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意义
青少年普法教育得到广泛重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青少年应当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制约。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意义,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意义篇一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我读了以后让我有了很大的启发,因为,在这本书中写的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里面包含了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保护他人健康的方法,这让我感到了记得的兴趣,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法律。
在这本书中,我发现了许多事情都是有一些小事引起的,比如为了一个苹果就能出一条人命的真实事件,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比如他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吃你的东西,你可以先告诉老师啊,让老师帮你评道理,不要自己和他评道理,因为那样容易使矛盾变得更大或是会大大出手,弄一个两败俱伤的样子,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是因为这些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上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所以我才知道的那么多啊,所以我才推荐这本书让大家读啊,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以后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鲁莽行事,要想清楚了会发生的后果再去做。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就是一名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给她弟弟报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因为小女孩的弟弟在外面让别人欺负了,而且那个人还恶人先告状,到小女孩的家里又打又闹的,小女孩看不下去了,所以她找的欺负他弟弟的那个人,拿着刀子要求那个人喝农药,那个人拼命抵抗把农药撒到小女孩的衣服上了,原本一件很小的事情现在就成了故意侵害他人健康了,如果双方家长能够理性处理好这件事情的话,那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了,所以说以后做事情要冷静处理,不要一遇到事情就忍不住动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看看事情到底对不对,再下结论也不迟啊!
我还记得在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的,比如有一次我班的一名男生和一名比他小的男生打了起来,我班的那个男生没打过人家,居然都拿出刀子来了,幸亏我们发现得早不然就后果不堪设想了,后来老师问他们俩为什么打起来,你一定想不到他们为什么打起来,他们居然是为了一个苹果就打了起来,看!原本是件多小的事情啊!原本都可以化解的啊,那为什么事情没有被化解而是让事情越来越大了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思考,所以才导致后果闹大的,所以以后我们做事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一下,再处理!那不就好多了吗?
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中,我学会了许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前我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只要你善于观察你总会发现它的。
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意义篇二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知道只要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就不会掉进里罪恶深渊再也回不来了。有的人从小就开始犯罪他们却不知道犯罪的后果和严重性。我通过《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知道了反罪的后果、知道了许许多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比如:未满十八周岁不能进歌舞厅等…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的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孩子,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触犯了法律。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意义篇三
一、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青少年的重要社会地位不容忽视
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共有4亿左右,差不多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人口众多,是一个很大的群体,社会地位相对十分重要。毛主席曾经形象地比喻,青年人就“好象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世界是属于你们的,中国的前途是属于你们的”。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阐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可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强盛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青少年不容推卸的神圣职责使命。青少年又是家庭的幸福寄托,是父母未竟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否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走向。因此,培养青少年的法律素养,重视和关心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就是关爱明天,关注未来。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突出的现状不容忽视
当前我国青少年群体的主流是非常好的,是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一代。但由于受社会、家庭、自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群体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而最令社会普遍关注的是青少年日益严重的违法犯罪现象。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低龄化已成为严重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公安部对此曾发出过红色警告,一些专家甚至将青少年犯罪与贩毒吸毒和环境污染一道并称世界“三大公害”。目前,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很快,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团伙化等特征:
1、犯罪数量居高不下,犯罪比率不断上升。青少年(25岁以下)犯罪数量不断上升:由上世纪50年代的20%(指青少年刑事犯罪占总刑事犯罪的比例,实际青少年犯罪绝对数占总人数比例在3%以内)左右上升到改革开放(1979年)以后的70%以上,其中14-18岁之间的犯罪案件又占到了所有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被称为“危险年龄阶段”。而且青少年犯罪总体上还有不断上升的态势,据统计,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率由2005年7.99%上升到2012年的9.02%,上升了1个多百分点,绝对数量增幅高达22.45%,其中暴力犯罪、侵犯财产型犯罪(主要是盗抢犯罪)、团伙犯罪的比重增幅最大,作案数量剧增。
