须注意与当地老百姓睦邻有好,不得故意滋事,破坏团结,切实维护自身及甲方的形象。如因乙方故意挑起事端造成重大事故,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任。
3、乙方所承包面积不得以谋利为目的转包给他人(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扣除所交保证金及租金。
4、稻田面积的核定由当地工作小组、甲方与乙方共同核定,乙方如果发现实际面积与承包面积不符,需立即报告,申请重新测量。田埂、沟渠、机耕道应纳入均摊面积的,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1.5%的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接受。
5、乙方在此承包面积的基础上如需增加面积必须向甲方申请,甲方根据情况予以统筹安排,乙方不得私自与当地接洽,私自流转稻田,扰乱甲方稻田流转秩序,哄抬稻田租金价格,如乙方恣意为之,一经发现解除合同关系,扣除所交保证金及租金,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乙方作为甲方生产单位如果需要向上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不得私自申报。乙方不得以此承包面积成立独立公司或合作社等组织。
7、乙方生产过程中以资源为原则实行六项配套服务(统一供应种子、统一供应肥料、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业保险、统一农业技术服务、统一粮食回收),但必须向甲方申请,甲方将统一安排,并需在2012年12月30日前另订六项配套服务合同。如乙方只需以上某个单项或数项服务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提供产品及服务。
8、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几十交纳保证金与租金,实行六项配套服务不能按时交纳服务费用的,甲方视其为违约行为,将取消其承包和实施资格,并采取法律途径追究其赔偿责任。
9、甲方如果对乙方需求面积全部无法落实时,须及时告知乙方,全额退还定金及租金,并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如果仅部分无法落实,双方协商处理,面积未落实部分定金及租金退还,并按照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如果中途需收回稻田(在稻谷收割完后),必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并酌情赔偿乙方一定的经济损失。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稻田用途,不得毁坏农田基本实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合同期满必须对有损坏的农田恢复原状。乙方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并解除合同,要求依法赔偿。
11、为了降低乙方种植风险,所有承包种植户必须无条件地办理当地农业保险,保险资金由公司统一收取,统一办理,到期统一返还。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协助乙方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
12、公司将尽力为乙方争取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凡遵照政府早、晚稻双季种植要求生产的,所有与此相关的政府补贴全部给乙方;凡按照稻麦、稻油、稻菜轮作生产模式生产的,当地对此有优惠补贴的全部给乙方;国家直接补贴给农民的直补资金归当地农民;甲方开发“反租倒包、多元配套”种植模式、粮食加工及农业生产化项目所争取的国家及政府扶持资金归公司所有。
13、合同解除或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当地政府需征用建设的;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方经营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达成谅解的。以上情况双方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九、诉讼处理的规定: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裁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处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