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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工作会议讲话(2)

佩珊分享

  省环保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和20xx年工作,分析把握“十三五”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提出“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20xx年工作任务。等会儿,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针对地方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作表态性发言。省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张副省长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十二五”时期及20xx年环保工作

  “十二五”以来,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12条主要河流整体水质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8.2%。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9.5%。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森林覆盖率达65.95%,是全国水、大气、生态全优的省份之一。

  20xx年,全省环保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水十条”。在全国率先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十三五”水质目标清单,编制各设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化重点流域整治。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排查水质隐患,编制下达流域整治年度计划,定期考核通报,强化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整治,总投资17.4亿,完成年度治理工程146个。泉州开展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共投入3.2亿元,19条小流域水质改善明显;厦门以小流域为细胞单元开展综合整治,建立农村、农业、农民同步治理新模式。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状况评估,完成乡镇水源保护区地图的绘制,全省县级以上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8%,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四是推进重点行业整治。围绕流域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畜禽养殖、铁锰矿采选业和石板材行业等污染问题的整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督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挂钩,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刚性约束。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细化量化任务清单,责任到点到人。对污染源采取清洁生产改造和深入治理、限产限排、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各地针对属地污染源特点,开展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强化了重点工业源的综合治理,全省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完成1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任务。强化道路烟尘和建设施工扬尘的污染控制,推进各地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管理,开展拉网式检查。组织开展黄标车专项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强化政策引导,全年淘汰黄标车8.3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三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时分析研判污染天气成因,采取有效应对措施。20xx年设区市空气质量按综合指数评价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莆田、厦门、宁德、泉州、福州、漳州和三明。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2位、第6位。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土壤加密调查工作,着手编制《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二是加强危险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危险废物监管工作指南、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8个设区市设立固体废物监管机构。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全省34个危废处置重点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2个。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初步完成《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持续抓好2014年—20xx年度的18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涉及191个整治村庄。

  (二)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突出规划引领。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各地依据区域环境承载力合理布局产业。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开展海峡西岸经济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为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华电可门电厂三期工程等9个重大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福建光泽工业园区等10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完成大樟溪流域综合规划等4个开发利用规划环评审查。

  注重投资拉动。加大环保领域投资力度,以重大治理项目为抓手,强化各设区市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处置、重点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整治、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稳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环保投资65.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55.7%。

  强化总量减排。打好减排政策组合拳,修订钢铁脱硫差别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厂出水水质与运营费挂钩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倒逼行业治理。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实施水、气减排工程近3000个,完成火电、钢铁等四大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基本完成造纸、印染、合成氨行业的废水深度治理。新扩建污水厂15座、新增处理能力58.5万吨/日;对9个重点县(市)实行单列考核,强化减排成效。

  推行简政放权。坚持简政与放权相结合,坚持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修订出台《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精简流程,优化项目分级管理,提升项目环评工作效率。20xx年全省共审批9964个项目环评。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下放权力59项,跟踪掌握承接情况,从单纯地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严格执法监管,不断强化风险防控

  铁腕打击违法行为。一是深入开展环保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联动检查和全员执法相结合等方式,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5万人次,排查企业近3万家次,立案处罚2940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119件,行政拘留392件,按日计罚30件;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467个;约谈17个市、县政府和部门领导,对8个县(市、区)和10个企业实施限批,督政和督企并举,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推动纳入正常监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保与公检法四部门联席会议和沟通会商制度,联合出台查办环境犯罪案件中会议纪要,着力解决“两法”衔接过程的具体问题。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清水蓝天”环保执法行动,强力打击和震慑了污染犯罪,社会反响良好。三是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定实施《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强化环保监管网格与城乡综治社区网格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环保网格与综治网格的联动。各地均制定公布市、县两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四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四是积极受理环保投诉。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将重复投诉件作为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线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共受理27346件投诉件,办结27227件,办结率为99.67%。

  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一是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仓储企业和尾矿库等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共排查环境风险企业6267家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99个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919个,责令限期整改595家,挂牌督办70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古雷“4.6”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修订了《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初步形成包括政府、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源地、部门、企业单位在内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三是保障全省核与辐射安全。加强宁德、福清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全面排查327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四)突出改革创新,构建环保工作新机制

