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相关部门的重要使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在今天召开的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我根据简阳等五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讲二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要准确把握的第一个形势:土地监管更加严格,查处更加严厉。近年来,为加强土地管理,国务院连续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也于20xx年公布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下发之后,土地管理形势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总的来看,土地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正如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在5月24日“未报即用”整改查处电视电话会议上所说的三句话“总体趋于好转,尚未有效遏制,反弹压力很大”。为此,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连续开展了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及今年首次覆盖宜宾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已是第10次)。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也适时启动了例行督察,集中人员和时间对一个地方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土地管理涉及范围逐步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持续规范,查处更加严厉。20xx年国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采取的措施是约谈和亮黄牌、拉警报;20xx年不仅是亮黄牌、拉警报,而且还扣减了用地指标;到今年就不是扣指标的问题了,而是举红牌、问责了。
要准确把握的第二个形势:全市违法用地情况不容乐观。从举报了解和实地核查来看,一些区县以扩大内需为名在短时间内大批量征地,操作程序不规范;有的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标准偏低,被征地农民抵触情绪大;特别是有个别县、乡镇突破政策界限,未批先用、借机圈地、搭车用地等。如果违规违法用地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可能出现大量问责的局面。
对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土地规范的关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高认识:一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红线。18亿亩是一条红线,必须守住,无论如何不能突破,否则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就没有保障。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的政治任务。二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发展。如果因为某个区县违法批地、违法占地导致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将严重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依法用地管地就是在保护自己。根据15号令规定,一个地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行问责,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二、全面清理,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安排,今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将成为常态,我市将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接受土地督察机构的例行督察,例行督察是对行政辖区土地管理的全面督察。为了避免出现全市用地审批被暂停以及大量相关人员被问责的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时间组织清理和自查。各区县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资源、规建、发展改革、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辖区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查,对辖区内所有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以及政府违法批地情况做全面的排查,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市的征地报批、征地补偿、耕地保护和补充、土地供应和办证、执法监察等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反思,力争尽早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自行纠正处理,争取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自查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照规定,认真研究,分类处理,该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抓紧上报,该依法安置补偿到位的迅速补偿到位,该组织供地的迅速开展供地工作,该依法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到位,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全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例行督察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对照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在抓好查处与整改基础上,在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共同责任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有关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了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刚才,叶阿东副市长就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简单讲三点意见,归纳起来,就是三句话。
第一句话:住房保障是重大民生问题,各级政府必须要担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来。
住房和住房保障问题是两个概念。住房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是人民群众安身立命之本;住房保障实际上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指政府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要保障居民解决住房困难。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管理来讲,政府总的责任是“保低护高”四个字,具体是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这是基本职责,是重点;二是调控商品房的合理供应规模、节奏和市场秩序; 三是维护中、高收入家庭的合法消费权益。当前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必须要落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上。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保证租不起房子的对象有房住。二是保证低收入家庭有房住。三是暂时处于低收入水平的对象能够租得到或买得上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四是流动性大的低收入对象租得到安全、廉价、卫生的小住房。保证上述四类对象有房住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住房建设不断加快,居民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20xx年,全市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了33.7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与此同时,部分县(市、区)房价上涨过快;商品住房套型面积偏大,住房供应结构矛盾突出; 住房建设粗放发展等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在房价持续较快上涨的过程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下降,大量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虽然近三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但对照现有政策,目前我市仅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就还有约4600多户住房问题亟需改善。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推进城市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份内之事。公共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公平政府。市场体现效率,政府调节公平。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是我们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惠及全体人民群众的小康社会关键在“全体”,关键在于低收入困难群众的收入能否提高,生活能否改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能否得到合理满足。
二是要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如果得不到保障,部分困难群众如租不起房流落街头,必然引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我们必须积极稳妥解决好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科学规划和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充分认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我们要通过帮助低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正确引导住房消费预期,充分发挥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逐步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总之,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职责,建好、用好、管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努力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二句话:必须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工作重点,调整完善并认真落实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刚才叶阿东同志已作了明确,总的来说,就是要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市级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原则,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力争到“十一五”末,使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今年,全市要实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536户,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8.7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综合改造11.7万平方米,建设农民工公寓7.1万平方米,人才公寓等住房1.8万平方米。
(一)强化廉租住房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的根本举措,也是当前城市住房工作重中之重。我们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范围,由过去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镇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即有即保。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方式,对低保家庭可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给予全额租金补贴;对承租原有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租金减免;对部分有一定住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可以按一定比例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要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通过鼓励小户型住房出租、社会捐赠以及政府收购、新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
(二)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推动低收入家庭通过购房改善居住条件。这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过去的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政策调整。各地要切实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确保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要严格上市交易管理,明确产权和收益分配关系,完善退出机制,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努力改善农民工等其他社会群体的住房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民工等社会其他群体的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农民工等群体的居住条件。要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要求农民工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鼓励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中配套建设农民工公寓。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提倡集中建设集体宿舍,面向农民工出租。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农民工等群体的居住条件有一个明显改善。
第三句话:做好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必须明确责任,上下一心,形成合力。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五个强化”,确保我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县(市、区)政府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抓细抓实。同时,还要落实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制定政策措施,抓好各项
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保障到位。建设规划(房管)部门要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制订,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此外还要优先安 排规划审查,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财政部门要将住房保障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提供居民最低收入家庭收入变动情况,为准确确定保障范围、测算保障资金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政府投入。就我市情况而言,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大不大,关键是看政府保障资金投入能否到位。各地要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切实落实保障资金来源。与此同时,各地还要积极探索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应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担。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和监督制度。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一次住房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情况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开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
在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省市下达我市的住房保障建设目标任务:新增廉租住房1320套,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53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31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154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0户。我市根据住房保障的要求,紧紧围绕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全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抓开工,赶进度,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工作进度仍不如人意,开工率仅处于全省下游水平。今年是我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以来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压力前所未有。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发挥“后发赶超”的精神,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中央、省里要求时间内全部开工。
(一)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迅速成立以市长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机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会,研究住房保障工作重大问题,迅速确定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目标和当前重要事项,建章立制,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
(二)是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瓶颈制约。在我市目前的财政状况下,要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既不能降低建设标准,又要做到花小钱办大事,把大事办好。坚决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优先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同时在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部门现有资产上做好做活筹资文章,缓减财政投资压力,克服财政资金紧缺的困难。
(三)坚决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减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是对民生的投入,对经济发展的投入产。中央和省里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我市一定认真贯彻实施,确保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对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
(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 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特别是今年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扩大到了城区以外的所有乡镇,我市将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精心部署,加快组织实施。要求相关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这项工作上来,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以积极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实抓好。
(五)加强工程科学管理,又好又快地抓好工程质量与安全。严格按照建设规律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强化责任,严格管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各方的用心,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为领导放心、群众安心的民生工程。保证建设工程任务的顺利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做好进度督查工作。建立严格的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各项目单位工作进度。二是做好质量安全督查工作。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关系政府形象,出不得任何纰漏。对此我们将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程序、建设标准,确保房屋质量过硬,把保障房建成“放心房”,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做好保障对象准入审核程序督查工作。由监察部门加强对社区、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在租赁补贴发放、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过程中的执法监察,对不严格按“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程序执行,不核实情况就乱签字、乱审批、乱盖章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要严厉查处,防止因审核把关不严引起分配不公和社会矛盾。
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相关部门的重要使命,我们一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工作,奋力进取,不辱使命,坚决完成我市住房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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