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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用途受限制吗

丹凤分享

  存单质押最主要的目的是融资,存单质押用途上有什么限制吗,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存单质押用途受限制么的内容,欢迎阅读。

  存单质押用途不受限制

  没有限制,可持存单、购买国债的借记卡通过开户行办理质押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贷款利率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当地市场竞争情况和贷款人的实际竞争能力上、下浮动一定比例确定。

  贷款额度。一般来说,存单质押贷款的额度起点为1000元,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打个比方,借款人存单本金为10万元,最高可贷9万元。

  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注意的问题

  贷款期限。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一般来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且不能超过存单的到期日。如果借款人用多张存单办理质押贷款,银行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打个比方,借款人用两张存单办理质押贷款,一张存单离到期日还有3年,一张存单离到期日只有十个月,那么,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个月。

  贷款展期。一般情况下,存单质押贷款是不可以申请展期。因不可抗力等情况不能按期还款的,可以申请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存单的到期日。

  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存单质押受益权

  “存单受益权”以贷转存业务,指的是部分银行为了增加银行存款,满足存贷比的监管指标,与贷款企业、资管公司(或券商等通道方)合作,以“存单受益权”的方式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此项“创新”操作被上述地方银监系统调研后称之为“伪创新”。

  多位操作过该业务的资管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该业务始于2012年底,或者更早以前,之后发展迅速。其实质是“以贷刷存”,增加银行存款,进而满足存贷比的监管指标。这几年有所减缓,主要是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仍在做。

  操作手法上,银行向企业发放一笔贷款,事先协商定,企业先不使用这笔贷款资金,而是定期存回银行,得到一张定期存单。

  企业将这张定期存单的受益权质押给银行,银行委托资管公司或券商将此存单受益权设立为定向资管计划,之后,银行再把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投向该资管计划。

  由此,企业获得资金,银行增加了存款,资管公司或券商也赚取了相对低成本的通道费用,相当于银行将同业资金或理财资金投向企业。

  比如,2015年下半年以来,华东某地区一存款企业先在银行开立定期存单,并将存单受益权让渡给通道方,通道方以存单受益权作为质押向存款企业指定客户发放贷款,不过,通道方的放款来源则是银行总行,总行以同业投资方式投资通道方的资管计划。

  而且,经当地银监局核查,企业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资金大多来源于银行贷款,一般是银行先对借款企业授信,借款企业通过虚构资金用途的方式将资金“受托支付”给关联企业(即上文“存款企业”),关联企业开立存单,将存单受益权质押给通道方,通道方再向借款企业放款。