  强化环保顶层设计。一是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制定出台系列改革政策。推动出台“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配套方案,在全国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三是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目标责任制。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格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书记、省长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政“一把手”签订。近期将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省直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环保职责。四是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把各设区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季度经济分析会通报督查,全省共4次通报各地突出环境问题125个,其中已完成或基本完成43个,取得积极进展58个。

  创新市场驱动机制。一是试点排污权交易。围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等8个行业开展。目前交易总额已达1.4亿元。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培育二级市场,二级市场占比达到95%。二是开展第三方治理。制定出台《福建省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政府购买环境治理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三是突出典型引领。在泉州、三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环保改革的“山区样本”和“沿海样本”,中央深改领导小组转发了我省经验做法;推行绿色信贷,累计收回、否决、压缩银行贷款近15亿元,倒逼企业进行问题整改,形成行业自律。

  完善生态创建机制。加快创建步伐,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等5个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其中厦门、泉州已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福州已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64个县获得省级生态县命名,其中5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519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环保业务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加强监督责任的落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纠正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九严禁、两坚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四风”成效初步显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氛围得到强化。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题教育始终,与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与完成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切实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提升环保服务水平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厅领导班子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13个主要问题,以及干部职工及基层提出的43条意见建议,已全部整改到位。

  狠抓突出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巡视组对环保部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制定《福建省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解决“红顶中介”问题。针对违规插手环评审批问题,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岗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等规定,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形成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制定环评机构及其环评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信用评定,在厅门户网站和全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评定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责令42家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整改,切实规范环评市场。

  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结果,是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厅向所有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的全省环保战线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二、环保工作当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环保工作当前面临的机遇

  总体来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和行动,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我省生态环境优势将进一步凸显,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难得战略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的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是我们党积极探索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认识升华,带来的是发展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也是执政理念和方式的深刻转变。习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更是亲切关怀、寄予厚望,指出“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抓的建设”,的重要理念和嘱托,已成为我们抓发展、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

  二是党的以来,中央加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的组合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中央的这些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图,为推进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去年省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提出生态环境优良是福建的最大优势,清新品牌是福建的金字招牌。要统筹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百姓对环境质量期盼等相适应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出台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书记、省长与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20xx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

  这些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十三五”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牢牢把握大局,转变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大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关键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职责,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并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我省是国家确定的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坚持绿色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把良好生态环境培育成新的发展优势。

  二是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环境质量改善是坚持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体现。要把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贯穿到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当前尤其要处理好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的关系,质量改善是根本目的,总量减排是重要手段,总量减排应服从服务于质量改善。在今后的减排工作安排中,我们一定要兼顾各地环境容量、发展需求、减排潜力等因素,要改革总量减排考核方式方法,重点检查环境质量持续下降、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以及减排数据与质量变化趋势严重不一致的地方,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真正感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

  三是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最严格”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体现了从源头、全过程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来加强环境保护的新思路。要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底线,落实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环保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是终身追责。只有实行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要制定更具有刚性约束力的制度和法规体系,确保生态环境阈值底线不被逾越和突破。

  四是坚持运用市场手段激发环保活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调整供给结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激励、行政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又要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我省在推行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可以预见,在未来一个时期,以水、大气、土壤污染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污染减排设施建设运营、环保物联网等领域孕育着巨大商机,我们要注重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领域和环保产业,更多的运用市场手段,在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的同时,促进环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环保工作当前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省环境保护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环境保护仍将面临很大的挑战。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改革创新还需加大力度。虽然我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作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但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设计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各种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协调和配合,特别是环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脱节的问题还较为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环境质量喜中有忧,与国家标准和百姓期盼有差距。整体上看,我省环境质量领先全国,但从纵向比,按照国家要求持续向好的空间已经很小、难度加大。(1)保持流域优质水比例难度加大。主要流域Ⅰ-Ⅱ类优质水质达标呈下降趋势。受农村生活及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污染影响,污染源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的趋势;部分湖库呈现富营养化,个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未能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网配套建设还比较滞后,也影响了总体水质的改善。(2)保持大气优良天数难度加大。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一批电力、石化、冶金等临港重化工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工业企业以及机动车的大气污染排放量不断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受外来输入源引起的污染天气时常出现,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波动,个别城市出现不同程度的灰霾天气和臭氧浓度超标。(3)减排空间越来越小。我省总量基数低,排放总量约在全国第20位,四项指标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左右,减排空间小。今后5年,我省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发展阶段,污染排放新增压力大。同时,国家已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纳入总量控制范畴,且前期快速工业化累积的一些环境问题尚在攻坚,新老问题、新旧压力叠加,应对难度明显加大。

