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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上的讲话(2)

佩珊分享

  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上的讲话(三)

  同志们:

  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创新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的大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大局,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要力争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好步、开好局,希望很大,但任务也十分艰巨。加快云南经济发展,要靠投资和消费双拉动,缺一不可。但从我省实际出发,投资具有决定性作用。我们专门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充分认识全面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性,抢抓机遇,善抓机遇,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扩大经济总量的客观需要

  加快云南发展,关键是要全力增加投资,扩大云南经济总量。在影响云南发展的诸多因素中,经济总量偏小是重要原因之一。20xx年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扭转了经济增幅持续走低的不利局面,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32亿元,同比增长8.1%,保持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总量仍然偏小,经济增长速度居西部和全国的后位,届中等偏下水平。近几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减缓,大大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8亿元,居全国第22位,西部第6位。云南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投资增长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经济总量的主要动力。在总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又居决定性的地位。因此,可以这样断言,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云南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也是夯实发展后劲的基础。这个认识不是臆想出来的,而是实践告诉我们的。从云南经济增长的轨迹分析,投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高度的正相关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投资增长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1年到1995年的高速增长时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从此前的76亿元增加到381亿元,5年增长了4倍,其中1993年实现了78.7%的超高速增长。与此相应,这5年我省GDP年均增长10.2%。第二阶段是1996年到1998年的快速增长阶段,投资规模增加到673亿元,3年之中增长了77%。这3年我省GDP年均增长9.3%。第三阶段是1999年到20**年,全省连续3年没有完成投资计划,其中20**年还出现了2.7%的负增长。这3年我省GDP年均增长仅为6.9%。20xx年由于我们加大了投资力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恢复到两位数的增长水平,GDP相应增长了8.1%。正是由于存在着这一高度的正相关联系,云南要保持经济长期、快速、健康的增长,扩大经济总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紧紧抓住投资增长这个“牛鼻子”,创造条件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的不断增长。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实现三大目标的必然选择

  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关键,是要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在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的基础上,布局一批绿色资源培育、开发、加工的龙头项目,才能以大项目带动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发展以天然药物为主的现代医药、花卉、绿色食品以及生物化工等产业。今年就要抓紧开工建设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努力把云南建成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基地。建设民族文化大省,也必须有民族文化产业作支撑,也必须重点加强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今年就要抓紧实施艺术精品工程、民族文化工程和千里边疆文化长廊二期工程,加快民族贫困地区文化馆(站)、图书馆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投入支撑民族文化大省的建设。建设国际大通道,更必须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机遇,争取国家更多的支持,抓紧构建迅捷、通畅的交通、通信网络,加快昆曼公路、泛亚铁路、昆明第二国际机场、澜沧江-湄公河航运、昆明通信枢纽等一批关键性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国际大通道建设铺平道路。

  (三)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培育支柱产业的重大举措

  云南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核心的问题要抓紧培育和壮大群体支柱产业。而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同样必须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增加投资带动存量调整,壮大产业基础。烟草产业要实现结构优化、产品升级,必须以科技为先导,加大技改投入,努力再创新辉煌;有色、冶金、磷化工及建材等产业,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需要更新装备和更多的技改资金支持,鼓励这些产业通过产业整合,积极吸纳国内外资金,走联合开发、矿电结合和深加工、精加工的路子;加快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也需要加大对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抓住旅游业提质增效这个重点,推进全省旅游信息化、旅游厕所工程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澜沧江一湄公河黄金旅游线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品牌;电力支柱产业也是如此。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我省电力将迎来一个大开发、大建设的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大投资,加快电力重点项目建设,才能使电力装机10年翻一番,20年达到3800万千瓦以上。

  (四)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

  城市化水平低,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全国的一个重要表现。省委、省政府已经决策,要千方百计加快云南城市化进程,集中力量发展大中城市,加快速度建设小城市和中心城镇。这就必须创新思路,搞好规划,突出重点,多方面筹集资金,在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信息通讯、城市设施配套、城市美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要通过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着力加快以昆明为核心的滇中城市群、以个开蒙为核心的滇南城市群,以曲靖为核心的滇东城市群和以大理为核心的滇西城市群的发展,同时,推动有条件的地州市府所在地逐步成长为中等城市,通过重点发展大中城市,带动100个左右中心城镇的发展,切实提高我省的城市化水平。

  (五)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云南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环境所面临的压力将会更加突出。我们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给予倾斜的机遇,下大力气积极争取国家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资。只有在继续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及综合治理基础上,重点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禁伐、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实施一批能较快实现生态效益的重大项目,才能营造我省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