2、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不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不满14岁的儿童的恶性犯罪也屡屡出现,令人震惊。从心理特征分析,这一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发育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程度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程度,生理上的“相对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3、犯罪的暴力化程度加深。由于青少年是非观念不强,自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加上受一些不影视和网络游戏的影响,表现为青少年在犯罪方式中表现往往不计后果,在犯罪手段上表现极为残忍,在犯罪形式上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不可预测性,导致青少年暴力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是犯下“惊天大案”。 2012年8月,在我县城区园艺路一家网吧,就发生一起3名未成年人(1个15岁、2个13岁)因图财,杀害两名老年人,抢劫现金6000多元的特大案件。
4、犯罪的团伙化特征突出。由于青少年思想还不够成熟,缺乏作案经验,作案时心理压力大,在实施一些暴力犯罪时,担心被害人反抗,常常是结伙作案、共同犯罪。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有四分之三以上属于团伙作案,他们往往结伙行动,互相纠合,但成员往往又不固定,表现为临时起意、时分时合。我县近年来捣毁的两个涉黑团伙(3.3专案和3.29专案:即柏树帮和官溪帮),团伙犯大多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其中还包括一些在校学生参与犯罪的情况
(三)普法教育工作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突出的犯罪现象,找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认真分析当前社会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盲点和误区,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提高青少年自身免疫力,有着十分深刻的历史意义。
1、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主要包括社会原因和青少年个体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社会原因:受社会上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因素影响,社会上还存在各种负面消极现象,这些对难明是非的青少年来说,极易导致产生各种不良心理,进而滋生各种不良行为,最终产生导致触犯法律的直接后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经济因素的贫富不均现象产生仇富心理;二是政治因素的政治腐败现象产生仇官心理;三是文化因素的文化冲突现象产生享乐心理;四是家庭因素的家庭失爱现象产生自私心理;五是学校因素的教育失当现象产生失落心理;六是网络因素的迷恋网络现象产生残暴心理。
二是个体原因: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长智慧的阶段,生理和心理都还不够成熟。表现为优缺点都很鲜明,优点是接受新事物快,可塑性很强,而缺点则是思想单纯,情绪易激动,心理易失衡,自我保护和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在价值观、意志力、动机上都还存在缺陷。在价值观上选择能力弱、叛逆心理强、稳定性差;在意志上缺乏锻炼和生活的历练,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和诱惑的能力较弱;在动机上表现为好奇性、娱乐性、自我显示性、寻求刺激性强,好奇、好玩、好强、好胜;一旦把握不住,冲动起来容易犯错甚至触犯法律。
2、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
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社会、学校、家庭都未能履行好各自职责,一旦出了问题,便出现社会、学校、家庭互相踢皮球,形成社会把责任推给学校,学校推向家庭,家庭又推到社会的恶性循环。
一是社会法制教育功能弱化。当前中西方文化相互交融冲突,社会文化环境污染严重,缺乏法制力量的约束和有效监管,媒体宣传特别是网络负面报道过多,搏眼球,片面追求收视率、发行量;街面文化价值观取向不明,哗众取宠,误导性强,负面示范增多,青少年如不正确对待,容易误入歧途。
二是学校法制教育问题严重。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可有可无,很多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一片空白,“重智轻德无法”的现象普遍存在。表现在一缺地位:基本上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查起来应付了事。二缺教材: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制教材,大部分学校只有社会品德课,没有专业的法制课。三缺教师:缺乏专职的法制教育教师,没有法律实践知识,授课的大部分内容来自固定教材和摘自网络。四缺手段:教学方法手段单一,照本宣科,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学生难以接受和理解。
三是家庭法制教育明显失衡。改革开放后,大批农民工进城,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比较普遍,占总量的一半以上,基本上是隔代教育,隔代看护,溺爱情况突出,只管生活,法制教育无从谈起;而应试教育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素质教育只是停留在呼吁当中,家长只问成绩,不教做人,对今后孩子的走向无法关注。
3、青少年法制教育意义深远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十分重视。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法制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泽民同志要求:“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增强遵守守法的道理。”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同志认为:“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未成年人的培养方向和素质教育的内涵搞清楚,着力提高未成年人品质修养,提高他们适应社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毅力,真正从重智轻德的误区中走出来。”因此,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关键性、长效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它的现实意义在于,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弘扬法制文化、进行法律启蒙、培养法制人才、树立和更新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和环节,担负着向青少年进行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而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利于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有利于帮助青少年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着更长远的历史意义,必须抓好根本,抓好源头。
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要注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普法工作要从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做起,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在于明确法律意义,增强规则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青少年要掌握法律的本质特征,认真学法
