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材料
党员要有做人做事的底线,没有了底线、失去了约束,就容易滥用权力、滋生腐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材料,欢迎借鉴。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材料
“这是立规矩的地方。”20XX年7月,在西柏坡面对当年毛泽东提议的“六条规矩”时发出感叹。“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他说。“规矩”是口中的高频词,也已经成为当前理解中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为什么要反复强调规矩意识?
从上任伊始到而今几度寒暑,我们总是能听到对规矩的诠释、对纪律的严明、对反腐倡廉的大力支持。手中有权,自然免不了遇到各种诱惑。要想抵制诱惑,除了依靠自身定力,更要依靠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信任不能代替制约,自律不能取代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底线与良知,没有规矩与纪律,就注定是一盘散沙,又何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习为何反复强调“规矩意识”?古语有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是因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政党才能得民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对规矩的论述,时刻记得“举头三尺有纲纪”,深刻领悟党的希望大家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良苦用心。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讲规矩和纪律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古语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偶尔不守规矩是小事而忽略了做它的意义和作用。“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小”与“大”是相对而言的,稍有不慎,“小”就会转化成“大”,当不守规矩养成一种习惯,恐怕不是以后改正那么简单的问题,而是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以来,无论是“老虎”的相继落马,还是“苍蝇”的纷纷被拍,都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规矩意识”、慎权慎欲,从来都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从点滴做起,坚守底线,树立“规矩意识”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规矩意识”、大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提倡反腐倡廉、树立清风正气的环境,才能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固化“知止”的 自觉,对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铲除,“抓早抓小,小事早提醒、小错早纠正、小案早查处,既能够防微杜渐,也能治病救人。”真正让迎面飞来的“苍蝇”折翼、无处遁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党员干部只有坚守底线、树立“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施展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和舞台,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如果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最后只能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成为孤家寡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能做到讲规矩、守纪律,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就失去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就失去了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坚守底线,用“规矩意识”促廉洁政风,要始终保持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材料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近日,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当好标杆,做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如何做好合格党员干部,当好表率,关键要牢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条底线,牢记心间,心行俱守,服务百姓。
要坚持法律底线,做学法守法的表率。习要求党员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员干部首先要学法,除了看懂熟知法律的条文,最关键的是要领会法律的精髓,服务于工作。要带头守法信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时刻秉承依法律己的理念,做到法不允许不可为。要当好标杆,自己守法信法是前提,关键要带领身边人树立爱法信法的理念,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坚持纪律底线,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纪律是纲,规矩是线,党员干部切勿乱了纲常,触了底线。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表率。公生廉廉生威,作为党员干部心中要时刻有廉洁意识,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时刻摒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行事陋习。要严以律己,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严以修身,提升自我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严以用权,坚持用权为民,心存敬畏。
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向党看齐的表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的理论、意志、主张在治党治国、执政理政上的具体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政策底线,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时刻做到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杜绝本位主义,时刻从严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遵守为民服务的理念,脚踏实地做好中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要坚持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道德高尚是为人之本,作为党员更应当坚守道德底线,做品德高尚的表率。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方能平天下,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持好家,为好官,心系百姓,治国安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时刻用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党员干部还应当有官德,要时刻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民做实事、做好事,才能真正赢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戴。
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材料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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