  (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内在要求

  经济的发展需要增加投资,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样需要增加投资。云南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更需要通过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来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只有围绕切合云南发展实际的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精心选择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一批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和支柱产业技术升级的产业化科技项目,才能推动云南科技上一个新台阶;只有全面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确保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的投入,推动昆明大学园区、软件学院等重点校区建设,才能尽快改变云南教育的落后面貌;只有继续加强基层文化、农村医疗卫生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充分发挥云南民族文化优势,促进我省社会事业的全面繁荣。

  二、明确任务,抓住重点,确保实现今年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和发展目标

  今后3年,我们要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必须把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以赴抓好。根据“十五”计划,20**年到20**年全省投资的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2%左右,即20xx年的投资规模应在1230亿元左右。但由于前两年没有达到预期的增长水平,给后3年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对此,我们要以更大的气魄、更新的工作思路、更大的工作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取超额完成投资任务,使投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产生更大的作用。从今年起,我们必须努力争取投资规模有明显扩大,使3年的年均增长规模达到200亿元左右,20**年总规模达到1400亿元以上,比“十五”计划的预期目标增加200亿元左右;增长速度明显提高,年均达到20%左右,比“十五”计划预期增长速度高8个左右百分点。

  要实现以上目标,必须突出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建设一批大项目这两方面的工作。关于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以及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问题,光荣同志还要专门讲,我这里主要谈改革和完成今年投资计划的问题。

  投融资体制改革滞后,是我省投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说得再直接一点,云南投资近年来形成了“投资靠政府、项目靠审批”这样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局面,政府资金的导向性差,投资的市场主体(企业和社会)活力不足,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乏力。投资的增长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投融资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最近一段时间,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借鉴省外经验,基本形成了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框架。总体要求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培育多元投资主体为基础,放宽投资领域和拓宽投融资渠道为重点,完善投融资宏观调控、创新投融资方式为核心,营造有利于投融资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建立适应云南发展的新型投融资管理体制。主要目标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市场化、投资决策程序化、项目管理专业化、中介服务社会化和政府调控透明化,促使民间投资和利用外资的比重逐年上升,资金来源结构有明显改善。今年改革的重点是:科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明确界定政府投资的重点、方向和范围;改革投资审批制度;创新、强化、放大前期工作;推进基础设施市场化;改变政府资金投入方式;扩大民间投资;建立投资工作激励机制;成立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组建公路、城建和科技开发3个投资公司。即:突出七个重点,成立一个中心,组建三个公司。

  为使大家更好、更集中地讨论,我着重强调以下八点: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范围

  主要内容是:省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要体现政府发展战略与宏观调控意图,在安排原则上要体现公共财政支出的原则,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政府投资既要发展公益性事业,又要在扩大内需、培育产业方面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既要坚持按财权事故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又要结合云南实际,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区别对待。既要强调社会效益,更要重视经济效益。政府投资要做到既不“错位”,也不“越位”和“缺位”,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

  对建设项目,主要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和部分经营性三种性质确定不同的投融资方式。政府建设性投资分为集中或直接投资、部分投资、贴息和补助四种。减少和限制政府直接投资的资金和范围,增加和扩大贴息、补助、部分投资的资金和范围。公益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经营性和部分经营性项目通过补贴或贴息方式给予引导和扶持。通过政府补助或政策引导吸引社会投资,强化市场化运作,使企业成为投资和创新主体;对收费难以补偿投资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可进行适当补助、贴息和政策承诺等引导,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进入。

  政府建设性投资优先安排国债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给予扶持的项目;省委、省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对盘活存量和促进产业升级起重要作用的项目;事关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局的项目。省级建设性投资主要集中投入省级重大公益性项目、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和鼓励发展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重大项目;有针对性地扶持地县公益性基础设施、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特色经济发展的项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安全;农业基础设施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基础教育;重大工业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支柱产业等领域。

  (二)最大限度地放宽民间投资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范围,就是要体现政府“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最大限度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我省经济建设,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总的思路是,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领域外,其余行业和领域均允许民间资本投资。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产业,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民间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及农、林、水等农业综合开发的,比照享受国有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参与东西部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向社会开放的重点投资领域主要有7大类:第一类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类是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经营;第三类是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第四类是高新技术产业;第五类是国有企业改革;第六类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第七类是境外投资。

  这次会议提交讨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的若干规定》,在信息引导、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有较大突破。此外,会议还要讨论《云南省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的实施办法》,这个办法对取消审批的范围、登记备案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对扩大民间投资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化