1、法律的本质特征就是一种社会规则。法律(简称法)的定义是: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简单的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则。“法”自古有之,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现象和行为规则。中西方对“法”都有比较完善的论述,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在《管子.七法》中对“法”有过专门论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这是对“法”较早的论述;而西方社会认为:法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可以说,西方政治制度史是一部法制史,中国五千年历史发展同样也是法的发展进化史。法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本质特征:一是法的正式性,又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二是法的阶级性,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三是法的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同时,法律还具有双面性:法律既像一支强盾,一方面无时无刻起着保护作用;另一方面,又像一把利剑,只要我们违法,它就会将我们降服,不留情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有校规,国有国法”,“法”就是一种规则,它存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调节我们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法”的本质特征是一种社会规则,是一种特殊的规范行为,其核心是权利和义务。青少年学法,首先就要明确法律的规则本质,学会用“法”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
2、青少年应该普及的基本法律知识
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要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结合不同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小学、初中、高中应有不同要求。但下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所有中小学生都应该学习和必须初步掌握和了解的:(1)法律基本知识(从明白法理和法的价值开始);(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和母法,她确定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对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有明确规定);(3)《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提醒青少年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以及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法律,强调社会治安人人有责,触刑必惩);(5)《环境保护法》(保护家园、保护地球,保护环境,维护生态文明);(6)《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约束,有效保护司机、乘客和行人的法律,要一看二慢三通过,自学遵守交通法规);(7)《消防法》(水火无情,从小树立良好安全意识);(8)《饮食卫生法》(讲究卫生、病从口入,不吃垃圾食品);(9)《文物保护法》(不乱涂乱画,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要对历史负责);(10)《禁毒法》(毒品是最大的危害,吸毒一口、掉入虎口,珍爱生命,远离毒品);(11)《教育法》(规定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到了一定年龄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和家长有义务让孩子上学的法律,明白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等等。
3、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方式和途径
学法的目的在于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法制意识,要注重进行针对性、差别性、趣味性教育,培养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自主性、自我教育性。学习时,可以采取“看、听、赛、写、讲”多种形式,尽量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引人入胜。一“看”,就是要多看书、看报,浏览杂志、网络,观看宣传墙报、电视宣传片等,从中接收法律知识。二“听”,就是多听取专业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赛”,就是组织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竞赛,对所学法律知识巩固提高。四“写”,就是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增强感性认识。五“讲”,就是宣讲法制,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同学,向群众进行宣讲,教育更多人遵纪守法。
(二)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法制意识,自觉守法
青少年学法是为了更好地守法用法,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和认知,要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青少年守法,关键要加强道德修养,修心养性,遵纪守法,力求做到“三戒、三离、三从、三慎”,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1、戒除各种不良习性、心理、行为,做到“三戒”。
一戒三种不良习性。首先是戒“贪”,“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总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贪得无厌必自毁,贪念容易诱发侵财型犯罪。其次是戒“奢”,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奢欲难填,一旦物质上的欲求得不到满足,铤而走险的结果必然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次是戒“懒”,爱因斯坦说过:“成功等于百分之一的天才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懒惰必一事无成,勤奋能征服一切,要培养良好的兴趣和爱好,增强社会责任感,如果成天无所事事,就会想法生事滋事,造成社会危害。
二戒三种不良心理。包括戒“妒”, “妒”是指对品德、才能比自己强的人心怀怨恨。“嫉妒是人之天敌”,妒则失智,嫉妒心太强,就会冲昏头脑,丧失理智,产生犯罪,酿成悲剧。戒“怒”,就是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无端愤怒能吞噬一切,易诱发激情犯罪,冲动必受惩罚。戒“仇”,大的仇富、仇官、仇社会,小的对个人或一些小事产生仇恨心理,一旦控制不了,使仇恨让自我“燃烧”,造成的后果不言而喻。
三戒三种不良行为。包括戒“玩”, 玩物则丧志,要远离网吧、不良游戏等,要培养高尚的情操,自觉摒弃各种不良嗜好。戒“恋”:就是不能早恋,早恋是娇艳的罂粟花,看似美丽,实则有毒,由于青少年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早恋的直接影响是影响学业,浪费青春,酿成苦果。戒“帮”:拉帮结派、要正确区分友谊和所谓“哥们义气”,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要保持清醒头脑,运用法律的标准去衡量,三思后行,否则会酿成大错。
2、远离各种不良诱惑,做到“三离”。
一要远离黄色文化。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黄色文化如章鱼,更如“毒蛇王”,你只要对它动手,迎战你的是一群毒蛇;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生理上蒙胧的冲动,对黄色的东西抵御力较差,要自觉抵制诱惑,远离“色之刀”。
