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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融资违规怎么解决

丹凤分享

  票据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就可以作为融资手段,但是公司票据融资违规面临什么风险,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票据融资违规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票据融资违规解决办法

  当拟挂牌公司存在违规票据融资时,特别是违规融资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首先要勇于承认错误,真实、准确并智慧的在申报文件中合适的部分予以充分披露,并对相关风险予以必要的提示,不回避问题,同时让审核员看到公司表现出的一种积极向好的状态。其次,就是中介从业人员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充分做好相关问题的核查手续和尽职调查程序,即使反馈意见问到该问题,也能够从容面对,临危不乱。最后,就是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要及时沟通、充分协调,共同为处理复杂问题出谋划策。

  票据融资常见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问题

  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各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具方式、用途、各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开票方及出票方单位、金额、期限;

  对策

  1、 详细说明公司不规范的票据融资行为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票据拆分互换、通过向无真实交易的第三方贴现票据融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行为,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分别列明。

  2、 解释不同票据融资的行为的开具方式、用途、各期发生额、期末余额、开票方及出票方单位、金额、期限。

  二、问题

  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目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开具的承兑汇票是否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对策

  1、公司需要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目的解释清楚

  通常,票据融资一般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采取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融资,融入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票据的内部管理与风险监控。

  3、开具票据是否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并履行相应程序。是否存在敞口,若存在,需要另行说明情况。

  三、问题

  请公司披露违规票据的解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及欠息,是否给相关方造成损失;如存在未解付票据,请披露未解付的原因及依据,并对未解付票据金额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程度进行分析;

  对策

  1、详细披露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未解付的情形等;

  2、存在未解付的情况,则需要匡算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四、问题

  请公司分析采用该等票据融资与采用其他合法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的差异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说明若不采用该等票据融资方式,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策

  将票据融资方式、贷款融资方式、小贷融资方式的利息,成本差额,对利润总额、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详细的比对分析,说明不采用该等票据融资方式,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问题

  请公司披露报告期违规票据融资的规范措施及承诺,包括:①是否取得当地有权机关的确认文件、是否取得承兑行出具的确认文件、企业是否向银行足额存入等值于票据金额的保证金;②公司确认未受到行政处罚或第三方纠纷;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报告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意见;

  对策

  1、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承兑行出具确认文件。

  2、公司存入保证金,加上公司的定期存款,确认可以覆盖票据敞口风险;

  3、公司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与第三方产生纠纷。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出具承诺。

  5、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需要对报告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予以确认。

  6、针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公司董事、监高管人员的职责,加强外部培训,严格票据业务的批准程序,规范票据的使用。

  7、违规行为已得到整改,未再发生新的不规范票据融资行为并出具承诺。

  六、问题

  请公司充分披露上述事项并做重大事项提示;

  对策

  公司需要在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部分针对“不规范票据融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风险揭示。

  七、问题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说明因票据贴现所产生的贴息和相关会计处理,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规范。

  对策

  主办券商、会计师通过询问财务人员,查阅公司票据备查薄、票据凭证,以核实与票据开具、收取、保管、背书、承兑和贴现有关的内控措施是否完备,执行是否到位,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票据融资定义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英文:Notes financing)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无真实的交易、纯粹的融资性票据的。不过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事实上,作为一个重要的短期融资工具,票据融资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已得到长期而广泛的运用。 在国内,以“票据贴现”为名义的票据融资近年来也普遍存在,不仅银行、企业乐于从事和参与票据贴现业务,还陆续诞生了为数不少的专门提供票据融资中介服务的公司(“票据掮客”)。

  正常情况下,票据融资会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形成双赢局面。一方面,银行通过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既可以向持票人、出票人分别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承兑银行交纳手续费),又可以从出票人处吸纳一定的存款(依据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等的承兑保证金,通常为票面金额的30%),还可以持票向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另一方面,因贴现率远低于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融资代价和难度相对较小,持票人通过贴现可以及时获得现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甚至还可规避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