  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明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大、回收期长。不推进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化,我省就难以实现大建设、大发展。上海、广州、浙江等沿海发达省市正是推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千方百计吸引社会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形成了以民间投资为主,政府和社会共同投资的新型投融资机制,实现了以大项目促进大发展。

  在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化中,要借鉴国际通行的评估方式,引进和培育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重大项目进行转让(投资)标的及收益基准评估,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业主,建立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政府对低于基准收益的采取补助、综合补偿、税收优惠等措施进行扶持。要抓紧制定《云南省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质押和经营权转让暂行办法》,建立完善收费承诺和补偿机制。明确鼓励民间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收费承诺。

  当前,要结合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规划,制定出项目推向市场的分阶段计划,制定产权、经营权、收费权转让的有关规则;针对不同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项目建设、转让后有关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和经营规则。面向社会公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转让的项目目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或投资机构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权转让引资方式。在城市基础设施、收费公路等领域,积极开展BOT等方式的引资试点工作。同时,出让在建项目股权,并以TOT方式转让建成项目收费权,尽量盘活存量资产。近期,先选择向民间资本转让现有可经营性的、收益前景较为明朗的基础设施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作为我省吸引民间投资的重点,筹集资金用于其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今年争取选好2-3个项目为政府决策和有序地推进“特许经营权”项目起好示范,以便进一步推广。我省玉溪、红河、曲靖等地州市在城市基础设施、收费公路等领域采用BOT、TOT等方式,引进外资及国内发达地区的资金,已经取得了可喜进展。省政府将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协调解决政府收费承诺问题。

  在全省推进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产业化运作机制。按照国家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精神,加大我省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征费力度。对新建项目,要组建企业化运作的项目法人单位,以产业化机制运营;对已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运营的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鼓励通过建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将现有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招投标实现现有经营权转让,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出让土地,实现以地生财,滚动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

  (四)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扩大投资规模,要在继续增加政府投资的同时,改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其引导作用。要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将政府直接投资更多地转变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大贴息、补助和部分投资的改革力度,明确贴息、补助、部分投资的原则和标准。按不同的项目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调动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营造面向全社会投资主体的公共环境,有效扩大投资规模。要通过贴息资金推进市政公用行业产业化、县域经济、农业产业化、流通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加快发展。今后,要对能够建立产业化运作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的项目优先给予扶持,以此推进投资结构调整,提高投资效益。

  要做大做强投资公司。近几年,省开发投资公司在强化财政投资的资本化运作,为政府提供重大项目的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充分发挥省开发投资公司在强化财政投资资本化运作和创新投融资运作方面的作用,履行好政府赋予的投资决策、项目融资、资本经营权。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公司做大做强。

  为进一步培育政府投资的市场化运作体系,我省还要再组建一批专业投资公司,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公路建设投资公司、科技开发投资公司等。有条件的地州市也可组建投资公司。要明确各专业投资公司的定位和职责,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公司法》运作。各公司作为省政府授权的省级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的经营者,既对财政投资资本化运作,又可对投资效益好的经营性项目贷款投资、参股、控股、变债权融资为股权融资,从而进一步扩大国内外金融机构融资规模。

  (五)提高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随着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政府的投资方向将逐步转向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由于传统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为无偿使用,投资效益和投资责任属软约束,加上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使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管理和制约手段,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时有发生,项目投资被迫一超再超。这种情况,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变。

  对公益性项目实行“交钥匙”工程的方式,在国际上普遍使用,我省有的地方已开始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为加强省级重大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有效控制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节约建设性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有关部门要研究成立“云南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由专业人才对省级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施工、评估实行集中管理。将省政府全额或部分直接投资的党政机关、公检法司、文化卫生体育、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环境保护、国防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进行建设管理。公益性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从项目可研报告批准后就开始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工期、质量等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向项目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使用移交手续。

  (六)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要从根本上解决建设资金短缺这一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着力创新融资思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继续扩大开放,引进国内外资金,参与我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争取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国际商业贷款,把利用国外政府优惠贷款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拿出一批项目,寻求国外政府优惠贷款,要为多用、用好国外政府优惠贷款创造条件。我省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商和省外资金投资的政策措施,关键是要狠抓落实,改善投资软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有效利用外资。要坚持和完善对国内外投资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会议制和重点企业领导联系制。