  三是环境安全存在隐患,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力量薄弱。(1)产业结构与布局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据统计,我省涉及环境风险的企业共有1170家,环境风险单元总数达4509个,且分散在沿江、沿河、临港地区,部分项目属地政府承诺的规划调整控制和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能落实,环境风险隐患大;江阴、泉港、泉惠、湄洲湾北岸、古雷等石化化工园区等重点风险企业等的环境安全隐患,不能掉以轻心。(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我省危废管理基础能力薄弱,底数不清,危废综合处置场等基础设施不足,积压现象突出,乱收集、乱贮存危废问题时有发生,对危废规范化管理带来压力。(3)与新形势下环境工作要求尚有差距。相比于环境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迫切要求,部分干部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同时基层环境执法监管力量薄弱,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不相适应,“小马拉大车”现象还比较普遍,如何及时妥善处理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回应群众的诉求,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我们既要清醒认识存在的压力与困难,更要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在新常态下,把握前进方向,着力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三、“十三五”环保工作目标和20xx年工作任务

  (一)“十三五”环保工作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土壤环境稳中趋好,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得到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水环境质量: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国家下达指标,Ⅰ~Ⅱ类优质水比例逐年提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高于95%,设区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力争率先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先行区,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保十争五”。

  ——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提高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二)精心做好20xx年各项工作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要按照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坚持绿色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以规划引领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建立经济社会、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导向作用,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资源环境配置科学;严格项目源头把关,新(扩、改)建工业项目的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划和石化等七类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环境空间,为重点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二是注重项目带动。创新项目生成机制,建立环保重大项目库,推动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等七大工程体系,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机制。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推广运用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发展机制。继续扩大环保领域有效投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危险废物处置、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确保全省环保领域完成有效投资66亿元。

  三是加强污染减排。实行环境质量和减排总量双控管理制度,在原有四项减排指标基础上,重点行业实施VOCs总量控制,沿海城市另外增加总氮指标。推进主要污染物分布式差异化管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污染深度治理,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最大限度消减存量污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完善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健全减排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加快排污权收储,拓展总量来源,增加政府储备,腾出环境空间,为重点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2.坚持改善环境质量,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要严格水质目标管控,各地要认真分析流域水质下降和超标的原因,组织排查并编制污染源清单,编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精准发力,溯源治理;严格考核,实施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扭转I-II类水质下跌趋势,确保优良水质比例稳中有升;全省主要流域Ⅲ类以上达94%;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二要加强小流域治理,落实“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加大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48条小流域整治力度,定期通报水质情况;将环境治理工程措施与生态维护相结合,以河道清淤、水土保持整治和农村污染源治理为重点,推动小流域“以奖促治”政策,引导小流域污染治理。三要加强重点行业整治,深入推进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深度减排,加大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和淘汰力度,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实施造纸生产线整合提升计划。福州、漳州、宁德要完成辖区内修造(拆)船业专项整治,敖江流域石材加工业要全面完成转产关停,尤溪、大田铅锌矿业和新罗、漳平铁锰矿业专项整治年内要确保完成。四要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网配套建设,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连通,解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断头问题,内河沿岸排污口实现全截污、全治理;建立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推进黑臭水体消除治理工作;完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和土楼保护区内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五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地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生猪养殖场直排、偷排或废弃物处理设施不运行的情况,关闭拆除违建生猪养殖场,防止养殖回潮和向支流源头蔓延。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进标准化升级改造,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一要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工程,制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年内完成50%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二要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强对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脱硝运行监管,全面推进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启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业VOCs治理。三要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扬尘监管,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四要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提高油品质量;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信息系统,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完成8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五要完善大气污染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发布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日报与预报,公布23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对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的城市进行约谈和重点督查,形成倒逼机制。各地要不断健全预警预报体系,提高空气质量预报的准确率,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和成果应用,福州、厦门、泉州要完成大气污染源源解析工作,其他地方要启动开展大气污染源源解析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抓紧制定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会同国土、农业和住建等部门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和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要求,启动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会同国土、农业、住建和林业等部门,实行监测基础数据共享。各地要依据土壤环境详查结果及监测数据,建立污染土壤档案和污染地块名单,建立省、市和县三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库,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试点工作。二要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省危废摸底调查,摸清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编制《福建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现对全省危险废物的全覆盖监管;严格按照1月16日省政府季度经济运行通报会上的要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重点项目的建设,解决危废处置能力不平衡问题,其中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宁德等地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及填埋场建设要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处置积压的危险废物,减少危废积压,实现安全处置。三要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国家《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持续开展皮革、电镀、铅采选及冶炼、铅蓄电池及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等专项排查整治,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