二要远离赌博行为:“赌”即赌博,拿财物作赌注比输赢。赌博危害不可小视,“十赌九输”,由于赌博,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先例不少,还极易引发诸如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这方面的教训往往是非常深刻的。
三要远离吸毒贩毒:吸毒可致人精神麻醉,使人丧失意志,染上毒瘾后,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就会万劫不复,“一人吸毒,全家受罪”,青少年要提高警惕,谨防误服,给自己、给家人、给社会造成重大危害;贩毒是重罪,在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是禁止的,贩毒50克以上就可判死刑。
3、从小、从细、从我做起,做到“三从”。
一要从小做起。要抓好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俗话说,“三岁看长,七岁看老”,“小时偷针,长大成精”,从小就要教育青少年养成良好习惯,注重生活小节,杜绝不良嗜好。
二要从细做起。细节决定成败,要注重细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青少年要从不吸烟,不喝酒做起,从生活的点滴做起,从法律法规的细微之处抓起,法律提倡的做到位,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有所为,有所不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要从我做起。做好自身建设的同时,青少年要以自身实际行动教育影响周围的人,言传身教,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好儿女,努力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4、谨慎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做到“三慎”。
一要慎“交”。交朋友要注意,多交良友、诤友,不交损友、狐朋狗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要做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不能贪图一时快乐,任意而为。
二要慎“学”。学习要有选择性,多读有益书,多走榜样路,多做有益事。要明白并非“开卷有益”,不良的书不看,不良的电视不看,不良的行为不学。
三要慎“行”。行为产生结果,对身边涉及到与法律有关的事,要“三思而后行”,谨慎行事,抓早抓小,从事物发展的开始抓起。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才下手便想到究竟处,才开始便应想到后果,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不好的开始可能是失败的全部。
(三)青少年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用法。
青少年要注重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树立起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负责的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防范,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及时化解身边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防侵害。要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自我教育,正确行使种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引诱和侵害。近来网上炒作的学校校长带在校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开房的海南万宁事件和系列校园性侵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表明很多学生防范意识不强,没有正常的戒备心理。
2、防歹徒。正遇到不法侵害时,要讲究与歹徒斗争的方法,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目标,不提倡同违法犯罪分子正面搏斗,要遇事不慌,机智勇敢,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有条件的话要及时打“110”报警。
3、保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一些突发性应急事件的紧急处置。一是人身安全,主要是在校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上下课和集体活动时要防踩踏事故发生,暑假寒假期间不能私自外出,要置于家长的管控范围内,防止出现意外。二是财产安全,要尽量不用奢侈品,减少犯罪提示,做到财不露白,一般情况特别是夜晚,不能单独外出。三是要学习好灾害应急处置知识,认真学习好应急逃生知识,当地震、火灾、洪灾等自然灾害来临时,能正确应对和防范处理,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在法治氛围中健康成长
青少年处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和监护下,青少年在法治社会中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包括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协同作用,做到学校尽职、家庭尽责、社会尽力。
(一)学校尽职。一是学校要发挥普法教育工作主阵地作用。青少年大部分是在校学生,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是学校应尽义务,要做到法制教育“六进”(进教材、进课程、进作业、进竞赛、进考试、进考评),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学校要加强依法创建工作。结合基层“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把学校法制教育纳入考核评比内容,明确创建标准和内容,对达到要求的授牌公示,在全社会推广,达不到要求的黄牌警告,增强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三是法制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在教师中培养教书不育人不如不教的意识,在学生中树立品德和能力同样重要的理念,因材雕刻,因刻施教,让学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达到出经验、出效果、出人才,不出教训、不出问题、不出隐患的实际效果。
(二)家庭尽责。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子不教,父母过”,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对孩子要关爱不能溺爱,要关心不能偏心,要放心不能放手,加强对子女身心两方面的培养,既要关心其生活和成绩,也要关心其品德和素质。二是全面落实家访制度。老师要定期进行家访,学生家长要为家访创造好的条件,掌握好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学习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带苗头性的问题,三要加强家校互联互动。学校和家长要保持紧密联系,共同把学生教育好,碰到问题和困难时,加强沟通,不能互相推脱责任,把有问题的学生直接推向社会。
(三)社会尽力。关键在高度重视、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完善方案,做到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各方落实,全社会一盘棋,共同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抓好,特别是对流浪青少年,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有针对性地纳入监管当中,不能任其随波逐流。关键在大力推动、常抓不懈。要按照“六有”(有规划、有地位、有经费、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标准,把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纳入日常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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