  加强银政、银企合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各级政府及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要重视、关心和支持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搞好项目的衔接,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好的项目,并促进公开、公正竞争。充分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平台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期限长、数额大、大型项目为主、优质资产和金融效率高的优势,支持经济发展,以政策和好的项目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加强银行与地方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企业和个人信用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大证券融资力度。继续做好20家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的工作,主动搞好服务,千方百计推动和促进有潜力、有市场的特色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力争每年要有2家以上企业上市;充分利用已上市公司资源,规范运作,加快发展,增强再融资能力和“壳”资源的有效利用。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正在修定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选择一批经济效益好、具备到期偿债能力和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抓紧做好企业债券的前期工作,针对不同企业制定上市方案,争取获得国务院特批发行。

  积极探索各种投融资方式。聘请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专门人才为云南提供财务和投融资咨询、顾问服务。以现有项目为操作平台,组建股份公司、组建债券发行主体,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寻求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渠道,盘活资金存量,优化资金增量,强化财政投资的资本化运作,促进民间投资和利用外资比重逐年上升,实现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七)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的激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地州市、各部门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争取中央资金、招商引资、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启动民间投资、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奖励机制,对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地州市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个人进行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新开工重大项目数量、后备重大项目储备、固定资产贷款增长、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等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和部门实行分类税后奖励。奖金的使用和分配,可由获奖的地方和部门自行决定。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制定对市县和本地有关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奖励制度。

  (八)千方百计确保完成今年的投资计划

  今年初,省人代会确定了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的目标。省委、省政府研究,今年一定要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000亿元,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把能补的空白填上去。这不仅对于确保今年全省经济增长8%,力争达到8.5%的目标至关重要。而且对完成整个“十五”计划至关重要。为此,各地、各部门要以新思路推出大项目,以新的举措全面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一要突出抓好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楚雄、昭通等重点地区和公路、电力、水利、技改、城建、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二要尽可能增加省级预算内投资。今年将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17.6亿元,保证收尾、续建、新开工项目以及国债项目的配套资金,并从中拿来出5亿元用于贴息,带动160亿元银行贷款,再安排10亿元资本金贷款。省级投资要早作计划、早下达。同时,要抓紧实施好在建国债项目,为进一步争取新的国债项目创造条件。三要对拟建设的项目实行前期工作时限制,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限期完成前期工作,金融部门也要限时审批,及时投放贷款。四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集中人力物力,狠抓施工进度。计划年内竣工的项目要确保按时完成,续建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尽快开工建设,尽可能形成更多的工作量。要结合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各项工作

  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是贯彻中央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上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投资的总体部署,将扩大投资需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其他领导要密切配合。对重大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各级领导要定期到重点建设现场进行检查指导,了解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省政府领导今后将继续联系1至2个重点建设项目,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具体指导,各地州市以及县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

  二是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省计委、经贸委、交通厅、水利厅、建设厅、环保局等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明确任务,加强指导;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影响项目建设。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实地,对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协调,及时解决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对协调不了的问题要尽快上报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投资计划方式,做到投资尽早尽快确定、计划尽早下达,上半年要做好下半年的投资计划,下一年的投资计划必须在上年做好。

  三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协调和服务。继续在有重点建设项目的地区和部门建立和实行目标责任制,要定目标、定任务、定质量、定进度、定奖惩,真正做到抓紧、抓实、抓好。省计委、省稽查特派办、审计厅、财政厅等部门,要根据省政府与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以及各主管部门与地州市签订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强对在建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照项目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各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对完成目标责任制,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地州市、行业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或者出现较大工程质量、资金管理问题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实行项目责任制不只是经济部门的事,社会事业部门也要建立和实行项目责任制。

  四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积极争取中央更大的支持。由于我省投资渠道单一,吸引国内外资金和社会资金能力不强,路子不多,加之近几年财政支出刚性增强,我省用于建设的财政资金显得十分紧张,固定资产投资要在较大基数上保持较快增长,压力确实不小。积极争取国债及其他资金,是多年来我省增加建设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要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按照今年中央增发国债的重点投向,抓紧已上报项目的争取工作,同时筛选出一批前期工作扎实、带动和影响大的项目,按程序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债项目盘子,得到中央更多国债资金的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配合,积极向银行推荐项目,以争取更多的项目贷款,金融部门也要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问题。我省要实现投资的快速增长,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必须实现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必须营造良好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为此,要进一步严明政纪,改进政风,把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日,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以下简称《八条禁令》),主要解决的是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必须严加纠正的违纪错误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对违反《八条禁令》,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狠抓《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以此为契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大的成效。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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