  3.坚持保护优先,扎实推进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配套管控制度,探索研究项目准入、分类分级管理、生态补偿和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纳入“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为生态保护、环境管理、业务查询、综合评估、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生态市、县创建的提档升级。各地要加快编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启动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国家下达的800个村庄整治任务,各地要优先在环境问题突出的小流域周边,谋划一批农村整治项目,加强与住建、农业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计划中去。建立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开展已建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回头看”,引入专业化、市场化运管机制,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

  4.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修订《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年内提交省人大审议,制定《福建省核电厂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批环境保护地方法规规章,建立更具刚性约束力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的制度和地方法规体系。围绕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需要,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实行国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强化环保标准引导作用,有效推动供给侧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标准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业务水平,规范环保标准在环境执法监督的作用。

  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建立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实现与综治网格的无缝对接,落实相关部门、网格责任人环境监管职责,确保环保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健全对执法人员的“正向激励—逆向约束”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各地要完成政府、水源地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订工作,科学规划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实现企业、部门、政府间环境应急物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共享共用。健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对全省放射源单位监督检查,消除辐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核与辐射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实战能力。

  5.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环保领域机制创新

  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根据国家部署,逐步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出台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计划,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覆盖全环境要素和企业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测管联动、依法追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以流域交接断面水质为主要评定依据,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水质考核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排名制度,全面落实排污单位、监管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开,省、市级环保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

  二是构建环保市场化机制。在全省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省级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排污权储备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化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等服务性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施红黄牌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守法激励、违法惩诫的新常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明确强制投保、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规范理赔程序以及相应处罚措施。持续推进绿色信贷,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扩大信贷规模。

  三是完善环保目标责任机制。落实地方环保“党政同责”,加大目标责任书考核督查力度,抓紧出台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地方党政领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同时,强化环保监管“一岗双责”,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省直相关部门年度环保目标任务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建立环保督察制度,根据国家部署,每两年对所有设区市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今年要完成4个设区市督查工作。在部分市、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工作,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四是创新社会共建共治机制。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和社会参与的共治大格局。各地要明确属地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确保环境管理到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建设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教育基地,增进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了解与信心。充分利用“一网两微一端一系统”宣教平台,通过“6.5”环境日等形式,多方式、多途径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政策和举措,不断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围绕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应对,主动发声、及时发声、正确发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推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移动监控点,让每一名公众都成为环保监督员,为环保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参与环保国际交流活动,开拓视野,不断提升对外环境合作水平。

  6.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环境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了迫切要求,当前一些干部能力素质还跟不上,思路方法还跟不上,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仍停留在过去,没想法,没办法,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积极作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还没有形成。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密围绕环保领域深化改革的新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有针对性地把学习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技标准等知识与具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破解环境治理难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攻关,组建福建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注重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环保科研人才和专业技术实用人才,加大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科研力度,重点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科研攻关,促进形成能干事、干成事的环保队伍。

  二是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十三五”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各地要认真对照目标要求,研究对策措施,建立与环境监管任务相匹配的监管能力保障机制,抓紧组织实施、扎实推进,确保完成。推进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敏感地区的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能力,配齐配强仪器设备,辐射周边区域常规监测工作。推动省、市、县(区)、企四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环保数据资源中心,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一企一档”。推进设区市及核电厂所在县(市)核与辐射监测项目建设,提升基层基础能力。

  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违纪违规的现象仍有发生。同时,还有一些干部存在抗压能力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甚至还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为此,我们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打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干部队伍。

  重任在肩,时不我待。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把握经济新常态,争做绿色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坚定信心,脚踏实地,以优良的作风、积极的行动、优异的成果,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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